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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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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我幼年讀過書,雖然不多,可是足夠讀《七俠五義》與《三國志演義》什麼的。

    我記得好幾段《聊齋》,到如今還能說得很齊全動聽,不但聽的人都誇獎我的記性好,連我自己也覺得應該高興。

    可是,我并念不懂《聊齋》的原文,那太深了;我所記得的幾段,都是由小報上的“評講聊齋”念來的——把原文變成白話,又添上些逗哏打趣,實在有個意思! 我的字寫得也不壞。

    拿我的字和老年間衙門裡的公文比一比,論個兒的勻适,墨色的光潤,與行列的齊整,我實在相信我可以作個很好的“筆帖式”。

    自然我不敢高攀,說我有寫奏折的本領,可是眼前的通常公文是準保能寫到好處的。

     憑我認字與寫的本事,我本該去當差。

    當差雖不見得一定能增光耀祖,但是至少也比作别的事更體面些。

    況且呢,差事不管大小,多少總有個升騰。

    我看見不止一位了,官職很大,可是那筆字還不如我的好呢,連句整話都說不出來。

    這樣的人既能作高官,我怎麼不能呢? 可是,當我十五歲的時候,家裡教我去學徒。

    五行八作,行行出狀元,學手藝原不是什麼低搭的事;不過比較當差稍差點勁兒罷了。

    學手藝,一輩子逃不出手藝人去,即使能大發财源,也高不過大官兒不是?可是我并沒和家裡鬧别扭,就去學徒了;十五歲的人,自然沒有多少主意。

    況且家裡老人還說,學滿了藝,能掙上錢,就給我說親事。

    在當時,我想象着結婚必是件有趣的事。

    那麼,吃上二三年的苦,而後大人似的去耍手藝掙錢,家裡再有個小媳婦,大概也很下得去了。

     我學的是裱糊匠。

    在那太平年月,裱匠是不愁沒飯吃的。

    那時候,死一個人不像現在這麼省事。

    這可并不是說,老年間的人要翻來覆去地死好幾回,不幹脆地一下子斷了氣。

    我是說,那時候死人,喪家要拼命地花錢,一點不惜力氣與金錢地講排場。

    就拿與冥衣鋪有關系的事來說吧,就得花上老些個錢。

    人一斷氣,馬上就得去糊“倒頭車”——現在,連這個名詞兒也許有好多人不曉得了。

    緊跟着便是“接三”,必定有些燒活:車轎騾馬,墩箱靈人,引魂幡,靈花,等等。

    要是害月子病死的,還必須另糊一頭牛,和一個雞罩。

    趕到“一七”念經,又得糊樓庫,金山銀山,尺頭元寶,四季衣服,四季花草,古玩陳設,各樣木器。

    及至出殡,紙亭紙架之外,還有許多燒活,至不濟也得弄一對“童兒”舉着。

    “五七”燒傘,六十天糊船橋。

    一個死人到六十天後才和我們裱糊匠脫離關系。

    一年之中,死那麼十來個有錢的人,我們便有了吃喝。

     裱糊匠并不專伺候死人,我們也伺候神仙。

    早年間的神仙不像如今晚兒的這樣寒碜,就拿關老爺說吧,早年間每到六月二十四,人們必給他糊黃幡寶蓋,馬童馬匹,和七星大旗什麼的。

    現在,幾乎沒有人再惦記着關公了!遇上鬧“天花”,我們又得為娘娘們忙一陣。

