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到了十四歲的時候,他便偷偷出走,來到了堪薩斯城,幹過各式各樣的零活,最後才算踏進了格林-戴維遜這家大酒店;随後,他母親和妹妹就從威奇塔遷居堪薩斯城,跟他住在一塊兒。
不論是大酒店的奢華氣派,或是他很快就混熟了的這些年輕人,克萊德固然印象很深,可是,克萊德覺得印象更深的,莫過于那有如大雨傾盆而下的零星外快——這些子兒扔在他右褲口袋裡,早已積成一小堆了——有十美分銀币,有鎳币,有二十五美分銀币,甚至還有半塊美元銀币。
即使在頭一天,這些零錢就在不斷增加,到九點鐘,他口袋裡已有四塊多錢;到十二點下班時,他已經有六塊半錢了——等于他往昔一周間的進項。
得了這麼多錢,他當時心裡明白,隻要給斯誇爾斯先生一塊美元就得了——赫格倫關照過,不必多給。
僅僅是一晚上有趣的——是的,愉快、迷人的工作,剩下來的五塊半美元,就全歸他自個兒的了。
他簡直不敢相信這是真的。
說實話,這聽起來很荒唐,好像在講《一千零一夜》裡阿拉丁的故事
可是,到了這第一天十二點正,不知哪兒鑼聲嘡嘡響——接下來是一陣腳步聲,出現了三個年輕人——一個是來接替寫字台跟前巴恩斯的,另兩個是聽候領班吩咐的。
在巴恩斯一聲令下,換班的八個人便站了起來,列隊齊步往外走了。
在過道外,解散以前,克萊德走到斯誇爾斯先生身旁,交給他一塊銀元。
“那敢情好,”斯誇爾斯先生說了一聲。
别的就什麼也沒有說。
随後,克萊德就跟衆人一塊,下了樓,來到自己的更衣櫃,換好衣服,出了大門,走到了黑黝黝的大街上。
一陣幸運的感覺,以及為了未來的幸運而意識到的責任感,使他驚喜若狂,以緻渾身上下有些抖抖索索——甚至于頭昏目眩了。
隻消想一想:如今他終于真的找到了這樣的一個職位。
也許每天他都掙得到這麼多錢哩。
他開始回家轉,頭一個念頭就是要好好睡一覺,轉天早上才能精神抖擻地上班去。
繼而一想,轉天去酒店上班,可以遲至十一點半以前,于是,他就踅進一家通宵營業的經濟小飯館,喝一杯咖啡,吃了一點餡兒餅。
這時,他心裡一個勁兒想的,是第二天他隻要從中午起一口氣幹到六點為止,打那以後,就可以一直歇到轉天清晨六點。
那時,他又可以掙到更多的錢,于是就有許許多多的錢,供他自個兒花了。
由于神燈有求必應,阿拉丁因此一下子富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