态度表示不滿。
至于他所持的理由,一言以蔽之,就是無賴缺乏人情味或者人性扭曲,并不完全是他們的責任。
道理也許如此。
但是,即使出現這種人的一半責任或大半責任該由社會來負,我也不認為他們的行為是對的。
原因在于在這種惡的社會,也有誠實而善良的人。
我不能原諒以威脅别人、破壞别人的生活為業的人。
而且,我也不認為否定這些人就是出于強者的利己主義。
認為産生犯罪者是由于社會有缺陷的觀點,就算有一半道理,但據此為犯罪者辯護,也不過是一種詭辯而已,因為它無視生活在有缺陷的社會中但并未走向犯罪的人。
植草動不動就拿他自己和我比較,說我們倆本質上是完全不同的人。
然而在我看來,植草和我并沒有本質上的區别,隻有表面的不同。
植草說我是天生的強者,說我是和悔恨、絕望、屈辱等無緣的人,說他自己是天生的弱者,一直生活在淚河裡,在痛心、呻吟、痛苦之中生活。
然而,這樣的觀察是膚淺的。
我為了抵抗人的苦惱,戴上一副強者的面具;而植草卻為了沉溺于人的苦惱,戴上了一副弱者的面具。
事實不過如此。
但這隻是表面的不同,就本質來說,我們都是弱者。
我之所以在這裡把植草和我個人觀點對立的問題寫出來,并不是為了駁倒植草,也不是為我自己辯護,隻是希望借此機會,讓大家更好地理解我的本來面貌。
我不是特别的人。
我既不是特别強的人,也不是得天獨厚的有特殊才能的人。
我不過是個不願示弱于人,不願輸給别人,因而不懈努力的人。
僅此而已。
這部《泥醉天使》完成之後,植草和我分了手,又不知去向了。
原因呢,并不是如植草所說,即他和我本質上性格不同而産生的裂痕。
植草這樣說,是故意含糊其辭。
實際上他有與生俱來的放浪癖,而且樂此不疲。
證據之一,是為了拍《文藝春秋》雜志“舊友聯歡”專欄的插圖,他同我并肩留影,而且表情十分高興。
其次,我寫這本自傳時,植草為了供我參考同我閑談。
那時他十分高興,我們足足談了一個晚上。
以後來訪時也談得特别起勁,甚至忘了時間,不得不住在我家。
總之,植草和我是非常親密的莫逆之交,也是常常吵架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