    九位娘娘得糊九頂轎子,紅馬黃馬各一匹,九份鳳冠霞帔,還得預備痘哥哥痘姐姐們的袍帶靴帽,和各樣執事。

    如今,醫院都施種牛痘,娘娘們無事可作,裱糊匠也就陪着她們閑起來了。

    此外還有許許多多的“還願”的事,都要糊點什麼東西,可是也都随着破除迷信沒人再提了。

    年頭真是變了啊! 除了伺候神與鬼外,我們這行自然也為活人作些事。

    這叫作“白活”,就是給人家糊頂棚。

    早年間沒有洋房,每遇到搬家,娶媳婦,或别項喜事,總要把房間糊得四白落地,好顯出煥然一新的氣象。

    那大富之家,連春秋兩季糊窗子也雇用我們。

    人是一天窮似一天了,搬家不一定糊棚頂,而那些有錢的呢,房子改為洋式的,棚頂抹灰,一勞永逸;窗子改成玻璃的,也用不着再糊上紙或紗。

    什麼都是洋式好,耍手藝的可就沒了飯吃。

    我們自己也不是不努力呀,洋車時行,我們就照樣糊洋車;汽車時行,我們就糊汽車,我們知道改良。

    可是有幾家死了人來糊一輛洋車或汽車呢?年頭一旦大改良起來,我們的小改良全算白饒,水大漫不過鴨子去,有什麼法兒呢! 二 上面交代過了:我若是始終仗着那份兒手藝吃飯,恐怕就早已餓死了。

    不過,這點本事雖不能永遠有用,可是三年的學藝并非沒有很大的好處,這點好處教我一輩子享用不盡。

    我可以撂下家夥,幹别的營生去;這點好處可是老跟着我。

    就是我死後,有人談到我的為人如何,他們也必須要記得我少年曾學過三年徒。

     學徒的意思是一半學手藝,一半學規矩。

    在初到鋪子去的時候,不論是誰也得害怕,鋪中的規矩就是委屈。

    當徒弟的得晚睡早起,得聽一切的指揮與使遣,得低三下四地伺候人,饑寒勞苦都得高高興興地受着,有眼淚往肚子裡咽。

    像我學藝的所在,鋪子也就是掌櫃的家;受了師傅的,還得受師母的,夾闆兒氣!能挺過這麼三年,頂倔強的人也得軟了,頂軟和的人也得硬了;我簡直地可以這麼說,一個學徒的脾性不是天生帶來的,而是被闆子打出來的;像打鐵一樣,要打什麼東西便成什麼東西。

     在當時正挨打受氣的那一會兒,我真想去尋死,那種氣簡直不是人所受得住的!但是,現在想起來,這種規矩與調教實在值金子。

    受過這種排練,天下便沒有什麼受不了的事啦。

    随便提一樣吧,比方說教我去當兵,好哇,我可以作個滿好的兵。

    軍隊的操演有時有會兒,而學徒們是除了睡覺沒有任何休息時間的。

    我抓着工夫去出恭,一邊蹲着一邊就能打個盹兒,因為遇上趕夜活的時候,我一天一夜隻能睡上三四點鐘的覺。

    我能一口吞下去一頓飯,剛端起飯碗,不是師傅喊,就是師娘叫,要不然便是有照顧主兒來定活,我得恭而敬之地招待,并且細心聽着師傅怎樣論活讨價錢。

    不把飯整吞下去怎辦呢?這種排練教我遇到什麼苦處都能硬挺,外帶着還是挺和氣。

    讀書的人,據我這粗人看,永遠不會懂得這個。

    現在的洋學堂裡開運動會,學生跑上兩個圈就仿佛有了汗馬功勞一般,喝!又是攙着,又是抱着,往大腿上拍火酒,還鬧脾氣,還坐汽車!這樣的公子哥兒哪懂得什麼叫作規矩,哪叫排練呢?話往回來說,我所受的苦處給我打下了作事任勞任怨的底子,我永遠不肯閑着,作起活來永不曉得鬧脾氣,耍别扭,我能和大兵們一樣受苦,而大兵們不能像我這麼和氣。

     再拿件實事來證明這個吧:在我學成出師以後,我和别的耍手藝的一樣,為表明自己是憑本事掙錢的人,第一我先買了根煙袋,隻要一閑着便撚上一袋吧唧着,仿佛很有身份,慢慢地,我又學了喝酒,時常弄兩盅貓尿咂着嘴兒抿幾口。

