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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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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一喊立正口令,一會兒工夫我準撲通一聲跌倒。

    好像是一聽到喊立正我就緊張,以緻暈倒。

    就這樣被擡到醫務室去,放在病床上,然後護士走來俯身瞧着我。

     我記得有這麼一件事—— 下雨天,我們在室内做抛球遊戲。

    球朝我飛來,可是我卻接不住。

    大概同學們覺得很有趣,所以拼命地拿球砸我,常常砸得我很疼,讓人心裡不痛快。

    于是,我把砸到身上的球拾起來,扔到室外雨地裡。

     “幹什麼!”老師大聲怒斥我。

     現在我當然懂得老師發火的原因,可那時還不明白。

    我把砸得自己心煩的球拾起來扔出去,這有什麼不對? 就這樣,在小學一年級到二年級這段時期,我簡直就像在地獄受罪一般。

     現在看來,隻按老規矩行事,把智力發展較遲的孩子送進學校,簡直是罪惡行徑。

     因為孩子們的智力發展參差不齊,有五歲時就像七歲那麼聰明的孩子,便有雖然七歲卻隻有五歲智力水平的孩子。

    智力的發展有快有慢,一年有一年的水平,那種僵死的規定完全是錯誤的。

     寫到這裡我很激動,因為我七歲的時候就是那麼呆頭呆腦。

    學校生活使我深感痛苦,所以為了這樣的孩子,我不由得把這段生活寫了下來。

     據我的記憶,仿佛忽然刮來一陣風一般,吹散了讓我的腦子處于迷茫狀态的霧。

    我的智力清醒過來,是在我家搬到小石川,我轉校上了黑田小學三年級的時候。

     我記得,從此以後,我就像泛焦[1]那樣,和從前截然不同了。

     [1]攝影技術專用名詞,即畫面内一定範圍内景物全部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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