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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可憐的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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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的同學中,呂培明、蔡維漣、謝如明、戴金水、陳柏霖、任書則、黃家喆跟我的命運差不多——呂培明的爸爸呂賢君是小鎮最大的資本家,蔡維漣的爸爸蔡德勝解放前是鎮長,“鎮反”的時候,呂賢君和蔡德勝一起逃到廈門,想乘船去香港,卻都不夠錢買船票,呂培明的媽媽把首飾當掉連夜送錢去廈門,蔡維漣的媽媽卻舍不得當首飾,第二天土改隊追到廈門,呂賢君已經上船安全離開,而蔡德勝被抓回小鎮槍斃。

    小鎮上的人們都誇獎呂培明的媽媽有見識,罵蔡德勝的媽媽“小氣鬼”,害了丈夫一命。

     謝如明的哥哥謝慶全參加“反共救國軍”,被抓到與蔡德勝還有戴金水的哥哥戴金木同一天被“鎮壓”。

    留下一件血衣,上面有謝慶全用鮮血寫的“兒身雖死精神恒在”——這是我在謝汝明家裡時,謝媽媽拿給我看到的。

     戴金木死的時候才十四歲,是我們鄰居楊二貴店裡的小夥計,被殺的那天早晨他還去我們那條巷子裡的水井打水挑水,見到我媽媽叫的很甜:“阿嬸,你也這麼早啊!”太陽剛剛升起的時候,他們老家的土改隊長找到他,問他有沒有見到他的叔叔戴連興,說戴連興“參匪”,金木說“我沒有看見過。

    ”于是土改隊長就把他抓去“陪斬”,因為每天要“公審”幾個人是“不能随意改變”的。

     在“公審大會”上,當十幾個判處死刑的名單念完的時候,他問:“我呢?” 土改隊長回頭一看還有一個孩子,就對他說:“你也得死!” 金木聽了當場昏死過去,癱倒在地上。

     “估計死的時候我哥哥應該沒有痛苦”——戴金水如是說。

     陳柏霖的爸爸陳元泰以前是省參議員,為古鎮的老百姓做了很多好事,鎮上健在的人們至今都還在懷念他。

    1951年他在香港看到報紙上登了許多“社會主義建設”的“輝煌成果”,對友人說:“現在不打仗了,像我這樣的建設人才應該回去報效國家,肯定有我的用武之地。

    ”回到古鎮的第二天就被抓走,不久也被當做“曆史反革命分子”槍斃了。

     任書則的爸爸任浩1952年當民兵隊長,有一天晚上土改隊抓來水美鎮鎮長李真元準備第二天要槍斃,這李真元是任浩的好朋友,任浩連夜偷偷地把李真元放走,第二天被土改隊發現,當天就被“公審”槍斃了。

     蔡維漣、謝如明、戴金水、陳柏霖、任書則家都是“鎮壓家屬”,比我們家還慘。

     黃家喆的爸爸原來是古鎮小學校長,隻因為他在公演戲劇《白毛女》時說了一句“戲劇是藝術,戲裡面的故事和情節不一定完全真實”而被打成“現行反革命”,跟我爸爸同一個命運。

     陳琳會念我們民辦小學的原因,據說是他爸爸“犯了錯誤”,從縣裡一個科級幹部下放到小鎮來“勞動鍛煉”的。

     陳琳比我大兩歲,是我的鄰居,我們從小就很要好,雖不能叫“青梅竹馬”,卻也“兩小無猜”,有一年的六一節我們倆又一起到鎮“供銷社”募捐,有一位“領導”看着我們說了一句:“好一對金童玉女啊”,這話很快傳遍全鎮。

    從此以後,陳琳除了每年的六一節同我一起去街上“讨錢”以外,再也不敢跟我來往了。

    但我們兩人在學校裡都有了“诨号”——一個叫“金童”,一個叫“玉女”。

     古鎮的小孩子們喜歡玩一種遊戲叫做“救國”,也叫“偷軍旗”,玩的時候所有的孩子分成兩隊,以街道中間一條水泥縫為“國界”,各自在“後方”插一支旗子,旗子被對方偷過“國界”就算輸了。

    一開始雙方在“國界”兩邊拉拉扯扯,被強拉過去就算是成了“俘虜”,會被“關”在一個用粉筆畫的小圈子裡,“自己人”來救時,隻要有身體接觸就算“被救”,馬上恢複“戰鬥力”。

    我看出這種遊戲的破綻,經常主動被抓去當“俘虜”,眼睛緊盯着對方的“軍旗”,一“被救”立即“偷”了旗子就跑,這方法經常奏效。

     有一次遊戲雙方剛好一隊全部是民辦小學學生,一隊全部是中心小學學生,我又故伎重演,主動被抓當了“俘虜”,被同學“救”時“偷”了對方旗子就往回跑,雙方在“國界”線上打起了“全武行”,中心小學隊竟然高聲喊叫:“國民黨反攻大陸了!”引得圍觀的中心小學學生也都紛紛加入參加混戰。

    民辦小學的學生們看到了也都自動加入到我們的隊伍中來。

    雖然中心小學人數比民辦小學多了幾倍,但我們的人同仇敵忾,都被對方的那句口号激怒了,憋着一口氣痛打對方,把“敵人”打得落花流水。

     這一場“戰鬥”下來,民辦小學勝了——我們以三個輕傷的代價換取了對方十幾個重傷,可謂“赫赫戰果”。

    雖然後來雙方的頭頭都被家長和老師狠狠地批了一頓,但從此以後中心小學的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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