    嗜好就怕開了頭,會了一樣就不難學第二樣,反正都是個玩藝吧咧。

    這可也就出了毛病。

    我愛煙愛酒,原本不算什麼稀奇的事,大家夥兒都差不多是這樣。

    可是,我一來二去地學會了吃大煙。

    那個年月,鴉片煙不犯私,非常地便宜;我先是吸着玩,後來可就上了瘾。

    不久,我便覺出手緊來了,作事也不似先前那麼上勁了。

    我并沒等誰勸告我,不但戒了大煙,而且把旱煙袋也撅了,從此煙酒不動!我入了“理門”。

    入理門,煙酒都不準動;一旦破戒,必走背運。

    所以我不但戒了嗜好,而且入了理門;背運在那兒等着我,我怎肯再犯戒呢?這點心胸與硬氣,如今想起來,還是由學徒得來的。

    多大的苦處我都能忍受。

    初一戒煙戒酒,看着别人吸,别人飲,多麼難過呢!心裡真像有一千條小蟲爬撓那麼癢癢觸觸的難過。

    但是我不能破戒,怕走背運。

    其實背運不背運的,都是日後的事,眼前的罪過可是不好受呀!硬挺,隻有硬挺才能成功,怕走背運還在其次。

    我居然挺過來了,因為我學過徒,受過排練呀! 提到我的手藝來,我也覺得學徒三年的光陰并沒白費了。

    凡是一門手藝,都得随時改良,方法是死的,運用可是活的。

    三十年前的瓦匠,講究會磨磚對縫,作細工兒活;現在,他得會用洋灰和包鑲人造石什麼的。

    三十年前的木匠,講究會雕花刻木,現在得會造洋式木器。

    我們這行也如此,不過比别的行業更活動。

    我們這行講究看見什麼就能糊什麼。

    比方說,人家落了喪事,教我們糊一桌全席,我們就能糊出雞鴨魚肉來。

    趕上人家死了未出閣的姑娘,教我們糊一全份嫁妝,不管是四十八擡,還是三十二擡,我們便能由粉罐油瓶一直糊到衣櫥穿衣鏡。

    眼睛一看,手就能模仿下來,這是我們的本事。

    我們的本事不大,可是得有點聰明,一個心窟窿的人絕不會成個好裱糊匠。

     這樣,我們作活,一邊工作也一邊遊戲,仿佛是。

    我們的成敗全仗着怎麼把各色的紙調動的合适,這是耍心路的事兒。

    以我自己說,我有點小聰明。

    在學徒時候所挨的打,很少是為學不上活來,而多半是因為我有聰明而好調皮不聽話。

    我的聰明也許一點也顯露不出來,假若我是去學打鐵,或是拉大鋸——老那麼打,老那麼拉,一點變動沒有。

    幸而我學了裱糊匠,把基本的技能學會了以後,我便開始自出花樣,怎麼靈巧逼真我怎麼作。

    有時候我白費了許多工夫與材料,而作不出我所想到的東西,可是這更教我加緊地去揣摸,去調動,非把它作成不可。

    這個,真是個好習慣。

    有聰明,而且知道用聰明,我必須感謝這三年的學徒,在這三年養成了我會用自己的聰明的習慣。

    誠然,我一輩子沒作過大事,但是無論什麼事,隻要是平常人能作的,我一瞧就能明白個五六成。

    我會砌牆,栽樹,修理鐘表,看皮貨的真假,合婚擇日,知道五行八作的行話上訣竅……這些,我都沒學過,隻憑我的眼去看,我的手去試驗;我有勤苦耐勞與多看多學的習慣;這個習慣是在冥衣鋪學徒三年養成的。

    到如今我才明白過來——我已是快餓死的人了!——假若我多讀上幾年書,隻抱着書本死啃,像那些秀才與學堂畢業的人們那樣,我也許一輩子就糊糊塗塗地下去,而什麼也不曉得呢!裱糊的手藝沒有給我帶來官職和财産,可是它讓我活的很有趣;窮,但是有趣,有點人味兒。

     剛二十多歲,我就成為親友中的重要人物了。

    不因為我有錢與身份,而是因為我辦事細心,不辭勞苦。

    自從出了師,我每天在街口的茶館裡等着同行的來約請幫忙。

    我成了街面上的人,年輕,利落,懂得場面。

    有人來約,我便去作活;沒人來約,我也閑不住:親友家許許多多的事都托咐我給辦,我甚至于剛結過婚便給别人家作媒了。

     給别人幫忙就等于消遣。

    我需要一些消遣。

    為什麼呢?前面我已說過:我們這行有兩種活,燒活和白活。

    作燒活是有趣而幹淨的,白活可就不然了。

    糊頂棚自然得先把舊紙撕下來,這可真夠受的,沒作過的人萬也想不到頂棚上會能有那麼多塵土,而且是日積月累攢下來的,比什麼土都幹、細、鑽鼻子,撕完三間屋子的棚,我們就都成了土鬼。

