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個地方我不想再去了,我需要保持一些神秘感。
我回到房裡,關上門,用打火機把方便面燒焦,把它們捏成非常細的粉末,在水裡弄均勻了,用牙刷蘸上,然後撥動牙刷毛,把黑水濺成水霧彈在打火機上。
很快指紋就顯示出來,我用膠帶把指紋粘在上面,采集下來。
如法炮制,我把所有打火機上的指紋都采集下來。
那天晚上,我的幾個夥計來找我,我對他們交代了一些事情,便自己下山找了個有電話的地方,撥号上網,把指紋掃描發到了我朋友那裡。
我需要看看,這些指紋的主人是否有案底。
因為,如果是我們這一行的人,很可能是有案底的。
晚上我依然住在了上次的那個招待所裡。
我的朋友姓毛,是近幾年才認識的,主要是在打雷子的關系時,希望他提供一些便利。
很快他就給了我回複,郵件裡他告訴我,我提供了七個指紋,有三個是一樣的,四個不同,可能是四個不同的人,也可能是一個人的四根不同手指。
他在數據庫裡查了,隻查出了其中一個指紋是有記錄的。
他在郵件中附上了指紋記錄者的檔案。
我拉下豎條,一份正規的電子檔案就出現在我面前,我看到了一張有點陰郁的臉。
我驚了一下,忽然意識到我見過這張臉。
他媽的,這是那個女人的臉,就是昨天吐我煙的女人。
“姑娘,原來是你。
”我自言自語了一句,就看到她的名字,我發現她姓張,但沒有名字的記錄。
原來是小哥的本家。
我拉下檔案,繼續看下去,這人和我一樣大,在1998年的時候坐過三年牢,罪名是故意傷人緻殘。
她當時的職業卻和這個罪名相距甚遠,她當時是一家培訓機構的培訓師。
看來,我在廟裡藏東西的時候,跟着我的人就是她。
隻是不知道現在跟着我的是不是也是她。
在她2001年出獄之後,記錄就是空白的了,但我并不是沒有辦法。
我在檔案上看到了她從事過的那家培訓機構的電話,我搜索出了那家培訓機構的網站。
那是一個香港的戶外運動培訓機構,打開培訓師的頁面時,我一下看到了很多熟悉的面孔。
在喇嘛廟裡看到的很多人,我都在上面看到了。
幾乎那家機構所有的培訓師都在喇嘛廟裡,而且,我還在列表看到了那個張姑娘的照片。
似乎她出獄之後,仍舊到了老單位上班,老單位竟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