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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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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濤,你念吧!”孫家鼐說:“念完了公議,十中選三,再交廷議,就一定允當了。

    ” 于是張之洞念道:“‘任賢緻遠曰明;聰明睿哲曰獻。

    ’獻字不好!”他說了這一句,接着又念:“沈幾燭隐曰淵;空安中外曰定;裕以安民曰甯;柔德安衆曰靖;威儀悉備日欽……。

    ” 下面還有三個字,張之洞就不念了,眼向上望,口中念念有詞,顯然的,他是在推敲這個“欽”字。

     “先拿不用的去掉”孫家鼐說“我也覺得‘獻’字不好! 凡列朝末代帝後的谥法、廟号,務須避忌。

    ” “宋欽宗不算末代之君吧?”張之洞脫口便問。

     “不算!”世續答說:“欽宗有弟接位,而且還有南宋。

    怎麼能說是末代之君?” “說得是!”張之洞招招手,“勞駕,那位拿會典我看看!” 這部會典的字極小,張之洞拿挂在衣襟上的放大鏡照着,好不容易才找到“欽”字的說明,一面看,一面點頭,是很滿意的神情。

     “我看不用十中選三了,十中選用,唯欽字為不可易!”他提高了聲音說:“各位請看:‘威儀悉備曰欽;夙夜祗畏曰欽;敬慎萬幾曰欽。

    ’垂簾聽政,雖後而帝,自是‘威儀悉備’,而夙夜祗畏;敬慎萬幾’,正見得大行太皇太後,亦知垂簾非祖制,迫于情勢,不得已而為之,故而戒慎恐懼如此!”張之洞越講越得意,拍手頓足地笑着說“妙啊!這個欽字,天造地設,仿佛早就為慈聖預備好了!” 一時眼淚鼻涕,無法自禁,沾得白中帶黃的胡子上,亮晶晶發光,他從袖中掏出一塊已成灰色手絹擦眼擦鼻子,搞得一塌糊塗,惹得下坐諸人,都忍不住想笑。

     于是吳士鑒開玩笑似的附和:“中堂,還有妙的喽!”他用一口杭州話說:“後谥中也有欽字:‘威儀悉備曰欽,神明俨翼曰欽!’神明俨翼,豈非形容入妙?” “是啊!”張之洞一點不覺得他有開玩笑的意味,很鄭重地問孫家鼐:“欽字如何?萬不可易吧!” 他已說了萬不可易,孫家鼐還能說什麼?點點頭不答。