    及至紮好了秫稭,糊新紙的時候,新銀花紙的面子是又臭又挂鼻子。

    塵土與紙面子就能教人得痨病——現在叫作肺病。

    我不喜歡這種活兒。

    可是,在街上等工作,有人來約就不能拒絕,有什麼活得幹什麼活。

    應下這種活兒,我差不多老在下邊裁紙遞紙抹糨糊,為的是可以不必上“交手”,而且可以低着頭幹活兒,少吃點土。

    就是這樣,我也得弄一身灰,我的鼻子也得像煙筒。

    作完這麼幾天活,我願意作點别的,變換變換。

    那麼,有親友托我辦點什麼,我是很樂意幫忙的。

     再說呢,作燒活吧,作白活吧,這種工作老與人們的喜事或喪事有關系。

    熟人們找我定活,也往往就手兒托我去講别項的事,如婚喪事的搭棚,講執事,雇廚子,定車馬等等。

    我在這些事兒中漸漸找出樂趣,曉得如何能捏住巧處,給親友們既辦得漂亮,又省些錢,不能窩窩囊囊地被人捉了“大頭”。

    我在辦這些事兒的時候,得到許多經驗,明白了許多人情,久而久之,我成了個很精明的人,雖然還不到三十歲。

     三 由前面所說過的去推測,誰也能看出來,我不能老靠着裱糊的手藝掙飯吃。

    像逛廟會忽然遇上雨似的,年頭一變,大家就得往四散裡跑。

    在我這一輩子裡,我仿佛是走着下坡路,收不住腳。

    心裡越盼着天下太平,身子越往下出溜。

    這次的變動,不使人緩氣,一變好像就要變到底。

    這簡直不是變動,而是一陣狂風,把人糊糊塗塗地刮得不知上哪裡去了。

    在我小時候發财的行當與事情,許多許多都忽然走到絕處,永遠不再見面,仿佛掉在了大海裡頭似的。

    裱糊這一行雖然到如今還陰死巴活地始終沒完全斷了氣,可是大概也不會再有擡頭的一日了。

    我老早的就看出這個來。

    在那太平的年月,假若我願意的話,我滿可以開個小鋪,收兩個徒弟,安安頓頓地混兩頓飯吃。

    幸而我沒那麼辦。

    一年得不到一筆大活,隻仗着糊一輛車或兩間屋子的頂棚什麼的,怎能吃飯呢?睜開眼看看,這十幾年了,可有過一筆體面的活?我得改行,我算是猜對了。

     不過,這還不是我忽然改了行的唯一的原因。

    年頭兒的改變不是個人所能抵抗的,胳臂扭不過大腿去,跟年頭兒叫死勁簡直是自己找别扭。

    可是,個人獨有的事往往來得更厲害,它能馬上教人瘋了。

    去投河覓井都不算新奇,不用說把自己的行業放下,而去幹些别的了。

    個人的事雖然很小,可是一加在個人身上便受不住;一個米粒很小,教螞蟻去搬運便很費力氣。

    個人的事也是如此。

    人活着是仗了一口氣,多喒有點事兒,把這口氣憋住,人就要抽風。

    人是多麼小的玩藝兒呢! 我的精明與和氣給我帶來背運。

    乍一聽這句話仿佛是不合情理,可是千真萬确,一點兒不假,假若這要不落在我自己身上,我也許不大相信天下會有這宗事。

    它竟自找到了我;在當時,我差不多真成了個瘋子。

    隔了這麼二三十年,現在想起那回事兒來,我滿可以微微一笑,仿佛想起一個故事來似的。

    現在我明白了個人的好處不必一定就有利于自己。

    一個人好,大家都好,這點好處才有用,正是如魚得水。

    一個人好,而大家并不都好,個人的好處也許就是讓他倒黴的禍根。

    精明和氣有什麼用呢!現在,我悟過這點理兒來,想起那件事不過點點頭,笑一笑罷了。

