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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塞翁失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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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幾十萬元價值,但法院現在卻問我:“你當時到底有沒有看清楚?” 我向法院申請執行已經生效了的判決,法院卻一再說“找不到人”。

    有一天我的一位朋友看到張建國在家裡,還在電話裡跟他閑聊了幾句。

    我又去法院申請執行,執行庭庭長先打電話告訴張建國說“要去執行了”,通知他跑掉,然後又磨磨蹭蹭地拖了幾個小時才同我去張家。

    到了以後,不見張的身影,法院拿出封條要封大門,旁邊出來一個婦女,說這房屋是“公家”的,不能封。

     幾天以後,我打電話問“執行”結果,庭長說:“已經執行完畢——房屋不是張建國私人所有,不能封。

    屋裡隻有一台電話機,價值幾百元,請來領走。

    ” 我徹底看清法院的真面目,不再去找法院。

    從此做生意小心翼翼,再也不想跟人家打什麼官司了。

    沒想到法院卻發來一張傳票,我打開一看,内容是廣東有個公司告我欠他們六十萬貨款,說是幾個月前我大哥向他們要的貨。

    告狀者很有經驗,先請法院封存了我的銀行賬戶。

    我一查,貨物并沒有進過我公司,是大哥發到上海用掉了。

    我同律師在法庭上據理力争無效,法官問我:“林明是不是你的親兄弟?” 我說:“是的”。

     “那就對了,隻要你的兄弟有拿了人家的貨物,你不還就不行。

    ” 類似的官司又連續打了幾場,其中也有五弟用同樣的手段騙走的貨款。

    後面還有幾張法院的傳票在等着我,看來這官司是沒完沒了了。

     我打電話給林行,告訴他最近發生的事情,請他來公司商議怎麼辦。

    林行說:“公司倒了就倒了吧,我不想回去。

    ” 我再也無計可施,黔驢技窮,隻好到工商局申請公司破産倒閉——張繼的“預言”應驗了。

     我召集兄弟們開最後一次股東會議,宣布公司破産,樹倒猢狲散,滿足了兄弟們“拆廠”“自立”的願望。

    大哥和五弟要廠房就“拿”去吧,所有公司的貨款和債權誰能收到就歸誰。

     債務呢?公司的債務基本上就是最近幾個月借來的幾百萬高利貸。

    我宣布由我自己一個人負責還清,因為昨天晚上我已經同這些債主們談好,所有的高利貸我準備在三年内償還,債主們不但不急着要錢,甚至還對我說:如果有需要的話,他們還願意借款——債主們一來相信我多年來的信譽,二來看上我那壯觀的廠房——他們還不知道這廠房已經“易主”了。

     我向顔芳訴說了最近公司裡發生的事,顔芳說:“佛曰:放下,放下。

    ” 我說:“我也知放下,但目前還放不下。

    我還得把高利貸還清。

    ” 顔芳說:“人人都有千萬個理由放不下,但最終都得放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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