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撫今追昔,當年愛德華·德律菲爾尚屬默默無聞時的這樁無聊細事如果同他日後的煊赫名聲聯系起來細想的話,确實也令人堪發一笑。
我不知道,是不是因為他作為一位作家,在我幼年時期被我周圍的人們過于小看的關系,所以我對于他的某些驚人的長處總是看不出來,而這些恰是後來批評界的高手們所推崇的。
他的文字一向被人認為寫得很糟,的确他給人的印象是,他仿佛是用着一支秃鉛筆頭在進行寫作;他的筆調是艱澀吃力的,在文白的融合上,也是忽雅忽俗,極不自然,至于書中的道白,更是活人的嘴裡聽不到的。
隻是到了他的晚年——這時他已經用了口述方式寫書,這樣他的文章才因為具有了某種口語的閑适,而逐漸變得清通流暢起來;可一般的批評家還是認準他壯年時的東西,聲稱他那時的文字才是最簡勁和有味的,恰與其題旨相适應。
他的壯年本是文壇上藻飾之風正盛的時候,于是他的一些描寫文字也就被選入不少散文集子。
他的幾段關于海上風物、肯特林間春景以及泰晤士河下遊落日的描寫都是很有名的。
但我讀起來卻總是覺得好不舒服,這不能不引為平生憾事。
在我年輕的時候,他的書雖然銷售數量有限,其中有幾種,圖書館甚至還不讓出借,但是能夠欣賞他的東西仿佛已經被人認作是一種文化高的表現。
在一些人的眼裡,他的風格是豪放真實的,他的作品是抨擊俗物市儈的有力工具。
接着某位人士更獨具慧眼,忽然發現他筆下的水手農民具有點莎士比亞式的生動性,于是當着這批先覺分子聚集到一起時,他的那些乏味而粗俗的莊稼漢便博得了上述人士的啧啧稱善與高聲頌揚。
而這路貨色愛德華·德律菲爾最不愁源源供應。
但是每當我被他引入到一條航船上的水手艙或某家客棧裡的酒吧間時,我的一顆心就會猛地咯噔一沉,我明白這下完了,我又得硬着頭皮去忍受那連篇累牍的閑文雜評,而這些,不論是有關人生道德還是不朽問題,都一律是用一種貌似滑稽的方言寫成的。
說實話,我本來就覺得莎士比亞戲裡的那些醜角夠乏味的,至于由此而衍生出來的無窮變種,那就更加令人難以消受了。
德律菲爾最擅長的當然是寫他熟悉的那些社會階層——農家、雇工、店員、廚娘、酒保、船長、大副、水手,等等。
但是一旦寫起社會上層人物,這時不難想見,即使最崇拜他的讀者也必然會産生某種不自在的感覺;他的那些風雅人物實在未免太風雅了,他的那些高貴女士也都太高貴和太純潔太善良了,因而講起話來也就難怪隻能都是那麼文绉,那麼莊嚴。
他筆下的女性也都和真正的活人隔着一層。
不過這裡我不得不重複一句,這隻能說是我個人的私見;廣大讀者和高明的批評家盡可以認為她們正是英國婦女的風範,英武果敢,志行高潔,足堪與莎劇中的巾帼英雄相媲美。
可我們大家也都知道好多女人是有秘結毛病的,但是如果在小說裡竟把她們寫成仿佛就絕無排便之類的事時,那也隻能是對她們崇拜得太過度了。
事實上不少女讀者竟對這種寫法毫無異詞,這真是令人夠奇怪的。
不錯,批評輿論界可以硬使廣大讀者去重視一位比較平庸的作家,而廣大讀者也有可能對一個并無多大特長的作家産生過度狂熱,不過這兩種情形都不會太經久的;因而我不能不認為,一位作家如果能像愛德華·德律菲爾那樣,在文壇上維持得這麼長久,想必他有着相當才具。
高雅人士每每對作品走紅這事心存鄙薄;他們甚至認為這事本身便說明它是一部平庸之作。
但這些人忘記了我們的子孫後代如果進行選擇時,他們所得以挑選的還是一個時代裡的知名作者,而不是那不聞名的。
很有可能一部真正的傑作按道理本應當不朽,但因自一出印刷廠後便已湮沒無聞,後人想要知道也将無從得知;也有可能後人會把我們今天的所謂暢銷書籍全部抛棄,但畢竟還是得在這些中間來進行挑選。
而愛德華·德律菲爾則是至少已經參加進了這批中間。