    在當時,我可真有點咽不下去那口氣。

    那時候我還很年輕啊。

     哪個年輕的人不愛漂亮呢?在我年輕的時候,給人家行人情或辦點事,我的打扮與氣派誰也不敢說我是個手藝人。

    在早年間,皮貨很貴,而且不準亂穿。

    如今的人,今天得了馬票或獎券,明天就可以穿上狐皮大衣,不管是個十五歲的孩子還是二十歲還沒刮過臉的小夥子。

    早年間可不行,年紀身份決定個人的服裝打扮。

    那年月,在馬褂或坎肩上安上一條灰鼠領子就仿佛是很漂亮闊氣。

    我老安着這麼條領子,馬褂與坎肩都是青大緞的——那時候的緞子也不怎麼那樣結實,一件馬褂至少也可以穿上十來年。

    在給人家糊棚頂的時候,我是個土鬼;回到家中一梳洗打扮,我立刻變成個漂亮小夥子。

    我不喜歡那個土鬼,所以更愛這個漂亮的青年。

    我的辮子又黑又長,腦門剃得锃光青亮,穿上帶灰鼠領子的緞子坎肩,我的确像個“人兒”! 一個漂亮小夥子所最怕的恐怕就是娶個醜八怪似的老婆吧。

    我早已有意無意地向老人們透了個口話:不娶倒沒什麼,要娶就得來個夠樣兒的。

    那時候,自然還不時行自由婚,可是已有男女兩造對相對看的辦法。

    要結婚的話,我得自己去相看,不能馬馬虎虎就憑媒人的花言巧語。

     二十歲那年,我結了婚,我的妻比我小一歲。

    把她放在哪裡,她也得算個俏式利落的小媳婦;在定婚以前,我親眼相看的呀。

    她美不美,我不敢說,我說她俏式利落,因為這四個字就是我擇妻的标準;她要是不夠這四個字的格兒,當初我決不會點頭。

    在這四個字裡很可以見出我自己是怎樣的人來。

    那時候,我年輕,漂亮,作事麻利,所以我一定不能要個笨牛似的老婆。

     這個婚姻不能說不是天配良緣。

    我倆都年輕,都利落,都個子不高;在親友面前,我們像一對輕巧的陀螺似的,四面八方的轉動,招得那年歲大些的人們眼中要笑出一朵花來。

    我倆競争着去在大家面前顯出個人的機警與口才,到處争強好勝,隻為教人誇獎一聲我們是一對最有出息的小夫婦。

    别人的誇獎增高了我倆彼此間的敬愛,頗有點英雄惜英雄,好漢愛好漢的勁兒。

     我很快樂,說實話:我的老人沒掙下什麼财産,可是有一所兒房。

    我住着不用花租金的房子,院中有不少的樹木,檐前挂着一對黃鳥。

    我呢,有手藝,有人緣,有個可心的年輕女人。

    不快樂不是自找别扭嗎? 對于我的妻,我簡直找不出什麼毛病來。

    不錯,有時候我覺得她有點太野;可是哪個利落的小媳婦不爽快呢?她愛說話,因為她會說;她不大躲避男人,因為這正是作媳婦所應享的利益,特别是剛出嫁而有些本事的小媳婦,她自然願意把作姑娘時的腼腆收起一些,而大大方方地自居為“媳婦”。

    這點實在不能算作毛病。

    況且,她見了長輩又是那麼親熱體貼,殷勤地伺候,那麼她對年輕一點的人随便一些也正是理之當然;她是爽快大方,所以對于年老的正像對于年少的,都願表示出親熱周到來。

    我沒因為她爽快而責備她過。

     她有了孕,作了母親,她更好看了,也更大方了——我簡直地不忍再用那個“野”字!世界上還有比懷孕的少婦更可憐,年輕的母親更可愛的嗎?看她坐在門坎上,露着點胸,給小娃娃奶吃,我隻能更愛她,而想不起責備她太不規矩。

