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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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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我呀!把佩刀攥在手裡,省得有響聲;他爬他的牆,我走我的路,各不相擾。

    好嗎,真要教他記恨上我,藏在黑影兒裡給我一磚,我受得了嗎?那誰,傻王九,不是瞎了一隻眼嗎?他還不是為拿賊呢!有一天,他和董志和在街口上強迫給人們剪發,一人手裡一把剪刀,見着帶小辮的,拉過來就是一剪子。

    哼!教人家記上了。

    等傻王九走單了的時候,人家照準了他的眼就是一把石灰:“讓你剪我的發,×你媽媽的!”他的眼就那麼瞎了一隻。

    你說,這差事要不像我那麼去當,還活着不活着呢?凡是巡警們以為該幹涉的,人們都以為是“狗拿耗子多管閑事”,有什麼法子呢? 我不能像傻王九似的,平白無故地丢去一隻眼睛,我還留着眼睛看這個世界呢!輕手蹑腳地躲開賊,我的心裡并沒閑着,我想我那倆沒娘的孩子,我算計這一個月的嚼谷。

    也許有人一五一十的算計,而用洋錢作單位吧?我呀,得一個銅子一個銅子地算。

    多幾個銅子,我心裡就寬綽;少幾個,我就得發愁。

    還拿賊,誰不窮呢?窮到無路可走,誰也會去偷,肚子才不管什麼叫作體面呢! 十一 這次兵變過後,又有一次大的變動:大清國改為中華民國了。

    改朝換代是不容易遇上的,我可是并沒覺得這有什麼意思。

    說真的,這百年不遇的事情,還不如兵變熱鬧呢。

    據說,一改民國,凡事就由人民主管了;可是我沒看見。

    我還是巡警,饷銀沒有增加,天天出來進去還是那一套。

    原先我受别人的氣,現在我還是受氣;原先大官兒們的車夫仆人欺負我們,現在新官兒手底下的人也并不和氣。

    “湯兒事”還是“湯兒事”,倒不因為改朝換代有什麼改變。

    可也别說,街上剪發的人比從前多了一些,總得算作一點進步吧。

    牌九押寶慢慢地也少起來,貧富人家都玩“麻将”了,我們還是照樣地不敢去抄賭,可是賭具不能不算改了良,文明了一些。

     民國的民倒不怎樣,民國的官和兵可了不得!像雨後的蘑菇似的,不知道哪兒來的這麼些官和兵。

    官和兵本不當放在一塊兒說,可是他們的确有些相像的地方。

    昨天還一腳黃土泥,今天作了官或當了兵,立刻就瞪眼;越糊塗,眼越瞪得大,好像是糊塗燈,糊塗得透亮兒。

    這群糊塗玩藝兒聽不懂哪叫好話,哪叫歹話,無論你說什麼;他們總是橫着來。

    他們糊塗得教人替他們難過,可是他們很得意。

    有時候他們教我都這麼想了:我這輩大概作不了文官或是武官啦!因為我糊塗的不夠程度! 幾乎是個官兒就可以要幾名巡警來給看門護院,我們成了一種保镖的,掙着公家的錢,可為私人作事。

    我便被派到宅門裡去。

    從道理上說,為官員看守私宅簡直不能算作差事;從實利上講,巡警們可都願意這麼被派出來。

    我一被派出來,就拔升為“三等警”;“招募警”還沒有被派出來的資格呢!我到這時候才算入了“等”。

    再說呢,宅門的事情清閑,除了站門,守夜,沒有别的事可作;至少一年可以省出一雙皮鞋來。

    事情少,而且外帶着沒有危險;宅裡的老爺與太太若打起架來,用不着我們去勸,自然也就不會把我們打在底下而受點誤傷。

    巡夜呢,不過是繞着宅子走兩圈,準保遇不上賊;牆高狗厲害,小賊不能來,大賊不便于來——大賊找退職的官兒去偷,既有油水,又不至于引起官面嚴拿;他們不惹有勢力的現任官。

