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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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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他不知道自己身在何處,大概在仁愛部,然而沒辦法确定。

     他是在一間天花闆很高、沒有窗戶的牢房裡,牆上貼着亮閃閃的瓷磚,隐藏的電燈以冷光照亮了整間牢房,另外還有種低沉的、一刻不停的嗡嗡聲,估計跟換氣系統有關。

    除了牢門那裡,四面牆上都安了條寬度剛好夠坐的長凳或者說擱闆。

    對面有個馬桶,可是沒有墊闆。

    牢房内有四張電屏,每面牆上一張。

     他感到腹内隐隐作痛,自從被推進一輛沒有窗的囚車帶走以來,就一直感到肚子疼。

    但他也感到饑餓,那是種折磨人的、影響健康的饑餓。

    他可能有一天時間沒吃過東西了,也可能是一天半,他也不知道——很可能永遠也不會知道——他被捕時是上午還是晚上。

    被捕以來,他就沒再吃過東西。

     他坐在那條窄窄的長凳上盡量一動不動,雙手交叉放在膝蓋上,他已經學會一動不動地坐着。

    如果你做出意外的動作,他們會通過電屏喝斥。

    想吃東西的渴望卻越來越強烈。

    他最想吃的是一片面包,他想到工作服口袋裡還有幾片面包皮,甚至有可能——他這樣想,是因為好像有什麼東西不時蹭他的腿——口袋裡還有不小的一塊面包。

    到最後,想弄明白的誘惑壓過了恐懼,他悄悄把一隻手伸進口袋。

     “史密斯!”電屏裡傳來一聲喝斥,“六〇七九号溫斯頓·史密斯!牢房裡不準把手放進口袋!” 他又一動不動地坐着,雙手交叉放在膝蓋上。

    被帶到這裡之前,他被帶到另外一個地方待了段時間,那肯定是巡邏隊使用的一個普通臨時拘留所。

    他不知道在那裡待了多長時間,不管怎樣,會有幾小時,在沒有時鐘也沒有日光的情況下,難以判斷有多長時間。

    那是個鬧哄哄、臭氣熏天的地方,他曾被關在跟現在這間差不多大的牢房裡,可那間髒得要命,而且總是擠滿十到十五個人。

    他們中的大多數是普通罪犯,但其中也有幾個政治犯。

    他一直靠着牆不做聲地坐着,被身上肮髒的人擠來擠去,他的心思全被恐懼和腹部的疼痛所占據,因此對周圍的情況興趣不大。

    不過他還是留意到黨員囚犯和其他囚犯在行為上有極大差别。

    黨員囚犯總是默不做聲,一副害怕的樣子。

    普通囚犯倒像誰都不放在眼裡,高聲咒罵看守,在其财物被沒收時奮力還擊,在地闆上寫下流話,還把食物藏在衣服裡不知什麼地方偷偷帶進牢房。

    電屏裡傳來想維持秩序的聲音時,他們甚至嚷得比它的聲音還大。

    另外,他們中間有幾個似乎跟看守的關系很要好,他們喊看守的外号,并花言巧語從他們那裡騙到煙卷,從門上的觀察孔塞進來。

    看守對待普通囚犯時,也有一定的寬容,盡管他們也必須粗暴對待他們。

    他們經常談論勞改營,大多數囚犯都要被送進那裡。

    溫斯頓聽明白了,如果能跟别人搞好關系,懂得訣竅,勞改營也“不賴”。

    勞改營裡有各種各樣的行賄受賄、開後門和敲詐勒索行為,也有同性戀和賣淫行為,甚至還有用土豆做的非法蒸餾酒。

    被寄予信任的總是普通囚犯,特别是歹徒和殺人犯,他們組成類似貴族的群體。

    所有髒活累活都讓政治犯來幹。

     臨時拘留所裡各種各樣的囚犯走馬燈般來來去去:毒品販子、小偷、強盜、黑市交易者、醉漢、妓女。

    有些醉漢很兇,别的囚犯不得不合力把他制服。

    有個身材高大、六十歲左右的女人被四個看守一人抓着一條腿或胳膊擡進來,她仍在亂蹬亂嚷,她的乳房沉甸甸地垂着,一頭濃密的白色鬈發在掙紮時散開了。

    幾個看守扯下她用力踢人的靴子,然後隔着溫斯頓的大腿就把她撂了過來,幾乎把他的大腿骨壓碎。

