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人床),Y第二次犯罪。
這一次的點子,是在一顆梨子裡下毒,把它放在露易莎和老女人的兩張床之間床頭桌上的水果盅裡。
使用梨子,是因為每個人都知道老埃米莉從來不吃梨子。
在梨子裡下毒,會使情況看起來好像又有人想毒死露易莎,但是露易莎也不會吃那顆梨子。
因為Y知道她從來不吃腐爛或者蛀蝕的水果,Y故意挑選(也許從廚房偷來)-顆已經腐爛的梨子把它帶進房間,梨子裡注射了滿滿一針筒的毒藥二氯化汞,毒藥是取自實驗室——168号瓶。
Y從他實驗室鐵檔案櫃取得注射器,他在櫃子裡有一整盒的注射器。
此外,Y進入露易莎的卧房以前,先偷了一雙康拉德夏季穿的白色舊鞋子。
并且,當他在實驗室把注射器灌滿二氯化汞時(即半夜進入露易莎房間之前沒多久),他故意倒一些毒藥(168号瓶)在康拉德的其中一隻白鞋子上。
行動:Y溜進露易莎和埃米莉的卧室。
走到床頭桌,把這顆梨子放在水果盅裡。
用鈍器打擊埃米莉的頭,殺死她。
(這是陰謀的真正目的,但是情況會看起好像埃米莉是被誤殺,似乎是她在半夜醒來,兇手為了滅口不得不把她殺死。
)
注:殺死埃米莉是整個計謀背後的主要目的。
毒害露易莎的行動,隻是要讓警方以為露易莎是原定兇殺的對象。
所以警方會隻懷疑那些有動機殺露易莎而非埃米莉的人。
在故事中,Y和露易莎非常友好,所以他不會被懷疑。
假線索解說:“Y故意把二氯化汞倒在康拉德的鞋子上。
他從卧房出來以後把鞋子放回康拉德的衣櫥。
警方發現沾了毒藥的鞋子,這使他們懷疑康拉德是下毒的人,康拉德恨露易莎,這點衆所皆知。
導引警方取得正确解答的線索:露易莎又聾又啞又瞎。
這裡的點子是,當Y在殺害埃米莉時,露易莎醒來,聞到Y手臂上秘魯香油的香草味——嗅覺是她最敏銳的感官,此點幫助警方建立線索。
她事後作證聞到香草味,主角偵探循線索追查等等,直至發現真相,原來Y是唯一帶有香草氣味的人。
火災
謀殺案次日半夜,Y放火燒實驗室(那同時也是他的卧房)。
他先在實驗室中一張大桌子上留了一瓶二硫化碳(256号瓶),該化學品會在遇熱時爆炸。
然後他點火柴燒自己的床。
縱火的目的:縱火和緊接而來的爆炸,會使情況看起來像某人也有意圖謀Y的性命。
這可以再增加另一條假線索,至少讓Y顯得無辜。
第三次罪行
謀殺案後兩星期,Y再次“企圖”“毒死”露易莎。
這次他用一種叫毒扁豆堿的毒藥,是取自他實驗品架220号瓶的一種白色液體。
露易莎每夜晚餐後一小時都要喝一杯脫脂奶,用眼藥滴管滴十五滴在她的脫脂奶裡。
再一次,Y或者是引她注意脫脂奶不對勁,或者用某種辦法避免露易莎喝有毒的脫脂奶。
目的:無論何時,這個計謀都無意造成露易莎死亡。
老女人死後的這個第三次企圖,隻是要繼續讓警方相信,兇手仍然想殺死露易莎,所以警方
會調查那些有動機謀害露易莎而非埃米莉的人。
一般注意事項
(l)記得Y每一次都戴了手套,所以無論哪一次罪行,他都沒有在任何東西上留下指紋。
(2)詳細拟定主要情節。
(3)詳細拟定主角偵探最後如何破案。
(4)Y的動機:恨埃米莉——她毀了他的事業——他的健康——控制并且毀滅了他……實在足以引發真實的兇案!
最後這一句評語,與小說無關而且語帶譏苦,原稿上曾用鉛筆重重地删掉(雷恩全然忠實按照原件抄錄);但是仍然可以辨讀得出。
小說大綱以剩下兩點注意事項結尾。
(5)務必喬裝所有角色的外貌,使他們看起來像虛拟的人物。
如果使用筆名,而且角色全用假名,一般大衆應當不會認出是我家人。
或許背景改其他城市,例如芝加哥或舊金山。
(6)主角偵探的性格如何?是醫生,因為涉及香草和化學物品?Y的朋友?不是一名平常偵探。
運用演繹法——智慧型偵探;也許具有福爾摩斯的長相,波羅的風采,E.Q.的演繹方法……使實驗室在調查中占據顯著地位……借由實驗室瓶罐的編号拟出一條線索。
應該不會太難(?)
雷恩瘦削的臉孔緊繃着,疲乏地丢下約克·黑特毫無組織的偵探小說大綱,頭埋在兩手之間。
于一片沉寂中冥思。
就這樣過了十五分鐘,除了自己幾不可聞的鼻息,沒有一點其他聲響。
最後他坐直身子,注視着書桌一角的日曆。
他的唇微微蠕動。
兩星期……
他拿起一根鉛筆,以沉重、近乎絕望的筆劃,把六月十八日圈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