    在這裡,不但用不着去抄賭,我們反倒保護着老爺太太們打麻将。

    遇到宅裡請客玩牌,我們就更清閑自在:宅門外放着一片車馬,宅裡到處亮如白晝,仆人來往如梭,兩三桌麻将,四五盞煙燈,徹夜地鬧哄,絕不會鬧賊,我們就睡大覺,等天亮散局的時候,我們再出來站門行禮,給老爺們助威。

    要趕上宅裡有紅白事,我們就更合适:喜事唱戲,我們跟着白聽戲,準保都是有名的角色,在戲園子裡絕聽不到這麼齊全。

    喪事呢,雖然沒戲可聽,可是死人不能一半天就擡出去,至少也得停三四十天,念好幾棚經;好了,我們就跟着吃吧;他們死人,咱們就吃犒勞。

    怕就怕死小孩,既不能開吊,又得聽着大家嘔嘔地真哭。

    其次是怕小姐偷偷跑了,或姨太太有了什麼大錯而被休出去,我們撈不着吃喝看戲,還得替老爺太太們怪不得勁兒的! 教我特别高興的,是當這路差事,出入也随便了許多,我可以常常回家看看孩子們。

    在“區”裡或“段”上,請會兒浮假都好不容易,因為無論是在“内勤”或“外勤”,工作是刻闆兒排好了的,不易調換更動。

    在宅門裡,我站完門便沒了我的事,隻須對弟兄們說一聲就可以走半天。

    這點好處常常教我害怕,怕再調回“區”裡去;我的孩子們沒有娘,還不多教他們看看父親嗎? 就是我不出去,也還有好處。

    我的身上既永遠不疲乏,心裡又沒多少事兒,閑着幹什麼呢?我呀,宅上有的是報紙,閑着就打頭到底的念。

    大報小報,新聞社論,明白吧不明白吧,我全念,老念。

    這個,幫助我不少,我多知道了許多的事,多識了許多的字。

    有許多字到如今我還念不出來,可是看慣了,我會猜出它們的意思來,就好像街面上常見着的人,雖然叫不上姓名來,可是彼此怪面善。

    除了報紙,我還滿世界去借閑書看。

    不過,比較起來,還是念報紙的益處大,事情多,字眼兒雜,看着開心。

    唯其事多字多,所以才費勁;念到我不能明白的地方,我隻好再拿起閑書來了。

    閑書老是那一套,看了上回,猜也會猜到下回是什麼事;正因為它這樣,所以才不必費力,看着玩玩就算了。

    報紙開心,閑書散心,這是我的一點經驗。

     在門兒裡可也有壞處:吃飯就第一成了問題。

    在“區”裡或“段”上,我們的夥食錢是由饷銀裡坐地兒扣,好歹不拘,天天到時候就有飯吃。

    派到宅門裡來呢,一共三五個人,絕不能找廚子包辦夥食,沒有廚子肯包這麼小的買賣的。

    宅裡的廚房呢,又不許我們用;人家老爺們要巡警,因為知道可以白使喚幾個穿制服的人,并不大管這群人有肚子沒有。

    我們怎辦呢?自己起竈,作不到,買一堆盆碗鍋勺,知道哪時就又被調了走呢?再說,人家門頭上要巡警原為體面好看,好,我們若是給人家弄得盆朝天碗朝地,刀勺亂響,成何體統呢?沒法子,隻好買着吃。

     這可夠别扭的。

    手裡若是有錢,不用說,買着吃是頂自由了,愛吃什麼就叫什麼,弄兩盅酒兒伍的,叫倆可口的菜,豈不是個樂子?請别忘了,我可是一月才共總進六塊錢!吃的苦還不算什麼,一頓一頓想主意可真教人難過,想着想着我就要落淚。

    我要省錢,還得變個樣兒,不能老啃幹馍馍辣餅子,像填鴨子似的。

    省錢與可口簡直永遠不能碰到一塊,想想錢,我認命吧,還是弄幾個幹燒餅,和一塊老腌蘿蔔,對付一下吧;想到身子,似乎又不該如此。

    想,越想越難過,越不能決定;一直餓到太陽平西還沒吃上午飯呢! 我家裡還有孩子呢!我少吃一口,他們就可以多吃一口,誰不心疼孩子呢?吃着包飯,我無法少交錢;現在我可以自由地吃飯了,為什麼不多給孩子們省出一點來呢?好吧,我有八個燒餅才夠,就硬吃六個,多喝兩碗開水,來個“水飽”!我怎能不落淚呢! 看看人家宅門裡吧,老爺掙錢沒數兒!是呀,隻要一打聽就能打聽出來他拿多少薪俸,可是人家絕不指着那點固定的進項,就這麼說吧,一月掙八百塊的,若是幹掙八百塊,他怎能那麼闊氣呢?這裡必定有文章。

