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森隔着桌子敏銳地觀察着黑發黑眼女人,她是泰娜從職業介紹所找來的,相貌和身格符合梅森的要求。
“你的姓名和年齡?”
“瑟瑪·貝賓斯。
27歲。
”
“讓你做什麼就做什麼嗎?”
“是什麼工作?不,隻要有工作,什麼都行。
”她以不顧一切的口吻回答。
“好,請你馬上坐飛機去裡納市。
到了以後用你的名字租間公寓,然後立刻把公寓的地址打電報告訴我。
”
内華達州的裡納市以離婚手續簡便聞名,想同丈夫或是妻子分手的人,隻要來裡納市住上一星期,然後向法院提出離婚就可以了。
“在裡納市租了公寓之後怎麼辦?”瑟瑪·貝賓斯困惑地問。
“在一個男人交給你文件之前呆在公寓裡别動,他會問你是不是名叫海澤爾,你就回答說叫瑟瑪·貝賓斯。
不過你知道他要送文件來。
”
“這是不是違反了某條法律?”
“哪裡。
是我寫的文件,不涉及法律。
但是過後你将被警察抓起來……不,不必耽心,不是正式的逮捕,盡管放心。
隻不過是要受到一點盤問。
”
“一言不發”。
“如果受到盤問怎麼問答?”
瑟瑪·貝賓斯考慮了片刻,“我幹這工作能得到多少錢?”
“給你五百美元。
二百元為定金。
剩餘工作結束付清。
”
“嗯,我愉快地接受,立即出發。
”
這時,電話鈴響了。
泰娜拿起電話,對梅森說:“德累克問可不可以進來?”
“行,泰娜。
請把貝賓斯小姐藏在你的秘書室,告訴德累克從走廊的門進來。
”
泰娜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