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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過得真快,到這月的二十三日[1],我就六十八歲了。

     回顧過去的年月,理所當然會想起許許多多的事情。

    以前許多人跟我說,你是不是該寫寫自傳?然而我始終沒有鄭重其事地寫這種東西的心情。

    因為總體說來,我并不覺得自己的事多麼有趣,值得把它寫出來。

     再者,如果寫,那就全都是談電影的事。

    因為減去電影,我的人生大概就成了零。

     不過,這回是有人提出要求,希望我寫寫自己。

    實在是盛情難卻,我便答應下來了。

    這似乎也和我讀了讓·雷諾阿的自傳,受了影響有關。

     讓·雷諾阿,我曾經見過。

    他請我吃過晚飯,和我談了許多話題,但當時的印象中,覺得這個人沒有寫自傳的意思。

    然而他終于寫了,這給了我啟發。

     讓·雷諾阿的自傳裡有一段話: 不少人勸我寫自傳……這些人已經不滿足于一個藝術家僅僅借助攝影機和麥克風表現自己了,他們希望知道這個藝術家是個什麼樣的人。

     他還說: 我們這麼自鳴得意的個性,實際上是由種種複雜的因素形成的。

    比如上幼兒園的時候在那裡遇到的小朋友,第一次讀的小說的主人公,有時甚至從表兄烏瑾飼養的獵犬那裡得到啟發。

    我們并不是光憑自己就能生活得很充實……我從自己的記憶之中,找出了許許多多使我得以有今日的力量,以及與這種力量有關的人和發生的事。

     (美鈴書房《讓·雷諾阿自傳》) 這段文章,加上同他見面時留給我的強烈印象——我也想像他那樣老去——激起了我寫自傳的願望。

     還有一位也是我曾敬仰的人,那就是約翰·福特。

     我常常為他沒有一部自傳而感到遺憾,這種心情很大程度上也使我動了寫自傳的念頭。

     當然,和這兩位老前輩比起來,我還是個雛兒。

    但是,既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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