    這個文章是這樣的,你要是一月掙六塊錢,你就死掙那個數兒,你兜兒裡忽然多出一塊錢來,都會有人斜眼看你,給你造些謠言。

    你要是能掙五百塊,就絕不會死掙這個數兒,而且你的錢越多,人們越佩服你。

    這個文章似乎一點也不合理,可是它就是這麼作出來的,你愛信不信! 報紙上與宣講所裡常常提倡自由;事情要是等着提倡,當然是原來沒有。

    我原沒有自由;人家提倡了會子,自由還沒來到我身上,可是我在宅門裡看見它了。

    民國到底是有好處的,自己有自由沒有吧,反正看見了也就得算開了眼。

     你瞧,在大清國的時候,凡事都有個準譜兒;該穿藍布大褂的就得穿藍布大褂,有錢也不行。

    這個,大概就應叫作專制吧!一到民國來,宅門裡可有了自由,隻要有錢,你愛穿什麼,吃什麼,戴什麼,都可以,沒人敢管你。

    所以,為争自由,得拼命地去摟錢;摟錢也自由,因為民國沒有禦史。

    你要是沒在大宅門待過,大概你還不信我的話呢,你去看看好了。

    現在的一個小官都比老年間的頭品大員多享着點福:講吃的,現在交通方便,山珍海味随便地吃,隻要有錢。

    吃膩了這些還可以拿西餐洋酒換換口味;哪一朝的皇上大概也沒吃過洋飯吧?講穿的,講戴的,講看的聽的,使的用的,都是如此;坐在屋裡你可以享受全世界最好的東西。

    如今享福的人才真叫作享福,自然如今摟錢也比從前自由得多。

    别的我不敢說,我準知道宅門裡的姨太太擦五十塊錢一小盒的香粉,是由什麼巴黎來的;巴黎在哪兒?我不知道,反正那裡來的粉是很貴。

    我的鄰居李四,把個胖小子賣了,才得到四十塊錢,足見這香粉貴到什麼地步了,一定是又細又香呀,一定! 好了,我不再說這個了;緊自貧嘴惡舌,倒好像我不贊成自由似的,那我哪敢呢! 我再從另一方面說幾句,雖然還是話裡套話,可是多少有點變化,好教人聽着不俗氣厭煩。

    剛才我說人家宅門裡怎樣自由,怎樣闊氣,誰可也别誤會了人家作老爺的就整天地大把往外扔洋錢,老爺們才不這麼傻呢!是呀,姨太太擦比一個小孩還貴的香粉,但是姨太太是姨太太,姨太太有姨太太的造化與本事。

    人家作老爺的給姨太太買那麼貴的粉,正因為人家有地方可以摳出來。

    你就這麼說吧,好比你作了老爺,我就能按着宅門的規矩告訴你許多訣竅:你的電燈,自來水,煤,電話,手紙,車馬,天棚,家具,信封信紙,花草,都不用花錢;最後,你還可以白使喚幾名巡警。

