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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角 下部 第四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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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十一幅,總金額五十五萬元。

    請将這些錢幫我分别交給相關人:一、給秦嶺雲台道觀十五萬。

    我長期吃住在那裡,道長從不嫌棄,為我提供衣食住行。

    十五萬,恐怕是連十幾年的吃飯錢都不夠的。

    煩請轉告道長,我對不起他,本來我是答應要用我的畫,為他修個像樣的大殿的,可畫價現在如此低廉,也隻能等來世了。

    二、請給雲台道觀山腳下的雲台小學十萬元。

    那是有七個孩子的一所小學。

    校長不棄,一直讓我給孩子們代美術課。

    我是答應要幫他們維修一下校舍,并要給一個孩子買一套畫畫用具的。

    還答應要搭建一個在野外寫生的遮陽棚。

    三、剩餘的錢,請轉交給我老了的父母。

    我是這個世界上最不孝順的兒子,一跑就是幾十年,算個真正的野人。

    不孝兒子,是應該給他們回饋一點養育費的。

    可惜錢太少,不足以報恩于萬一。

     我這一生最對不起的是我最愛的妻子憶秦娥。

    我的愛,都在那幅畫中了。

    秦嶺是我的生命腹地,自打見了憶秦娥,聽了憶秦娥的秦腔後,我才似乎突然抓住了秦嶺的精魂。

    覺得她就是這個巍峨山脈的魂中之魂了。

    我以為畫出這個精魂的陽光透明狀态,就是畫出了世界最美的東西。

    可在她眼中,卻是醜陋不堪的。

    也因此損害了她的名譽,我向我的至愛深深道歉!如果能原諒我,請在我的畫作中,挑出她最喜愛的,要多少,她可以挑多少。

    我的生命都是可以給她的,何況字畫。

    其餘的,全部交由美術館收藏。

    當然,決定權仍在憶秦娥,因為她至今還是我的合法妻子。

     我該走了。

     似乎也沒有什麼事再可以做了。

     也沒有什麼畫再想畫了。

     如果可能,如果憶秦娥能原諒我,請在火化我時,不要播放哀樂,就播一段她唱的《鬼怨》,以送我魂歸秦嶺吧…… 再一次向我的愛妻深深緻歉!是我害死了她的兒子,是我損壞了她的名譽,我當堕入地獄,萬劫不複…… 憶秦娥終于号啕大哭起來。

    她長喊一聲: “懷玉——!” 她一下撲在石懷玉的遺體上,深情吻别起了那顆白布單覆蓋着的毛乎乎的頭顱。

     幾個人連拖帶拽地把她拉出了太平間。

     石懷玉的死,的确給憶秦娥的震動很大。

    沒有想到,這麼堅強、剛烈,甚至冥頑的一個人,在她心中,甚至完全是一個沒有馴化好的野人,有時粗暴得能像老虎、獅子、豹子、狼一樣隻剩下一身的獸性,卻有着這樣一顆脆弱的心靈。

    竟然因一幅畫被損毀,而毅然決然地結束了生命。

    她無法想象,在生命的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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