     到了二十四歲,我已有一兒一女。

    對于生兒養女,作丈夫的有什麼功勞呢!趕上高興,男子把娃娃抱起來,耍巴一回;其餘的苦處全是女人的。

    我不是個糊塗人,不必等誰告訴我才能明白這個。

    真的,生小孩,養育小孩,男人有時候想去幫忙也歸無用;不過,一個懂得點人事的人,自然該使作妻的痛快一些,自由一些;欺侮孕婦或一個年輕的母親,據我看,才真是混蛋呢!對于我的妻,自從有了小孩之後,我更放任了些;我認為這是當然的合理的。

     再一說呢,夫婦是樹,兒女是花;有了花的樹才能顯出根兒深。

    一切猜忌,不放心,都應該減少,或者完全消滅;小孩子會把母親拴得結結實實的。

    所以,即使我覺得她有點野——真不願用這個臭字——我也不能不放心了,她是個母親呀。

     四 直到如今,我還是不能明白那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我所不能明白的事也就是當時教我差點兒瘋了的事,我的妻跟人家跑了。

     我再說一遍,到如今我還不能明白那到底是怎回事。

    我不是個固執的人,因為我久在街面上,懂得人情,知道怎樣找出自己的長處與短處。

    但是,對于這件事,我把自己的短處都找遍了,也找不出應當受這種恥辱與懲罰的地方來。

    所以,我隻能說我的聰明與和氣給我帶來禍患,因為我實在找不出别的道理來。

     我有位師哥,這位師哥也就是我的仇人。

    街口上,人們都管他叫作黑子,我也就還這麼叫他吧;不便道出他的真名實姓來,雖然他是我的仇人。

    “黑子”,由于他的臉不白;不但不白,而且黑得特别,所以才有這個外号。

    他的臉真像個早年間人們揉的鐵球,黑,可是非常地亮;黑,可是光潤;黑,可是油光水滑的可愛。

    當他喝下兩盅酒,或發熱的時候,臉上紅起來,就好像落太陽時的一些黑雲,黑裡透出一些紅光。

    至于他的五官,簡直沒有什麼好看的地方,我比他漂亮多了。

    他的身量很高,可也不見得怎麼魁梧,高大而懈懈松松的。

    他所以不至教人讨厭他,總而言之,都仗着那一張發亮的黑臉。

     我跟他是很好的朋友。

    他既是我的師哥,又那麼傻大黑粗的,即使我不喜愛他,我也不能無緣無故地懷疑他。

    我的那點聰明不是給我預備着去猜疑人的;反之,我知道我的眼睛裡不容砂子,所以我因信任自己而信任别人。

    我以為我的朋友都不至于偷偷地對我掏壞招數。

    一旦我認定誰是個可交的人,我便真拿他當個朋友看待。

    對于我這個師哥,即使他有可猜疑的地方,我也得敬重他,招待他,因為無論怎樣,他到底是我的師哥呀。

    同是一門兒學出來的手藝,又同在一個街口上混飯吃,有活沒活,一天至少也得見幾面;對這麼熟的人,我怎能不拿他當作個好朋友呢?有活,我們一同去作活;沒活,他總是到我家來吃飯喝茶,有時候也摸幾把索兒胡玩——那時候“麻将”還不十分時行。

    我和藹,他也不客氣;遇到什麼就吃什麼,遇到什麼就喝什麼,我一向不特别為他預備什麼,他也永遠不挑剔。

    他吃的很多,可是不懂得挑食。

    看他端着大碗,跟着我們吃熱湯兒面什麼的,真是個痛快的事。

    他吃得四脖子汗流,嘴裡西啦胡噜地響,臉上越來越紅,慢慢地成了個半紅的大煤球似的;誰能說這樣的人能存着什麼壞心眼兒呢! 一來二去,我由大家的眼神看出來天下并不很太平。

    可是,我并沒有怎麼往心裡擱這回事。

    假若我是個糊塗人,隻有一個心眼,大概對這種事不會不聽見風就是雨,馬上鬧個天昏地暗,也許立刻把事情弄個水落石出,也許是望風捕影而弄一鼻子灰。

    我的心眼多,決不肯這麼糊塗瞎鬧,我得平心靜氣地想一想。

     先想我自己,想不出我有什麼不對的地方來,即使我有許多毛病,反正至少我比師哥漂亮,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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