    這是規矩,你要不明白這個,你簡直不配作老爺。

    告訴你一句到底的話吧,作老爺的要空着手兒來,滿膛滿餡地去,就好像剛驚蟄後的臭蟲,來的時候是兩張皮,一會兒就變成肚大腰圓,滿兜兒血。

    這個比喻稍粗一點,意思可是不錯。

    自由地摟錢,專制地省錢,兩下裡一合,你的姨太太就可以擦巴黎的香粉了。

    這句話也許說得太深奧了一些,随便吧!你愛懂不懂。

     這可就該說到我自己了。

    按說,宅門裡白使喚了咱們一年半載,到節了年了的,總該有個人心,給咱們哪怕是頓犒勞飯呢,也大小是個意思。

    哼!休想!人家作老爺的錢都留着給姨太太花呢,巡警算哪道貨?等咱被調走的時候,求老爺給“區”裡替我說句好話,咱都得感激不盡。

     你看,命令下來,我被調到别處。

    我把鋪蓋卷打好,然後恭而敬之地去見宅上的老爺。

    看吧,人家那股子勁兒大了去啦!帶理不理的,倒仿佛我偷了他點東西似的。

    我托咐了幾句:求老爺順便和“區”裡說一聲,我的差事當得不錯。

    人家微微地一擡眼皮,連個屁都懶得放。

    我隻好退出來了,人家連個拉鋪蓋的車錢也不給;我得自己把它扛了走。

    這就是他媽的差事,這就是他媽的人情! 十二 機關和宅門裡的要人越來越多了。

    我們另成立了警衛隊,一共有五百人,專作那義務保镖的事。

    為是顯出我們真能保衛老爺們,我們每人有一杆洋槍,和幾排子彈。

    對于洋槍——這些洋槍——我一點也不感覺興趣:它又沉,又老,又破,我摸不清這是由哪裡找來的一些專為壓人肩膀,而一點别的用處沒有的玩藝兒。

    我的子彈老在腰間圍着,永遠不準往槍裡擱;到了什麼大難臨頭,老爺們都逃走了的時候,我們才安上刺刀。

     這可并非是說,我可以完全不管那枝破家夥;它雖然是那麼破,我可得給它支使着。

    槍身裡外,連刺刀,都得天天擦;即使永遠擦不亮,我的手可不能閑着。

    心到神知!再說,有了槍,身上也就多了些玩藝兒,皮帶,刺刀鞘,子彈袋子,全得弄得利落抹膩,不能像豬八戒挎腰刀那麼懈懈松松的,還得打裹腿呢! 多出這麼些事來,肩膀上添了七八斤的分量,我多掙了一塊錢;現在我是一個月掙七塊大洋了,感謝天地! 七塊錢,扛槍,打裹腿,站門,我幹了三年多。

    由這個宅門串到那個宅門,由這個衙門調到那個衙門;老爺們出來,我行禮;老爺進去,我行禮。

    這就是我的差事。

    這種差事才毀人呢:你說沒事作吧,又有事;說有事作吧,又沒事。

    還不如上街站崗去呢。

    在街上,至少得管點事,用用心思。

    在宅門或衙門,簡直永遠不用費什麼一點腦子。

    趕到在閑散的衙門或湯兒事的宅子裡,連站門的時候都滿可以随便,拄着槍立着也行,抱着槍打盹也行。

    這樣的差事教人不起一點兒勁,它生生地把人耗疲了。

    一個當仆人的可以有個盼望,哪兒的事情甜就想往哪兒去,我們當這份兒差事,明知一點好來頭沒有,可是就那麼一天天地窮耗,耗得連自己都看不起了自己。

    按說,這麼空閑無事,就應當吃得白白胖胖,也總算個體面呀。

    哼!我們并蹲不出膘兒來。

    我們一天老繞着那七塊錢打算盤,窮得揪心。

    心要是揪上,還怎麼會發胖呢?以我自己說吧,我的孩子已到上學的年歲了,我能不教他去嗎?上學就得花錢,古今一理,不算出奇,可是我上哪裡找這份錢去呢?作官的可以白占許多許多便宜,當巡警的連孩子白念書的地方也沒有。

    上私塾吧,學費節禮,書籍筆墨,都是錢。

    上學校吧,制服,手工材料,種種本子,比上私塾還費得多。

    再說,孩子們在家裡,餓了可以掰一塊窩窩頭吃;一上學,就得給點心錢,即使咱們肯教他揣着塊窩窩頭去,他自己肯嗎?小孩的臉是更容易紅起來的。

     我簡直沒辦法。

    這麼大個活人,就會幹瞪着眼睛看自己的兒女在家裡荒荒着!我這輩無望了,難道我的兒女應當更不濟嗎?看着人家宅門的小姐少爺去上學,喝!車接車送,到門口還有老媽子丫環來接書包,抱進去,手裡拿着橘子蘋果,和新鮮的玩具。

