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那兒反映着牛神的樣子,已錯亂了的人格,看見牛神的樣子便要徹底的破壞。
鏡與時鐘的玻璃都是這般。
還有畫布也被切割得粉碎,因為那裡畫了牛神的自畫像。
“嘎……”我呻吟着道,“那與自殺有不同嗎?”
“不同,與自殺有本質上的不同。
那是殺人。
”天下一變得認真起來。
有關人等仍然帶有一片疑惑的神色。
“是麼,是那樣麼。
”我站起身來說道,“另一個人格是兇手麼,喔,沒注意到這個。
不愧……不愧是名偵探天下一兄。
沒法了,這次隻好佩服得五體投地了。
”我盡力誇獎天下一。
“不,這也是得到了大河原君的幫忙才……”
當他說到這裡之際,不知從何處飛來了什麼東西。
拾起來一看,是空的啤酒罐。
“不好!”正在那樣想時,再有香蕉皮被擲了過來。
“呀,怎麼搞呀!”天下一以手掩着頭。
我歎了一口氣說:“是讀者啊。
讀者發怒便擲過來。
”
在說着時便已連其他廢物也飛了過來。
“啊,救命啊。
”天下一慌忙逃跑。
“夠了,不要了。
”我也擡起腿就跑。
(原文初發表于“小說新潮”1992年6月号)
雜談感想
究竟是從什麼時候開始,讀者變得不滿足于簡單的邏輯推理?又究竟是從什麼時候開始,作者把偵探小說的重點由案件的推理性轉移至兇手的意外性?事實上,不論是什麼類型的小說,總會有作家創作過一些作品,是帶有能讓讀者感到意外的情節的,在武俠小說中,會出現殺父仇人原來便是自己的授業恩師,又或者在愛情小說中,相戀的男孩原來是當代富豪的獨生子。
諸如此類的片段可謂層出不窮,既然推理小說标榜的本已是找尋謎一樣的兇手,那麼又怎能缺少了“讓人感到意料之外的兇手”這個的出現呢。
那麼,究竟怎樣的兇手,才能算是出人意表?當然,好像在漫畫金田一少年中經常出現的情況——兇手原來是看似弱不禁風、楚楚可憐的小女孩——早已經不能稱得上是意外的了,甚至一般的讀者,都大概會認為誰在故事中的扮相最柔弱可憐,誰便必定是殺人兇手了。
那麼,意外感較高一點的還有“已死掉的人”,包括在案件發生前已交代了那個人的死訊、或在故事的推進中被殺害。
總之,利用表面上已死的人扮演兇手的确可以達緻意外的效果,但前者的意外性明顯不高,後者的意外性雖然還算可以,但所使用的技倆卻也有所限制,裝死的說服力極低,而無頭屍、雙生子或屍體無故失蹤等詭計對讀者來說也應該早已并不陌生,因此除非作者有與别不同的技巧,否則單憑這種詭計很難給予讀者很大的意外感。
另外還有某些作品,使用了更為特别的兇手設定。
設為雜役、路人等不但對讀者有欠公平,意外感其實也不算高,而小孩子和動物等則是個較古舊但還算不錯的選擇。
把兇手設定為負責推理的偵探、或以負責說故事的角色作為“第一人稱”的兇手,都可算是稍含意外,可是時至今日,這類型的作品也早已出現過不少,稍微有閱讀經驗的讀者都未必會為之動容。
再進一步和更為前衛的,則甚至會創造出如鬼怪之類、無法以日常科學解釋的兇手來。
最後,想以一則有趣的小故事作為這篇的結尾,這個小故事來自霧舍巧《二重身宮》的内文(但與該小說中的謎團沒有任何關聯)。
話說有某部叫“一個也不剩”的小說,内容描述一個謎一般的兇手要去完成連續殺人,并且兇手再三強調要殺的人總數應該會有十個。
但當讀到最後幾頁時,還隻出現了九個被殺的人,其中甚至還包括了自認為兇手而自殺死掉的那說故事的人,然而那第十名死者卻還不見蹤影,直至翻到了最後一頁,才出現了以下的這幾句:“在後面你會看見從半空中垂下來的繩子,下面還有一個小踏台,并且還留下一張紙寫着:最後的第十個人……死的人便是你了。
”也就是說,這是一部最終把讀者迫入自殺之路的小說,而最後完成連續殺人的兇手,則包括了執行死刑的讀者本身、和隐藏于背後、以心理催眠等方式在幕後操縱的作者了。
——香港路人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