他的長篇小說曾經使我厭煩;我總覺得它們冗長得難以卒讀;他書中的那些悲歡離合式的熱鬧情節,在他來說本來是為着刺激起讀者的胃口的,但在我卻毫無反應;不過他的态度還是很誠懇的。
在他最好的作品裡确實有着一種生命的悸動,另外不論在哪本書中作者的那副啞謎般的性格都會使人不能不察覺到。
在他寫作的前期,寫實筆法曾經是他受到褒貶的主要原因;于是随着批評者的高興,不是因為被認為寫得真實而備受頌揚,便是因為被視作粗俗而橫遭非難。
然而時代變了,寫實與否已不再引起人們多大注意,因而今天的一般讀者早已把作品裡有着點寫實性的東西全不當回事,而這些如果挪到三四十年之前,人們還是會拼命回避的。
本書的讀者們大概還能記起德律菲爾初逝世時《泰晤士報文學副刊》上刊出的那篇社評。
以愛德華·德律菲爾的小說作品為依據,社評作者筆下的這篇東西與其說是一篇悼文,倒不如說更像是一阕對美的贊歌。
誰拜讀了這篇幾乎可以說直追傑雷米·泰勒
它本身便是一篇絕美的東西。
如果有人提出愛德華·德律菲爾不妨被視作一位幽默作家,因而這篇頌揚文章中如能稍雜戲谑成分,讀起來就要更輕松些,對此人們必會回答,畢竟這篇文章屬于祭奠辭令。
再說誰也明白,美神對于俳優的怯懦殷勤向來便很少贊許。
羅依·基爾在和我談到德律菲爾時,曾堅持說,不管他有多少缺點,那流溢于其篇篇頁頁之間的美便把那一切全補救了。
現在回顧我們那次談話,我覺得,正是他的這種說法最使我感到怒不可遏。
回想三十年前,寫上帝曾經是文學界裡的唯一時尚。
在那時,有了信仰就是有了體面,于是上帝一詞便成了每個新聞記者行文時的頭等手段與必要裝飾。
但接着上帝的氣運式微(可怪的是竟與闆球和啤酒一道式微),而由牧羊神代掌文壇。
一時間,在小說的廣闊原野上,幾乎沒有一片綠茵不給他的神蹄弄得印記斑斑。
不僅詩人們于其昏曉之際在倫敦郊野不時窺見他的蹤影,薩裡與新英格蘭許多雅好文學的淑媛,這些工業時代的女仙,也都不顧清白,悄悄接受他的撫愛,并自此而在精神上呈現異樣。
不久牧羊神站立不住了,他的地位又被美所奪據。
登時在人們的眼睛裡,不論是鳥、獸、蟲、魚,也不論是語言、動作、舉止、服飾,又都變得無一不美。
至于年輕的女人們,本來這些人個個都寫過本了不起的小說,更是群雌粥粥,大談特談起美來,于是何為隐約之美,何為刁鑽之美,何為激切之美,又何為妩媚之美,真是無所不包,刺刺不休。
年輕男人當然也不落後——這些大多是牛津新畢業生,他們的身後依然拖曳着那裡榮耀的雲霓——他們也全都在各個刊物上諄諄告誡我們應當如何對待藝術、人生、宇宙等等,一邊把美這個詞異常輕率地胡亂塞進他們那密密麻麻的篇頁之中。
于是美遂給他們弄得遍體鱗傷。
唉,他們把美糟蹋得太過分了!理想本有許多名字,美不過是其中之一而已。
我很懷疑,這番喧嚣隻不過是那些在我們這個英雄的機器世界無法适應的人的一聲長歎,另外這些人對美,對我們這個不光彩時代的小耐爾
說不定到了下一時代,由于那時的人對生活的緊張已經完全适應,他們汲取靈感的方法便将不再是逃避現實,而是積極地去接受它。
我不知道别人是不是也和我一樣,但我卻覺得我無法對美長時間地凝注不放。
在我看來,濟慈在他的《恩底彌翁》的第一行裡所寫的那句話
每當一件美的事物在我的身上引起某種神奇的感覺時,我的心思也就很快離開了它;所以每逢人們對我講起,他們是如何一連多少個小時如癡如狂地凝注着一片景觀或一幅畫時,我對他們的說法總是将信将疑。
美是一種癫狂;但它也和饑餓一樣簡單。
它往往使人沒有什麼議論可以發揮。
它仿佛薔薇的香味那樣:你嗅到了,于是也就再沒有什麼好說。
正是因為這個緣故,所以許多藝術批評文章,除非其中很少談美因而也就很少涉及藝術,總是那麼讓人讀着厭煩。
姑以提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