    人家的孩子這樣,咱的孩子那樣;孩子不都是将來的國民嗎?我真想辭差不幹了。

    我楞當仆人去,弄倆零錢,好教我的孩子上學。

     可是人就是别入了轍,入到哪條轍上便一輩子拔不出腿來。

    當了幾年的差事——雖然是這樣的差事——我事事入了轍,這裡有朋友,有說有笑,有經驗,它不教我起勁,可是我也仿佛不大能狠心地離開它。

    再說,一個人的虛榮心每每比金錢還有力量,當慣了差,總以為去當仆人是往下走一步,雖然可以多掙些錢。

    這可笑,很可笑,可是人就是這麼個玩藝兒。

    我一跟朋友們說這個,大家都搖頭。

    有的說,大家混的都很好的,幹嗎去改行?有的說,這山望着那山高,咱們這些苦人幹什麼也發不了财,先忍着吧!有的說,人家中學畢業生還有當“招募警”的呢,咱們有這個差事當,就算不錯;何必呢?連巡官都對我說了:好歹混着吧,這是差事:憑你的本事,日後總有升騰!大家這麼一說,我的心更活了,仿佛我要是固執起來,倒不大對得住朋友似的。

    好吧,還往下混吧。

    小孩念書的事呢?沒有下文! 不久,我可有了個好機會。

    有位馮大人哪,官職大得很,一要就要十二名警衛;四名看門,四名送信跑道,四名作跟随。

    這四名跟随得會騎馬。

    那時候,汽車還沒出世,大官們都講究坐大馬車。

    在前清的時候,大官坐轎或坐車,不是前有頂馬,後有跟班嗎?這位馮大人願意恢複這點官威,馬車後得有四名帶槍的警衛。

    敢情會騎馬的人不好找,找遍了全警衛隊,才找到了三個;三條腿不大像話,連巡官都急得直抓腦袋。

    我看出便宜來了:騎馬,自然得有糧錢哪!為我的小孩念書起見,我得冒下子險,假如從馬糧錢裡能弄出塊兒八毛的來,孩子至少也可以去私塾了。

    按說,這個心眼不甚好,可是我這是賣着命,我并不會騎馬呀!我告訴了巡官,我願意去。

    他問我會騎馬不會?我沒說我會,也沒說我不會;他呢,反正找不到别人,也就沒究根兒。

     有膽子,天下便沒難事。

    當我頭一次和馬見面的時候,我就合計好了:摔死呢,孩子們入孤兒院,不見得比在家裡壞;摔不死呢,好,孩子們可以念書去了。

    這麼一來,我就先不怕馬了。

    我不怕它,它就得怕我,天下的事不都是如此嗎?再說呢,我的腿腳利落,心裡又靈,跟那三位會騎馬的瞎扯巴了一會兒,我已經把騎馬的招數知道了不少。

    找了匹老實的,我試了試,我手心裡攥着把汗,可是硬說我有了把握。

    頭幾天,我的罪過真不小,渾身像散了一般,屁股上見了血。

    我咬了牙。

    等到傷好了,我的膽子更大起來,而且覺出來騎馬的快樂。

    跑,跑,車多快,我多快,我算是治服了一種動物! 我把馬治服了,可是沒把糧草錢拿過來,我白冒了險。

    馮大人家中有十幾匹馬呢,另有看馬的專人,沒有我什麼事。

    我幾乎氣病了。

    可是,不久我又高興了:馮大人的官職是這麼大,這麼多,他簡直沒有回家吃飯的工夫。

    我們跟着他出去,一跑就是一天。

    他當然喽,到處都有飯吃,我們呢?我們四個人商議了一下,決定跟他交涉,他在哪裡吃飯,也得有我們的。

    馮大人這個人心眼還不錯,他很愛馬,愛面子,愛手下的人。

    我們一對他說,他馬上答應了。

    這個,可是個便宜。

    不用往多裡說。

    我們要是一個月準能在外邊白吃半個月的飯,我們不就省下半個月的飯錢嗎?我高了興! 馮大人,我說,很愛面子。

    當我們去見他交涉飯食的時候,他細細看了看我們。

    看了半天,他搖了搖頭,自言自語地說:“這可不行!”我以為他是說我們四個人不行呢,敢情不是。

    他登時要筆墨,寫了個條子:“拿這個見總隊長去,教他三天内都辦好!”把條子拿下來,我們看了看,原來是教隊長給我們換制服:我們平常的制服是斜紋布的,馮大人現在教換呢子的;袖口,褲縫,和帽箍,一律要安金縧子。

