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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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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約在熙甯八年八月,當今熙甯皇帝将金水門外的英宗潛邸改為佛寺,賜名興德院,同時賜給興德院淤田三千頃。

    這種事情在當時本來很尋常,但是僅僅在幾個月後,熙甯九年,皇帝采納了石越奏折的建議——诏令天下所有曾經接受過朝廷賜地的寺院庵堂,按其土地之多少,接納固定數量的孤兒撫養至十六歲,并由各地慈幼局監督,在其十六歲之前,不僅禁止這些孤兒出家,并且寺院還要替這些孤兒開設《論語》與算術兩門功課。

    否則,就要收回賜給寺廟的全部田産。

    據說當年皇帝本來想要特旨許大相國寺例外,結果範純仁說了句“法無例外”,于是大相國寺也被歸入诏令涉及的範圍之内——不過傳聞皇帝為了安撫大相國寺的情緒,暗中對大相國寺有另外的賞賜。

     熙甯九年的這份诏令影響十分深遠,但在初期實施的時候,就有寺廟陽奉陰違,甚至公然抗旨。

    淨慧院便是十分典型的例子。

    淨慧院本來是南唐後主李煜歸宋後的住所,李煜死後,此地便建為寺院。

    盡管李後主信佛至死不悟,而且這裡亦的确曾是李後主的住宅,但是開封府慈幼局認定李煜是宋朝的隴西公、違命侯,所以淨慧院也在诏令包括的範圍之内。

    然而淨慧院的主持仗着自己在公卿之中有一點影響力,卻要求孤兒必須為小沙彌,否則淨慧院便沒有道理接納。

    結果雙方在開封府打了一個多月的官司,事情越鬧越大,竟然鬧到了皇帝禦前。

    趙顼悖然大怒,批了一句“若出家無慈悲心終亦不能證果”,于是開封府判淨慧院主持刺配千裡,所有僧衆強制還俗,将淨慧院的全部财産沒官。

     這件事便是有名的“淨慧院案”。

    自此案後,再也沒有寺院敢于公開反對撫育孤兒的诏令。

    不過慈幼局最終也沒有得到淨慧院,因為淨慧院在熙甯十年,被皇帝賜給了兵部職方司。

    從此,這裡便成了職方司的屬司。

    但名字卻依然叫淨慧院。

     從城南來的馬車,在禁軍的護衛下,進城後繞了一個九十度的大圈,最終到了淨慧院前。

    章惇指揮着兵士,趕着馬車進了淨慧院。

     “這批火炮一共四門。

    這是與去年二月一日試驗成功的那門火炮完全不同的火炮。

    ”兵器研究院負責監押的官員驕傲之情,溢于言表。

     章惇看了這位官員一眼,沒有理會,隻是繼續指揮着兵士,将馬車開進倉庫。

     所有火炮的參數,都是做為軍事機密而存在的。

    章惇是負責國内安全的次官,兵器研究院等重要機構和重要的地方守吏的“安全”、對外國與蠻夷的監視,以及調查涉及謀反與勾結外國的案件,一直是職方司的三大重點(職方司并非如人們想象的那樣,擁有衆多的人員,可以監視到每個可疑人物的一舉一動,實際上它的人力與資金都非常有限)。

    但饒是如此,章惇如果要知道這些參數,也需要經過繁瑣的程度,才能申請到。

     不過他多少了解一些基本的東西。

     熙甯十年二月一日試驗成功的火炮,實際上是用青銅鑄造的前裝滑膛要塞炮,射程遠,威力大,但是卻十分昂貴,而且很笨重。

    不僅僅不易于運輸,而且轉動不易,準星也差,同時炮管設計亦不太合理,極易發生炸膛。

    實際上,這是恪于石越對大炮的粗淺認識的限制,以及宋軍首重城市防守的傳統,導緻兵器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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