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象
每次寫一本小說,最先出現在腦海裡的,不是文字,而是意象。
在寫這本小說的時候,亦有一幕一幕的畫面在心裡掠過,猶如不定格的鏡頭。
帶有一種隐約的肯定之感。
這些意象決定心的探索走向。
我卻是喜歡這種過程,在黑暗中反反複複,但似一直有光照耀。
兩個在陌生旅途中邂逅的女子。
各自生存的陰影。
信與不信。
記憶所代表着的遺失和記得。
最終,她們又走回到旅途之中。
在這裡,旅途亦代表時間。
在這寫本書的時候,有過困頓。
常常是寫了幾萬字,推倒重來。
再寫,再推倒。
我當然有過多次思省,覺得也許是放置其中的意念,太過繁重。
就像一個人,有話要說,又很慎重,反而覺得怎麼都很不妥當起來。
最後決定推翻在結構叙述上的企圖,先恢複出一個純簡的文本。
抑或說是一個純簡的幻象。
卻更為接近真實。
因為純簡,文字構築了一種自然的走向。
為此,文本本身在書寫過程中完成細微的變動。
與我的初稿框架,有所不同。
内心擺渡
至今喜歡的小說,仍舊是那種往内探索的類型。
類似于一個封閉的暗的容器,看起來寂靜,卻有無限繁盛起伏隐藏其中。
亦不需要人人都來懂。
因那原就是一種暗寓式的存在。
有它自己的端然。
就像一個島嶼。
斷絕了途徑。
自有天地。
因着這個原因,我很少在書店裡能夠買到自己喜歡的小說。
有一本加拿大小說除外。
其場景裡有個荒廢的修道院,接近我觀點核心裡的島嶼。
我因此對出生在斯裡蘭卡的作者有無限好奇。
當然我知道,這書裡有他,亦是沒有他。
至今為止,我的兩本長篇,都是以“我”起頭。
這個人稱很微妙。
它代表一種人格确定。
也就是說,它并非個體。
它是一種幻象。
那個“我”是不代表任何人的。
對一本小說來說,有時候事也不是太重要。
事亦是一種工具。
重要的是叙述本身是否代表着一種出行的态度。
對讀者和作者來說,書,有時候是用來接近自己内心的擺渡。
為了離開某處,又抵達某處。
任何事物均無定論。
也無人可以做主。
小說更是不需要任何定論的載體。
諸多感情或者思省,原就是一個人内心裡的自生自滅。
當一個人在寫一本書的時候,心裡是如此。
而當另一個人拿起來閱讀的時候,他能感受到這種清寂。
似是無法對人訴說清楚的,心裡卻又有驚動。
疏離感
我對我的一個朋友談起過這本書。
我說,這本小說在設定一種疑問,試圖解答,或者隻是自問自答。
結構散漫,如同記憶。
因人的記憶就是從無規則,隻是随時随地。
看起來亦矛盾百出,更像是一個尋找的過程。
它不存在任何立場堅定的東西。
隻是在黑暗的隧道裡漸行漸遠,緩慢靠近某種光亮。
它是一本因此而注定有缺陷的的小說。
并與我之間更加疏離。
這種疏離感使我一直更為喜歡小說的文本。
在散文裡人不能回避真實感受,要把自己擺在前面。
而小說卻可以讓自己退後,或與自己截然就沒有關系。
幾近一個幻象。
記得
寫完之後,心裡回複某種空洞狀态。
像一個瓶子剛剛倒空了水,在等着全新的水注入。
這轉換過程中極其短暫的一刻。
看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