    靴子也換,要過膝的馬靴。

    槍要換上馬槍,還另外給一人一把手槍。

    看完這個條子,連我們自己都覺得不合适;長官們才能穿呢衣,鑲金縧,我們四個是巡警,怎能平白無故地穿上這一套呢?自然,我們不能去教馮大人收回條子去,可是我們也怪不好意思去見總隊長。

    總隊長要是不敢違抗馮大人,他滿可以對我們四個人發發脾氣呀! 你猜怎麼着?總隊長看了條子,連大氣沒出,照話而行,都給辦了。

    你就說馮大人有多麼大的勢力吧!喝!我們四個人可抖起來了,真正細黑呢制服,鑲着黃登登的金縧,過膝的黑皮長靴,靴後帶着白亮亮的馬刺,馬槍背在背後,手槍挎在身旁,槍匣外搭拉着長杏黃穗子。

    簡直可以這麼說吧,全城的巡警的威風都教我們四個人給奪過來了。

    我們在街上走,站崗的巡警全都給我們行禮,以為我們是大官兒呢! 當我作裱糊匠的時候,稍微講究一點的燒活,總得糊上匹菊花青的大馬。

    現在我穿上這麼抖的制服,我到馬棚去挑了匹菊花青的馬,這匹馬非常地鬧手,見了人是連啃帶踢;我挑了它,因為我原先糊過這樣的馬,現在我得騎上匹活的;菊花青,多麼好看呢!這匹馬鬧手,可是跑起來真作臉,頭一低,嘴角吐着點白沫,長鬃像風吹着一壟春麥,小耳朵立着像倆小瓢兒;我隻須一認镫,它就要飛起來。

    這一輩子,我沒有過什麼真正得意的事;騎上這匹菊花青大馬,我必得說,我覺到了驕傲與得意! 按說,這回的差事總算過得去了,憑那一身衣裳與那匹馬還不值得高高興興地混嗎?哼!新制服還沒穿過三個月,馮大人吹了台,警衛隊也被解散;我又回去當三等警了。

     十三 警衛隊解散了。

    為什麼?我不知道。

    我被調到總局裡去當差,并且得了一面銅片的獎章,仿佛是說我在宅門裡立下了什麼功勞似的。

    在總局裡,我有時候管戶口冊子,有時候管輔捐的賬簿,有時候值班守大門,有時候看管軍裝庫。

    這麼二三年的工夫,我又把局子裡的事情全明白了個大概。

    加上我以前在街面上,衙門口和宅門裡的那些經驗,我可以算作個百事通了,裡裡外外的事,沒有我不曉得的。

    要提起警務,我是地道内行。

    可是一直到這個時候,當了十年的差,我才升到頭等警,每月掙大洋九元。

     大家夥或者以為巡警都是站街的,年輕輕地好管閑事。

    其實,我們還有一大群人在區裡局裡藏着呢。

    假若有一天舉行總檢閱,你就可以看見些稀奇古怪的巡警:羅鍋腰的,近視眼的,掉了牙的,瘸着腿的,無奇不有。

    這些怪物才真是巡警中的鹽,他們都有資格有經驗,識文斷字,一切公文案件,一切辦事的訣竅,都在他們手裡呢。

    要是沒有他們,街上的巡警就非亂了營不可。

    這些人,可是永遠不會升騰起來;老給大家辦事,一點起色也沒有,平生連出頭露面的體面一次都沒有過。

    他們任勞任怨地辦事,一直到他們老得動不了窩,老是頭等警,掙九塊大洋。

    多喒你在街上看見:穿着洗得很幹淨的灰布大褂,腳底下可還穿着巡警的皮鞋,用腳後跟慢慢地走,仿佛支使不動那雙鞋似的,那就準是這路巡警。

    他們有時候也到大“酒缸”上,喝一個“碗酒”,就着十幾個花生豆兒,挺有規矩,一邊往下咽那點辣水,一邊歎着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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