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街上,今晚當值的警察走得腳步铿锵。
他那标準的動作完全是習慣使然,跟耍帥挨不上邊兒,因為行人已經寥寥無幾。
才夜裡十點不到,可刺骨的寒風挾着絲絲小雨幾乎浸潤了每一條街道。
他挨家挨戶地查看,手中的警棍揮舞得花樣百出,間或還警惕地扭頭察看平靜的街道兩端。
健碩的體魄加上威風凜凜的風度,讓他看起來簡直就是和平守護神。
這一地區的人們都習慣早睡早起。
街上隻有香煙鋪或不打烊的小吃店裡透出零星的燈光,絕大多數商鋪都已經早早關門了。
警察巡邏到某個街區當中,忽然放慢了腳步。
在一間五金店幽暗的門道裡,隐約有個男人的身影靠在牆上,嘴邊還叼着一支未點燃的煙。
警察走上前去正要盤問,男人搶先開了口。
“沒事兒,警官,”他向警察保證,“我隻是在等一個朋友。
我跟他二十年前就約好了。
聽着挺可笑的吧?如果你一定想要搞明白,就讓我仔細解釋。
二十年前,這間五金店原本是個餐廳——喬老大布雷迪餐廳。
”
“五年前還叫這個呢,”警察插上一句,“後來被拆掉了。
”
男人劃了根火柴,點燃了香煙。
微弱的火光映出一張蒼白方正的臉,他有一雙機警的眼睛,右邊眉毛附近還有一處小小的白色傷疤。
他的圍巾扣是一枚碩大的鑽石,真是古怪的搭配。
“二十年前的今晚,”他繼續道,“我在喬老大布雷迪餐廳跟吉米·威爾斯一塊兒吃晚餐。
他是我的摯友,是世界上最棒的小夥兒。
我倆都是土生土長的紐約人,從小一塊兒長大,親如兄弟。
那會兒我十八歲,吉米二十。
第二天一早,我就要去西部淘金了。
可不管怎麼勸,吉米都不肯離開紐約。
他認為紐約是地球上唯一能待的地兒。
反正,那天晚上我倆約定,二十年後的這個時候、這個地點,我們就在這兒相聚,不管混成什麼樣,不管多遠都得趕回來。
當時覺得二十年怎麼着都足夠我們兄弟倆各自找到自己的路,掙到自己的錢了。
不管走哪條路,掙多少錢。
”
“聽來挺有意思,”警察說,“可你倆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