    那個女人坐正身子後向看守的背影大聲嚷道:“操你們這些雜種!”然後她注意到自己坐得不平,就滑下溫斯頓的膝蓋坐到長凳上。

     “請原諒,親愛的。

    ”她說,“我也不想坐到你身上,隻是那幾個該死的家夥把我撂這兒了。

    他們不知道該怎樣對待女士,對不對?”她停下來,拍拍胸口打了個嗝。

    “請原諒,我不大舒服。

    ” 她身子前俯,往地闆上吐了一大攤東西。

     “好點了。

    ”她說着把身子向後靠并閉上了眼睛。

    “我的意思是永遠别忍着,趁在胃裡還沒消化的時候吐出來。

    ” 她恢複過來了,轉過身子又看了一眼溫斯頓,似乎一下子就喜歡上了他。

    她伸出一條粗壯的胳膊搭在溫斯頓的肩上并把他扳向自己,她嘴裡的啤酒和嘔吐味直沖溫斯頓的臉龐。

     “你姓啥,親愛的?” “史密斯。

    ”溫斯頓說。

     “史密斯?”那個女人說,“怪了,我也姓史密斯。

    怎麼回事呢?”她又感傷地說:“我有可能是你媽!” 溫斯頓想,她真有可能是他母親,她們兩人的歲數和體形都差不多,人們在勞改營裡過二十年多少會有點變化,很有可能。

     别的囚犯沒一個跟他說話。

    很奇怪的是,普通囚犯對黨員囚犯視而不見,他們稱黨員囚犯為“黨棍”,語氣裡帶着輕蔑和不屑。

    黨員囚犯似乎害怕跟别人說話,最主要的,是害怕互相交談。

    隻有一次,兩個女黨員在長凳上被擠到一塊時,一片嘈雜中,溫斯頓無意間聽到她們很快交談了幾句,特别提到所謂的“一〇一房間”,他不知道是什麼意思。

     可能在兩三個小時前,他們把他帶到了這裡。

    他腹部的隐痛從未消退過,隻是有時輕些,有時厲害些,他的思緒也随之開闊或收縮。

    疼得厲害時,他想到的隻是疼痛本身和想吃東西的渴望。

    感覺好一些時,他陷入恐慌。

    有時他真真切切預見到将要遭遇什麼事時,他心頭亂跳,屏住呼吸。

    他感到警棍打在他的肘部,釘了鐵掌的靴子踢在他小腿肚上;他看到自己在地上爬行,嘴裡的牙齒被打落,但還在尖叫着請求饒恕。

    他幾乎沒怎麼想起茱莉娅,沒辦法把心思固定在她身上。

    他愛她,不會背叛她,但那隻是一項事實,他像知道算術規則一樣知道這項事實。

    他感覺不到對她的愛,也幾乎沒怎麼想她會遭遇何事。

    他想起奧布蘭的時候更多,還懷着一絲希望。

    奧布蘭肯定知道他被捕了。

    正如他曾經說過,兄弟會從不營救自己的成員,不過還有剃須刀片,他們在能做到的情況下會送進來。

    看守沖進牢房之前,他或許有五分鐘時間可用。

    剃須刀片帶着灼人的冰冷感覺割進他的身體,甚至拿着它的手指也會被割到骨頭。

    他那身病軀的所有感覺全回來了,即使是最輕的痛楚,也讓他縮着身子顫抖不已,他拿不準就算他有機會使用剃須刀片,他究竟會不會用。

    更為理所當然的是活一時算一時,即使肯定到最後還是要被拷打,多活上十分鐘也好。

     有時他試圖計算出牢房牆上瓷磚的數量,應該不難,但他總是或早或晚忘了數到多少。

    更多時候,他琢磨的是自己身在何處和那時是幾點鐘的問題。

    有一陣子,他感到很肯定外面是一片光明,再過一陣,他又同樣肯定地覺得外面是一片漆黑。

    在這裡,他本能地知道電燈永遠不會關,這是個沒有黑暗的地方。

    他現在才明白為何奧布蘭似乎明白他那句話裡的暗示。

    仁愛部裡沒有窗戶,他所在的牢房也許在大樓的中心部位,或者挨着外牆,又可能在地下十層或者地上三十層。

    想象中,他把自己換了一個又一個地方,試圖通過身體的感覺,來确定自己是在高高的空中還是深深的地下。

     外面響起皮靴走路的聲音。

    鐵門當的一聲打開,一個年輕警官敏捷地一步跨入。

    他身穿整潔的黑制服,渾身上下像擦亮的皮革一樣閃閃發光,他蒼白而缺乏表情的臉龐像是蠟制面具。

    他向外面的看守示意把領來的囚犯帶進來。

    詩人安普福斯踉跄着走進牢房,鐵門當的一聲又關上了。

