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一句,但眼中卻流露出極大的興緻。
“有件非常重要的事必須立刻去辦。
”埃勒裡若有所思地補充道。
“不論兇手是誰,他昨天下午都未曾在下班後躲在店裡,這點是毋庸置疑的。
我告訴你為什麼。
我們通過時間登記表調查了所有與此案有關的人。
登記表上記錄了每個人的下班時間。
除威弗和圖書部經理——那個斯普林吉外,所有調查對象看來都是在5點30之前離開的。
而且也确實有人看到那兩人離開了商店,所以,他們顯然不可能躲在店裡伺機作案。
你應該還記得表上的那些名字吧?盡管像佐恩、馬奇本克思、拉瓦利這樣的人離店時不用簽名登記,但有人負責登記他們的姓名和離開時間,昨天就是這樣。
既然所有人都離開了商店,那麼兇手肯定是通過餘下的另一條途徑入店的——三十九街上的貨倉門。
無論如何,這麼做更符合邏輯。
因為這樣一來,他既可以證明自己那天夜裡不在犯罪現場,同時,又仍可以在11點到11點30之間從貨物入口處溜進店裡。
”
“我們還得再查查那天晚上每個人的行蹤。
”警官悲歎道。
“忙不完的活兒。
”
“而且還可能一無所獲。
不過我也認為有這個必要,而且應該盡快開始。
”
“唉!”埃勒裡苦笑了一下。
“這案子真是錯綜複雜。
”他抱歉般地說道,轉換了思路。
“比如——溫妮弗雷德為什麼要去商店?這就是個謎?她告訴奧弗萊赫提她要去寓所,她是否在撒謊?當然了,夜班員确實看見她進了電梯,而且我們還掌握了她在寓所逗留的确鑿證據,因此完全可以假設她去了六樓的寓所。
再說了,她還可能去哪兒呢?櫥窗嗎?簡直太荒謬了!不,我們還是假設她直接去了六樓的寓所吧。
”
“也許瑪麗安·弗蘭奇的圍巾當時已經在櫥窗裡了,出于某種不明原因,弗蘭奇夫人希望把它取回來。
”警官苦笑着建議道。
“那你可就想錯了。
”埃勒裡反擊道。
“盡管瑪麗安這女孩有些神秘,但我敢肯定,圍巾這件事絕對與案子無關!……不過,我有一個想法。
溫妮弗雷德是否和某人約好了在店裡的寓所會面?假如這是一件非常神秘的事——在一個無人的百貨店裡與人神秘會面之類的——那我們完全可以假定:被謀殺的女人是抱着某一特定的目的來見某個人的。
如果是這樣的話,她是否知道其同夥——事實證明也就是殺害她的兇手——怪異的入店方式?或許她以為他會像她那樣從慣用的夜間入口進店?她顯然不知道他将以何種方式進店,而且也不指望他會從夜間入口進來,因為她沒向奧弗萊赫提說起另外一人。
如果她沒什麼需要隐瞞,她完全可以告訴奧弗萊赫提一聲,但她沒這麼做,卻反而制造一種假相,讓他覺得她肯定是來寓所取東西的。
這麼看來,她肯定是在幹什麼見不得人的事,而且肯定知道她的同夥會采取神秘的預防措施,以保證自己不被發現——她根本就未加防範,而且是心甘情願地卷入這樁事中的。
”
“這個同夥會是伯尼斯或瑪麗安嗎?從表面上看,我們有理由相信可能是伯尼斯。
‘本克’紙牌、伯尼斯的煙、伯尼斯的鞋帽——最後這兩件東西非常重要,同時也令人膽戰心驚。
另一方面,我們再看看和伯尼斯有關的一些側面事實吧。
”
“我們已經認定:兇手拿走了弗蘭奇夫人的寓所鑰匙。
我們可能首先想到這是伯尼斯幹的,因為她那天下午出去時沒帶鑰匙——實際上,她不可能帶着自己的鑰匙,因為我們今天剛在她的衣櫥裡找到它。
是的,如果伯尼斯昨夜在寓所,那她有可能把她母親的鑰匙拿走。
但她昨夜在店裡嗎?”
“該是咱們抓住那個幽靈的時候了。
”埃勒裡的表情有些古怪。
“伯尼斯昨夜并不在弗蘭奇百貨商店。
也許我現在該說伯尼斯不是殺母兇手。
首先,盡管有‘本克’紙牌為證,而且伯尼斯和她母親是一對牌迷也是衆所周知的事,但煙灰缸裡的煙蒂卻暴露了問題,有人栽贓陷害怕尼斯。
吸毒狂伯尼斯抽她的‘公爵夫人’香煙時,從來都是隻抽三分之一就掐掉了,這一點絕對是毫無疑問的。
但我們在寓所發現的那些煙頭卻都無一例外地抽得非常仔細,幾乎就隻剩下了煙嘴。
這也太不尋常了,沒法使人不産生懷疑。
如果隻有一兩支煙抽成了那樣,那也可以理解,但十幾支煙竟然都是那樣!這可說不通,老爸。
所以,牌桌上的那些煙不是伯尼斯抽的。
如果她沒抽那些煙,那麼顯然是有人做了手腳,企圖引起我們對失蹤女孩的懷疑。
另外,還有那個據稱是由伯尼斯打給霍坦絲·安德希爾的電話。
可疑,爸——太可疑了!不,伯尼斯不會那麼蠢,她不會忘記鑰匙已經丢了。
有人急需得到她的鑰匙,甚至不惜冒險于打電話詢問,而且還打算派人來取。
”
“那雙鞋——那頂帽子。
”警官突然低聲說道。
他擡起頭來震驚地看着埃勒裡。
“對。
”埃勒裡陰郁地答道。
“正如我剛才所言,不但非常重要,同時也令人膽戰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