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治二十七年8月1日,日本宣戰。
宣戰诏書登載在次日的官方公報上。
“天佑保全,踐萬世一系皇祚之大日本帝國皇帝,诏爾忠實勇武之衆:朕于茲對清國宣戰。
朕之百僚有司,善體朕意,宜從陸上、海面,從事對清作戰,以達國家之目的。
倘無悖于國際法之限,應發揮全能,盡一切手段,以期萬無疏漏……”
破題之後,诏書接着述及開戰的理由:日本出兵是根據明治十五年的條約規定,目的在于确保朝鮮治安,維護東洋全局和平,而中國始終妨礙,派大兵于韓土,擊我艦于韓海,罪狀昭然。
诏書結尾說:“事已至此,朕一貫以和平為念,為向中外宣揚帝國之光榮,不得已而公開宣戰,望爾忠實勇武之士,迅速進軍,恢複和平,以期保全帝國之光榮。
”
清政府的宣戰布告也在同一天發出。
日期用陰曆——光緒二十年七月一日;陰陽曆之間恰好差一個月。
中國皇帝的宣戰上谕說:
“朝鮮為我大清藩屬二百餘年,歲修職貢,為中外所共知。
”
開頭先強調了宗主藩屬關系,接着叙述為戡定朝鮮内亂而出兵之正當性,然後責難日本出兵,說:
“各國公論皆以師出無名,不合情理,勸其撤兵,而日本竟悍然不顧,更陸續添兵。
朝鮮百姓及中國商民,日加驚憂,是以添兵前往保護。
讵行至中途,突有倭船多隻,乘我不備,于牙山口外海面開炮轟擊,傷我運船,變詐情形,殊非意料所及。
該國不遵守條約,不守公法,任意鸱張,專行詭計。
釁由彼開,公論昭然。
”
表示中國朝廷已多方努力,做到了仁至義盡,但日本政府一意孤行,不得已而開戰,特布告天下。
這時,清廷正在慶賀葉志超謊報的牙山大捷,以為真的殺了日軍兩千人。
宣戰後兩日,賞給葉志超部隊銀二萬兩。
葉志超是安徽合肥人,與李鴻章同鄉。
投身于李鴻章創建的淮軍後,随劉銘傳征讨過撚軍。
升為總兵後,在淮城之戰中受傷。
為人善辯、倔強,被視為有才有膽的人物,至少他的主子是這麼看的。
葉志超在保定、新城當過軍隊的總兵,後晉升為直隸提督。
在京城範圍内任師團長,一般來說可算是軍中的最高要職了。
當然,他是李鴻章一手提拔起來的。
他以直隸提督駐紮在山海關,朝鮮風雲告急時,被派赴牙山,可見李鴻章多麼信任他。
但這次,卻是李鴻章的一大疏漏。
葉志超是個自以為是的軍人。
李鴻章的作戰意圖是集結大軍于平壤,與漢城的日軍相對峙,因此,想讓漢城之南的牙山的葉志超軍隊從海路轉移到平壤,而葉志超竟拒絕執行命令。
戰時,野戰司令對情況最為了解,本國所發出的指示有時可以不執行。
但是,把牙山的駐軍調往平壤,是一個戰略問題,葉志超居然抗拒,可見他多麼自大了。
葉志超認為,從海路向北轉移是危險的,不如在牙山原地不動,以便截擊北上之日軍。
在成歡潰敗的葉志超軍隊最終還得去平壤。
陸路上也必須避開漢城日軍,迂回行軍。
他們順着清州、鎮川、忠州、槐山、興塘摸索前進,渡過漢江,再經堤川、原州、橫川、狼川、金化、遂安、祥原,渡過大同江,好不容易才到了平壤。
這次轉移,足足花了一個月時間。
整整一個八月,清軍官兵跨越朝鮮的山山水水,向北行進。
據記載,殘軍死于饑餓、疫病者相繼。
而葉志超卻向本國報告說“大勝日軍”。
葉志超提督現在改變态度了。
本國原來的戰略方針是集結大軍于平壤,那麼他現在正遵照執行。
隻要結果相同,就不會被上級怪罪。
而海路危險這一點,早由“高升”号沉沒事件證明了。
所以,他才從陸路去平壤。
——這真是妙極了。
成歡之戰,勝利似乎是屬于日軍的,這一情況直到很久以後才搞清楚。
宣戰之前,駐日公使汪鳳藻被召回國,當時日本方面的情報已無法送達天津和北京了。
在日本,關于成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