     “好是好!可惜,犯重了!”鹿傳霖說:“徽号中有個欽字了。

    ” “這倒不要緊!”這一次世續的腦筋比鹿傳霖來得清楚: “孝聖憲皇後的尊谥中,不有兩個‘聖’字嗎?” “這一說,更無疑義。

    ”張之洞說:咱們再拟最後四個字!” 最後四字,實際上隻拟兩字,因為天、聖二字是現成的。

    大緻“天”字指先帝,“聖”字指當今皇帝,所以太後的尊谥,用此四字,必得在“相夫教子”這句話中去揣摩,可以不受《鴻稱通用》的限制。

     “這四個字雖是照例文章,其實大有講究。

    ”張之洞又發議論了:“‘天’上一字,要切太後的身分;‘聖’上一字,要能表明跟今上的關系。

    譬如孝靜成皇後,用‘弼天撫聖’四字,就是一個好例子。

    ” 原來文宗的生母孝全成皇後,初封全嫔,逐步晉封,成為繼後,至道光二十年,以三十三歲的盛年,忽然暴崩,傳說是婆媳不和,皇後之死,出于自盡。

    其時文宗年方十歲,由皇六子恭王的生母靜貴妃所撫養,晉為皇貴妃,卻不曾象孝全皇後那樣,正位中宮,據說亦因宣宗痛孝全死于非命,所以不再立後。

     道光三十年正月,宣宗崩逝,遺旨封皇六子為恭親王。

    文宗即位,尊皇貴妃為皇考康慈皇貴太妃,居壽康宮。

    皇貴太妃大為失望,因為她本來可望繼位為皇後,隻以宣宗對孝全皇後有那麼一般隐痛,以緻受屈。

    如今她不能正位的障礙已不存在,而文宗又該報答撫養之恩,尊之為皇太後,情理允當,而于禮亦無不合,而居然如此,豈不令人寒心。

     據說文宗與比他小一歲的恭王,原有心病,不肯尊養母為太後,多少有些意氣在内。

    這樣到了鹹豐五年,皇貴太妃身染沉疴,一天,文宗去探病,迎面遇見恭王自内而出,便問病勢如何?恭王跪奏,且泣且言,道是病已不救,看樣子是要等有了封号,才會咽氣。

     已經貴為皇貴太妃,再有封号,當然是尊為皇太後。

    文宗一時還沒有工夫考慮,隻“哦,哦”地應聲,示意聽到了。

    而恭王卻起了誤會,将未置可否的表示,錯誤為已經允許,他這時是“首揆”,一回到軍機處,便傳旨預備尊封的禮節。

     及至禮部具奏,文宗大為惱怒,不過他亦很理智,知道決不能拒絕,否則在病中的皇貴太妃,受此刺激,立刻就會斷氣。

    因而準奏,尊養母為“康慈皇太後”,這是七月初一的事,隔了八天,康慈皇太後駕崩。

     這下,文宗沒有顧忌了。

    他自己雖仍照儀禮,持服百日,但禮部所奏康慈皇太後喪儀,則大加删減。

    最重要的是兩點: 一是不祔廟;二是不系宣宗谥。

     不祔廟是神主不入太廟。

    太廟是極嚴肅的禁地,有無這位太後的神主,誰也看不到,但不系帝谥,則天下共知,這位太後不是“正牌”。

    宣宗尊谥末一字為“成”,所以皇太後應稱“成皇後”。

    康慈太後的尊谥為“孝靜康慈弼天輔聖皇後”,并無成字。

    這在明朝有此規矩,皇帝的生母為妃嫔,如果及身而見親子即位,則母以子貴,自然被尊為皇太後,倘或死在親子即位以前,則追尊為後,但不系帝谥,以别嫡庶。

    文宗的用意在此,卻不肯擔承薄情的名聲,凡此減損喪儀,都托詞是太後的遺命。

     兄弟猜嫌的迹象,不止于此,十一天以後,文宗以“辦理皇太後喪議疏略”為由,命恭王退出軍機,回上書房讀書。

    本來親如一母所生,至此,文宗拿恭王跟所有的弟弟一樣看待了。

     及至辛酉政變成功,穆宗即位不久,為了報答恭王的功勞,孝靜太後才得祔廟系帝谥,稱為“孝靜成皇後”。

     “孝靜的尊谥,那時加了一個‘成’字以外,還改了一個字。

    ”張之洞說:“原來是‘弼天輔聖’輔者輔助,有保母之意,有人跟恭王獻議,要改為安撫的撫。

    這樣一來,孝靜的身分,就大不相同了!文宗亦确為孝靜所撫養,不悖事實,這個字實在改得好!由此可見,議谥的學問大得很,你們好好推敲吧!” 交代完了,與孫家鼐相偕離座,接着,世續、鹿傳霖與陸潤庠等人,亦一個接一個地走了。

    議谥是内閣的公事,但禮部尚書總司其成,所以溥良接替張之洞主持其事,聚訟紛纭,隻拟定了兩個字“興聖”。

    實際還隻是一個“興”字,“天”字上面那個字,尚無着落。

     ※※※ 好在上尊谥為時尚早,盡不妨從容商議。

    而有兩件事,卻必得早早定奪,一是登極之期,二是攝政王的禮節。

     登極要選吉期,欽天監具奏:“十一月初九日辛卯,午初初刻舉行登極頒诏巨典,上上大吉。

    ”由禮部照例預備,并無困難,難的是攝政王的禮節。

     清朝有過攝政王。

    但那是件很不愉快的事,時隔兩百餘年,猶有諱言之勢。

    因為順治初年關于攝政王多爾衮跋扈不臣的傳說甚多,甚至還牽涉到孝莊太後。

    “太後下嫁”雖已證明并無其事。

    但盛年的孝莊太後,“春花秋月,悄然不怡”卻未盡子虛,多爾衮常到“皇宮内院”,更見之于煌煌上谕,說起來總是醜聞,不提為妙。

     就因為有多爾衮前車之鑒,所以議攝政王的禮節,有兩個難題,一個是載沣的身分,究竟是無形中的太上皇,還是皇帝的化身? 在順治初年,皇帝稱攝政王為“皇父”,上谕之外,另有“攝政王谕”,都是無形中太上皇的身分。