     安普福斯拿不準似的左右挪動,似乎覺得有另外一扇門可以出去,然後就開始在牢房裡踱來踱去。

    他還沒有注意到溫斯頓也在裡邊,他不安的眼神盯着溫斯頓頭部上方一米處的牆上。

    他沒有穿鞋,又大又髒的腳趾從襪子洞住外伸着。

    他也有幾天沒刮臉了,一臉又短又硬的胡須長到顴骨那裡,讓他有了副兇逞之徒的樣子,跟他高大而虛弱的身體和不安的動作形成奇特的反差。

     溫斯頓盡管疲倦,還是坐直了一點身子。

    他必須跟安普福斯說話,即使要冒着被電屏裡的聲音喝斥的危險。

    甚至可能想象安普福斯身負夾帶刀片之命。

     “安普福斯。

    ”他說。

     電屏裡沒有傳來喝斥聲。

    安普福斯停下腳步,有點吃了一驚。

    他的兩眼慢慢聚焦到了溫斯頓身上。

     “啊,史密斯!”他說,“你也在!” “你怎麼也進來了?” “跟你說實話——”他在溫斯頓對面的長凳上别别扭扭地坐了下來。

    “隻有一種過錯,對不對?”他說。

     “你犯了嗎?” “我顯然犯了。

    ” 他把一隻手放到前額上壓了太陽穴一會兒,似乎想記起來什麼事。

     “這種情況是有的,”他含糊地說,“我能想到的有一次——可能就是那次。

    那一次是不謹慎,一點兒沒錯。

    我們當時正在為吉布林[1]的詩歌創作出定稿,我在其中一行的末尾保留了‘上帝’這個詞,我也是沒辦法!”他擡眼看着溫斯頓,幾乎是憤慨地繼續說道,“那一行沒法改,那首的韻腳是‘棍子’[2],你知不知道英語裡總共隻有十二個詞跟‘棍子’押韻?我一連幾天絞盡腦汁地想,但的确沒有其他可以押韻的詞。

    ” 他的表情變了,暫時沒了惱怒感,看上去幾乎是高興的。

    從他又短又硬的肮髒胡須上,綻放出一種知識分子式的激動,是某個學究發現一件無用事實時的喜悅。

     “你有沒有想到過,”他說,“整個英語詩史都受到了英語缺乏韻腳這一事實的決定性影響?” 沒有,溫斯頓從未想到過這一點,就在當下,這也不能讓他覺得很重要或者有趣。

     “你知不知道現在是幾點鐘?”他問道。

     安普福斯好像又吃了一驚。

    “我幾乎從來沒想過這個問題。

    他們可能是兩天或者三天前抓到我的。

    ”他的眼睛在牆上掃來掃去,似乎有點想在哪裡找到窗戶。

    “這種地方白天黑夜沒什麼差别,我不明白怎樣才能計算出是幾點了。

    ” 他們前言不搭後語地又談了幾分鐘,冷不防從電屏裡傳來要他們住嘴的喝斥。

    溫斯頓平靜地坐着,兩手交叉着。

    安普福斯的身軀龐大得沒法舒舒服服地坐在窄凳子上,他不安地扭來扭去,瘦長的兩手一會兒扣着一個膝蓋,然後再換到另一個上。

    電屏裡傳來命令,厲聲要求他老老實實坐着。

    時間在流逝,二十分鐘,一小時——難以判斷。

    外面再次響起皮靴聲,溫斯頓的心頭一緊。

    很快,非常之快,也許再過五分鐘,也許就是現在,那靴子聲意味着輪到他了。

     門打開,那個冷面的年輕警官跨進牢房,手向安普福斯一指。

     “一〇一房間。

    ”他說。

     安普福斯被兩個看守夾在中間腳步蹒跚地走了出去,他臉上隐約顯出不安的樣子,但仍是一副迷惘相。

     好像又過去很長一段時間,溫斯頓的腹部疼得更厲害些了,他的心思在同一段軌道上來來回回,就像一個球次次掉進同一道狹槽。

    他隻能想到六件事:腹部的疼痛,一塊面包,流血和呼号,奧布蘭,茱莉娅,剃須刀片。

    這時,他心頭又是猛地一緊,沉重的皮靴聲越來越近。

    鐵門打開時,它制造出的氣流帶進一股刺鼻難聞的冷汗味道。

    帕森斯走進牢房,他穿着卡其布短褲和一件運動衫。

     這次溫斯頓吃驚得有點忘了場合。

     “你也進來了!” 帕森斯瞥了溫斯頓一眼,眼神裡既不是感興趣,也不是吃驚,而隻是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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