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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樁兇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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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我的平台到門外街道,有帶血的男子鞋印。

    我旁邊是珠寶和摔碎的小雕像。

    現場留下一條線索:有張邪教寫的紙,聲稱邪教又來臨了。

     兩天之後,又有另一篇報道“藝術資助人死亡的新線索”,篇幅更短,沒有照片。

    警方發言人說他們從沒認為這是邪教屠殺,偵探提到的“一張紙”是小報之意,報紙标題是“邪教發誓再次開殺戒”。

    發言人說已找到更多證據,追捕行動正在進行…… 一條警犬沿着我的血迹追蹤,那是人類肉眼看不見的線索。

    因為“高度訓練過的狗能夠在事件發生後一個星期左右覺察出芳香分子”,警方追蹤到一條小巷,在裝滿垃圾的購物車裡,發現了帶血的襯衫。

    附近還有藍色防水布和紙闆帳篷。

    他們拘捕了帳篷的主人——一個無家可歸者,他的鞋子留下了明顯的印記。

    這個嫌犯沒有犯罪紀錄,但有精神病史。

     案件解決了,也可能沒有。

    就在我的朋友們在蘭那王國失蹤後,報紙再次改變了主題:店主的死亡屬于奇怪的意外。

    沒有原因與結果,沒有人被指控,僅是“奇怪的”,這個醜陋的詞永遠留在了我的名字後面。

    老天,為什麼我被降級為“店主”? 報道進一步指出,對這名男子的皮膚組織,灑滿鮮血的褲子、鞋子的DNA分析證實:該男子不是嫌疑犯。

    那麼是誰進入我的店裡留下痕迹的呢?難道這不是明顯的犯罪?誰真正導緻了這次奇怪的意外事故?警方沒有提及進一步的調查,他們應該為自己感到羞辱。

     同一篇文章裡,這個記者指出了“一個奇怪的巧合”,那就是陳璧璧曾經組織過一次前往蘭那王國的旅行,有十一個人參加并且失蹤了。

     如此的報道真令我傷心,好像是我策劃了一次從開始就注定失敗的旅遊。

    真是一派胡言! 但最糟糕的是,我不記得自己是怎麼死的?在生命的最後一刻,我正在做什麼?是誰拿着兇器?我死的時候痛苦嗎? 可能這些記憶太恐怖了,所以我把它堵在了記憶之外。

    這是人類的本能——即使我死了。

     鬼,不過是人的第二次生命罷了。

     而警方的驗屍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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