    而且多爾衮與世祖是叔侄,載沣與“今上”卻是嫡親的父子,倘或制禮不周,載沣比多爾衮更容易成為太上皇。

     因此,大學堂監督劉廷琛一馬當先,第一個上條陳,開宗明義就說,監國攝政王的禮節“首重表明代皇上主持國政,自足以别嫌疑、定猶豫”。

    後面又解釋“代朕主持國政”一語,“是監國攝政王所辦之事,即皇上之事,所發之言,即皇上之言。

    應請自綸音外,監國攝政王别無命令逮下,内外臣工自章奏外,不得另有啟請。

    ” 這個說法,變成攝政王就是皇帝,二合為一,看起來權柄極大,但比皇帝是皇帝、攝政王是攝政王,一分為二的流弊要少得多。

    因為皇帝上有太後,下有軍機大臣,并不能任性妄為,臣下亦不得别開亂政之路。

    所以劉廷琛的這個看法,很快地為大家所接受了。

     可是,另一看法,卻頗有疑問。

    他說:“順治初攝政王以信符奏請不便,收藏邸第,其時辦事,蓋多在府中。

    今按:國事朝旨,豈可于私邸行之?惟一日萬幾,監國攝政王代皇上裁定,若每日入值,不惟力不給、勢不便,且體制不肅,非所以尊朝廷,機要不秘,亦恐或滋流弊。

    皇上沖齡典學,尤賴随時護視,以端聖蒙。

    應請擇視事偏殿近處,為監國攝政王居處之所,俟皇上親政時,仍出居邸第。

    臣嘗恭考高宗純皇帝禦批通鑒,論旁支承大統者,可迎本生父母奉養宮禁,是天子本生父母,權住宮禁,高宗不以為嫌。

    祖訓煌煌,正可為今日議禮之據。

    監國攝政王奉遺命代皇上行政,尤無所謂嫌也。

    ” 他的條陳共是四條,前三條都說得很好,最後這一條卻壞了。

    太後得知其事,很不高興,将載沣找了去問道:“有人主張讓你們夫婦搬進宮來住。

    有這話沒有?” “有的。

    ”載沣答說:“是大學堂的監督劉廷琛,他說,是高宗這麼說過的。

    ” “拿他的原折子來我看!” 載沣答應着退了下來,立刻将原折子送到慈甯宮,太後尚無表示,小德張在旁邊指手畫腳地說“那好!醇王福晉一搬進來,那就跟老佛爺一樣了!本來嘛,‘水往低處流,人往高處爬’,醇王抓權,大家自然把醇王福晉捧得跟鳳凰似的了!” 太後一聽,勃然色變。

    她本來隻是在考慮叔嫂之嫌,如今小德張一提醒,再不必考慮,立刻又傳懿旨:“召攝政王面請大事!” 慈甯宮地方很大,太後又住在偏西,從軍機去走個來回,很費氣力。

    載沣喘息未定,忽又奉召,頗有疲于奔命之苦。

    心裡在想:劉廷琛的話不錯!應該住到宮裡來,才可以少受些累。

     因此,當太後發問,所謂“‘應請擇視事偏殿近處,為攝政王居處之所”,應該是在那一處?載沣竟真去尋思了。

     這一來,太後更為惱怒,因為載沣如果沒有住進宮來的意思,一句話就可以回答:那一處也不合适。

    劉廷琛的主意行不通。

    不是如此回答,便見得他是真的在考慮,應該住那一處。

     “曆來皇上視事的偏殿,都在養心殿,你打算住養心殿後面的随安室、三希堂、無倦齋、還是嘉順皇後住過的梅塢?” 受了一頓申斥的載沣,氣無所出,遷怒到劉廷琛頭上,他記得有個規矩,大喪十五日内不準奏事,命人一查,果有此例,于是以監國攝政王的身分,決定降旨申斥。

     “王爺,”張之洞勸道:“攝政王的禮節,原曾降旨,命内閣各部院會議具奏,臣下應诏陳言,話說得早了點,似乎不宜處分。

    ” “怎麼?”載沣脫口問道:“莫非我連申斥一個人的權利都沒有?” 這樣說法,便是不可理喻了。

    張之洞默然而退,奕劻便說:“話不過說得早了一點,可沒有說錯,更不能說他不能說,原折應該交下去,并案處理。

    ” 這一次是載沣不作聲,當然是默認言之有理。

    于是“達拉密”拟了兩道上谕,一道是:“國家現遭大事,尚未逾十五日,照例不應奏事,乃該大學堂監督劉廷琛,于本日遽行呈遞封奏,殊屬不合,着傳旨申斥。

    ”另一道是:“劉廷琛奏陳監國攝政王禮制事宜,着交内閣各部院衙門并案會議具奏。

    ” 上谕到了張之洞手裡,想起一件事,決定要跟載沣争一争,當時便向世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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