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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僞證對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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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森隔着桌子敏銳地觀察着黑發黑眼女人,她是泰娜從職業介紹所找來的,相貌和身格符合梅森的要求。

     “你的姓名和年齡?” “瑟瑪·貝賓斯。

    27歲。

    ” “讓你做什麼就做什麼嗎?” “是什麼工作?不,隻要有工作,什麼都行。

    ”她以不顧一切的口吻回答。

     “好,請你馬上坐飛機去裡納市。

    到了以後用你的名字租間公寓,然後立刻把公寓的地址打電報告訴我。

    ” 内華達州的裡納市以離婚手續簡便聞名,想同丈夫或是妻子分手的人,隻要來裡納市住上一星期,然後向法院提出離婚就可以了。

     “在裡納市租了公寓之後怎麼辦?”瑟瑪·貝賓斯困惑地問。

     “在一個男人交給你文件之前呆在公寓裡别動,他會問你是不是名叫海澤爾,你就回答說叫瑟瑪·貝賓斯。

    不過你知道他要送文件來。

    ” “這是不是違反了某條法律?” “哪裡。

    是我寫的文件,不涉及法律。

    但是過後你将被警察抓起來……不,不必耽心,不是正式的逮捕,盡管放心。

    隻不過是要受到一點盤問。

    ” “一言不發”。

     “如果受到盤問怎麼問答?” 瑟瑪·貝賓斯考慮了片刻,“我幹這工作能得到多少錢?” “給你五百美元。

    二百元為定金。

    剩餘工作結束付清。

    ” “嗯,我愉快地接受,立即出發。

    ” 這時,電話鈴響了。

    泰娜拿起電話,對梅森說:“德累克問可不可以進來?” “行,泰娜。

    請把貝賓斯小姐藏在你的秘書室,告訴德累克從走廊的門進來。

    ” 泰娜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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