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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大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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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科技局邀請我當“科技項目評審專家”和“科技職稱評審專家”,市裡一些化工、材料、醫藥、生物制品項目的論證、評審、驗收都請我參加,我也樂意參加這項工作,因為可以知道這些行業的科技進展,知道同行在做哪些工作,對自己來說也是一次次學習的機會。

    我原先以為在一個小鎮裡沒有什麼“重大科技成果”也屬正常,一個走在全國改革開放最前頭的大城市裡總會有一些令人激動的“高新技術”出現吧?遺憾的是,至少在我經常參加的幾個領域裡,從來不曾見過真正有“創新”的東西,雖然我們幾個“專家”一次次違心的遵照上頭的意旨在評審表上寫下“國内(國際)領先,填補××空白”,但誰都知道最多是在技術的某一點有所進展而已,真正的“創新”項目一個都沒有!事實上根據“政策”和“原則”,“上頭的指示”,真正的創新項目反而通不過評審,因為政府要求每一個項目都隻能百分之百地成功,不允許失敗!而我的經驗是:搞科研九次失敗一次成功就相當不錯了!所以企業和單位隻能把已經完成的科技項目報審,以保障不會“出事”。

     柯達公司一個關于“用生物技術回收廢膠片、感光紙的金屬銀”順利地通過了我們“專家組”的評審,公司老總很高興,說:“項目通過了,我們準備辦一個回收廠,把澳大利亞分公司的廢紙、邊角料也都運來這裡回收寶貴的金屬銀。

    ”我們聽了覺得不對,自己的垃圾處理變廢為寶是好事,幹嘛把外國的垃圾也運來中國呢?把他的提案否決了。

     我和幾個“專家”共同的想法和遵循的“原則”是:可以支持企業和單位向上面要錢要項目要立案,但不能損害民衆的利益,隻要對環境、生态有影響,不符合可持續發展的,哪怕是政府堅持要做的是,我們也盡量頂住。

    被媒體炒得沸沸揚揚的PX項目“散步事件”就這樣發生了。

     有一次市政府要大獎一批“對技術創新有重大貢獻”的人員,我們這個“專家組”專門評審一位外資企業的總經理是不是可以得大獎,這位總經理是哈佛大學的博士,從台灣來大陸,負責一個新建工廠的整體設計、設備安裝、試車投産、安全生産。

    我非常仔細地看了長達幾百頁的這個人的“業績”介紹,自始至終都是講他如何把德國人編寫的設備安裝說明書全文翻譯成中文,一絲不苟、不折不扣地遵循說明書裡的每一句話、每一個規程,領導全體工作人員把從德國運來的設備組裝“成功”,并“成功”地試車投産;正常生産幾個月内不出任何安全和質量事故,等等。

    就是沒有任何、哪怕是一點點“創新”的東西在裡面。

     我覺得遺憾,專家組其他成員也都有同感,不同意他“對技術創新有重大貢獻”,但政府來人勸我們“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給他“過了”,大家也不必負什麼責任。

     我說:“政府如果想給他大獎,可以給‘管理獎’、‘貢獻獎’、‘納稅獎’,不用給他‘創新獎’,以免給人當笑話。

    ” 過了不久,這位總經理不但得獎,還在授獎大會上大講他如何帶領全廠員工一絲不苟地工作、不折不扣地按照德國人的指示辦事……我覺得真搞笑——原來我們隻是傀儡。

    這又讓我想起在古鎮聽老人們講的那位“絕頂聰明”的年輕人的故事,想起了“魯班學藝”。

     科技局長每一次作報告時都要大講特講“兩彈一星”,以彰示中國的科學技術是“世界第一”的,說外國人用了幾千年幾百年才制造出了‘兩彈一星’,我們隻用幾十年就制造出來了,吹得天花亂墜。

    有一次我聽得不耐煩了,就說:“如果用‘專利法’來形容的話,這‘兩彈一星’連‘發明專利’都得不到,最多也就得個‘實用新型’罷了——任何科學技術都是第一個才是真本事,第二個就不值錢。

    我不反對制造‘兩彈一星’,但天天吹這東西就沒啥意思了,而且對年輕人會有誤導,許多人都以為隻有‘兩彈一星’才是高科技,其它都不是。

    ” 其實不隻局長有這種想法,他的手下比他還要嚴重——市高新技術開發區設立的時候,我帶了一個項目想要“進駐”,找到開發區主任也就是市科技局副局長,他聽我講述了我們的項目後,說:“告訴你,除了IT,其它都不是高科技!” 一年一度的職稱評審會我都盡量參加,真正目的是看看有沒有真正的人才出現,結果是看笑話的機會多,沒有多大意義。

    市環保局有一位工程師想要評上高級工程師職稱,答辯時我提問:“現在民衆比較喜歡天然物質,一說到化學物質就想起‘有害’、‘有毒’、‘會得癌’,一看到六角形就想到“苯”,對這個潮流你有什麼看法?” 這工程師支支吾吾地半天也回答不出所以然來,甚至又說:“化學品就是有毒,天然的當然絕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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