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解釋能信服于我麼?
當初我推卻了民盟那個出版社,說我與了一家文化公司也能有國家圖書館收藏、上新華書店,且價便宜些。
看來我錯了。
關于《讀破大自然的人》,當初我有問在先,能出否?此書能出我才在你司出另一部《山風點火》,責編說能出,我以為她看過全文,後她還說問過主編說也能出,不料後來被你的二審稿人署名宋懷芝的删去了共12000字以上。
1,而出版費用我是按原初稿15萬8千字交付的,删了12000字以上,理應減費用,我沒要求減費用,而你們卻怕我在第三稿添内容,便來了個先聲奪人,規定若有添加内容,另付審稿費。
切!即或我有改動,那也不叫增添而叫恢複。
2,就算是按你們給我寄來的三審稿我一字不改,那不但是在賤踏作者也是在賤踏你公司聲譽。
應該嗎?因為,有五處被你方删去的段落,使得人物情節顯得沒頭沒尾的,就是最笨的讀者讀到那裡也會罵娘的,就是最差的作者也不至于差到那份上。
這是可以理解的失誤。
所以說,不要盲目地認為編審就是絕對正确的判官,高人一等的先生,作者是學生。
恐怕恰恰相反吧?
2,《讀破大自然的人》有些删除内容可以理解,但有些就不是審核人應該持有的客觀态度了,旁觀者清,明顯屬于個人思想境界所限或婦人之心。
對于遇到超出編審自己見識範圍外的東西,審核人合格的态度應該是理智對待而不是感情用事,用自已的好惡去取舍。
你的人不是全知科學家、哲學家,隻是一個在位的小說審核人。
就是不理解也應當發出去讓讀者評論去,這是好現象。
而害怕引起議論,那你心虛的什麼?隻能玩小兒科嗎?隻為急功近利做生意嗎?愛因斯坦的相對論當時若以小說形式出世,是不是也會受到你們的嘲笑和封殺?還是“現代出版社”理智,沒那個五山斧就不砍那個六山柴。
至少沒騙人。
嚴格地說你們沒資格删作者的作品内容。
3,第27章《筆頭話頭》被删得隻剩675字,能有什麼内容了?還像什麼章節了?這要得嗎?像話嗎?是對作者極不負責任的态度。
最好給我恢複得像點兒章節的樣子,本章恢複内容我已備好。
世上以小說形式表達論見的第一人是查拉圖斯特拉,我是第二人。
曾被大佳網編輯稱為“中國版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我才知道什麼是查拉圖斯特拉。
象我這樣特殊的作品世上難逢難遇,遇上是你們的幸運也是不幸,考驗的是你們的膽識。
你們應理解我的弘大苦心,兼備社會責任感。
你們為維護同門的威信與自尊性,堅持她删的就絕對正确。
遭蹋真知的苦心、血汗。
反正全部費用已被你方責編提前忽悠到手,書号已下,你方已心安理得,出不出版無所謂了是嗎?威信與自尊性不是靠強行赢得的,那會适得其反。
隻有敢于改正才會取得真正的威信。
我們雙方的矛盾在于,我要表達的正是世俗不感興趣的,我要盡量就高,而你們要盡量就低。
那麼應該順從哪一方呢?我!1,因為我寫此書的目的,2,我付了全部費用。
作孽,罪過!
我講兩件事。
1,我一上過大專的外甥女看過我本書,23歲。
她說隻愛看故事沒看玄論篇章。
2,另一我校成年教師卻因看我本書玄論篇章深受觸動,震撼。
你編輯也隻是我外甥女水準嗎?
删得太過。
怎樣彌補太大的失望于萬一?
辦法1,隻好在《後記》中略作說明,請讀者原諒了。
并恢複第27章《筆頭話頭》一些内容。
我兩本書六萬多元那是我不顧自身安危僅有的存蓄。
那個删我文過份的主審宋懷芝的名字出現在我書封面上,不配!我也很不爽!
如果後記中的那些話你們就害怕,我想你們還不至于邪性到那種程度吧?或者沒出息到那種程度吧?《山風點火》的後記我就滿意。
如果你方堅持不要《後記》,也不補補第27章,那你們存在的問題就大了,旁觀者清……
45歲以上的有資質男編審中國死絕了嗎?我這樣的作品怎麼叫女人來審?少見多怪,女人能有多大見識?糟蹋先知!
祝你健康,祝合作不再添新的不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