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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伯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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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警察局把鎮上幾個小混混抓去嚴刑拷打,結果招出是鎮上最有錢的呂賢君指使他們殺人的,于是警察局就把呂賢君抓走了,有可能判死刑。

     呂太太找到我伯父希望能解救,伯父到看守所詢問那幾個小混混,說是在大刑下他們隻能轉禍于别人,随便招一個平民百姓都有可能被冤枉緻死,招個“大富大貴”的人有後台也許能保住性命。

    伯父找了幾個朋友,說明了自己的看法,呂賢君很快就被無罪釋放回家了。

     像這樣的冤假錯案伯父一生中不知糾正了多少! 父親如數家珍般地講了伯父在大陸時許多這樣為平民百姓做的好事:“其實我知道的并不多,因為你伯父做了好事從來不想宣揚。

    ” 伯父也因此被推選為中華民國第一屆立法委員,全省就他一個人當選,後來又成為“終生立法委員”。

     父親又談了一件他一輩子忘不掉的往事——那是伯父在中華民國立法院工作的時候,有一次回古鎮老家,朋友們都來我們家“接風”,其中包括幾位軍人,師長旅長團長都有,突然有人進來對伯父說:“你弟弟今天早上到樵塘村照相,不知為什麼被幾個農民毒打了,現在身受重傷被擡到醫院,正在搶救,還沒有脫險。

    ” 伯父唯一的弟弟就是我爸爸,樵塘離小鎮隻有三公裡。

    伯父立即趕到醫院看望父親,經過調查、詢問,才知道打人者把我爸爸錯看成另外一個人了,是誤打。

    同行的幾個軍人氣的咬牙切齒,叫嚷着:“我們去樵塘抓他幾個來,看看他們是不是吃了豹子膽了!” 伯父先是安排醫生小心照料父親,直到脫離危險,然後獨自一個人到樵塘,毒打我父親的人早已逃得無影無蹤,伯父對他們的家人說:“既然是打錯了人,認錯了就是,請他們回家安心種田吧。

    ” 伯父到了台灣以後,仍然保持着他那不畏強權、為民除害、在官場裡铿铿直言的性格,台灣人稱他為“黑臉包”——鐵面無私的包青天。

     他在立委會長期分管華僑事務,被稱為“華僑摯友”;曾經當過中華民國駐菲律賓大使,為所有在南洋群島的華僑們辦了許許多多的好事,至今那些老華僑回到大陸時都還在念叨着他的事迹;當教育部長時,率先采用九年國民義務教育,學齡兒童可免費接受國民教育至國中(相當于初中)畢業,小學生均免試就近入學,讓窮苦人有機會成為讀書人;還利用立委委員的身份促使整個台灣地區明确規定:學生之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應予保障,并使學生不受任何體罰,造成身心之侵害。

     伯父一生嫉惡如仇,與所有貪官污吏不相往來,“不拈鍋”,是後來的連戰、馬英九等年輕的國民黨人學習的榜樣。

    在他逝世時,嚴家淦總統為他立碑為志,上書四個大字“谠論流徽”。

    台灣有部很有名的電視連續劇就是以他的事迹為主線展開的。

     伯父一輩子甘心過清貧日子,可謂“兩袖清風”,親友們都别想“拈”他的“光”,在大陸古鎮、福州、南京和在台灣的台北當官的時候竟然長期租房子居住——按我媽媽開玩笑的說法,他“害”得我們一輩子“上無片瓦下無立錐之地”——直到七十年代初蔣介石動了恻隐之心,在台北陽明山給每一個跟着他“浪迹天涯”的“終生立委”蓋了一棟别墅,伯父一家才結束了颠沛流離的生活,住進了真正屬于自己的房子。

    可是到了兩岸可以正常往來時,伯母來到古鎮,看到他的兩個兒子都還不能“安居樂業”,回去就把陽明山的别墅賣了,賣房的錢平均分給住在台北、芝加哥和古鎮的六個孩子,帶着在大陸的兩個孩子應得的錢來廈門買了兩個套房給鄂、源兄弟倆,總算完成伯父生前一個未了的心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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