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至今也想不明白。
還有一次——一輛舊的白色“捷達”橫在一個小區的車輛進出口,将院裡街上的車堵住了十幾輛,小街仿佛變成了停車場,連行人都要從車隙間側身而過。
車裡卻無人,鎖了。
有個認得我的人小聲告訴我——對面人行道上,一個穿T恤衫的吸着煙的男人便是車主。
我見他望西洋景似的望着堵得一塌糊塗的場面幸災樂禍地笑。
毫無疑問,他肯定是車主。
也可以肯定,他成心使壞是因為與出入口那兒的保安發生過什麼不快。
那時的我真是怒從心頭起,惡向膽邊生。
倘身處古代,倘我武藝了得,定然奔将過去,大打出手,管他娘的什麼君子不君子!然我已老了,全沒了打鬥的能力和勇氣,但罵的勇氣卻還殘存着幾分。
于是撇掉斯文,瞪住那人,大罵一通渾蛋王八蛋狗娘養的!
我的罵自然絲毫也解決不了問題。
最終解決問題的是交警支隊的人,但那已是一個多小時以後的事了。
在那一個多小時内,坐在人行道露天餐桌四周的人們,吃着喝着看着“熱鬧”,似乎堵塞之事與人行道被占一點兒關系都沒有……
十餘年前,我住童影宿舍所在的那一條小街時,曾聽到有人這麼說——真希望哪天大家集資買幾百袋強力洗衣粉、幾十把鋼絲刷子,再雇一輛噴水車,發起一場義務勞動,将咱們這條油膩肮髒的小街徹底沖刷一遍!
如今,我聽到過有人這麼說——某時真想開一輛坦克,從街頭一路壓到街尾!這樣的一條街住久了會使人發瘋的!
在這條小街上,不僅經常引起同胞對同胞的嫌惡,還經常引起同胞對同胞的怨毒氣,還經常造成同胞與同胞之間的緊張感。
互相嫌惡,卻也互相不敢輕易冒犯。
誰都是弱者,誰都有底線。
大多數人都活得很隐忍,小心翼翼。
街道委員會對這條小街束手無策,他們說他們沒有執法權。
城管部門對這條小街也束手無策。
他們說要治理,非來“硬”的不可,但北京是“首善之都”,怎麼能來“硬”的呢?
新聞單位被什麼人請來過,卻一次也沒進行報道。
他們說,我們的原則是報道可以解決的事,明擺着這條小街的現狀根本沒法解決啊!
有人給市長熱線一次次地打電話,最終居委會的同志找到了打電話的人,勸說——容易解決不是早解決了嗎?實在忍受不了你幹脆搬走吧!
有人也要求我這個區人大代表應該履責,我卻從沒向區政府反映過這條小街的情況。
我的看法乃是——每一處攤位,每一處門面,背後都是一戶人家的生計、生活甚至生存問題,悠悠萬事,唯此為大。
在小街的另一街口,一行大紅字标志着一個所在是“城市美化與管理學院”。
相隔幾米的街對面,人行道上搭着快餐攤棚。
下水道口近在咫尺,夏季臭氣沖鼻,情形令人作嘔。
城管并不是毫不作為的。
他們幹脆将那下水道口用水泥封了,于是那兒擺着一個盛泔水的大盆了。
至晚,泔水被倒往附近的下水道口,于是另一個下水道口也臭氣沖鼻,情形令人作嘔了。
又幾步遠,曾是一處賣油炸食物的攤點。
經年累月,油鍋上方的高壓線挂滿油煙嘟噜了,如同南方農家竈口上方挂了許多年的臘腸。
架子上的變壓器也早已熏黑了。
某夜,城管發起“突擊”,将那麼一處的地面磚重鋪了,圍上了欄杆,欄杆内搭起“執法亭”了。
白天,攤主見大勢已去,也躺在地上鬧過,但最終以和平方式告終。
本就很窄的街面,在一側的人行道旁,又隔了一道八十公分寬的欄杆,使那一側無法停車了。
理論上是這樣一道算式——斜停車輛占路面一點五米寬即一百五十公分的話,如此一來,無法停車了,約等于路面被少占了七十公分。
兩害相比取其輕,不得已而為之的辦法,一種精神上的“勝利”。
這條極可能經常發生城管人員與占道經營、無照經營、不衛生經營者之間的嚴峻鬥争的小街,十餘年來,其實并沒發生過什麼鬥争事件。
鬥争不能使這一條小街變得稍好一些,相反,恐怕将月無甯日,日無甯時。
這是雙方都明白的,所以都盡量地互相理解,互相體恤。
也不是所有的門面和攤位都會使街道肮髒不堪。
小街上有多家理發店、照相館、洗衣店、打印社,還有茶店、糕點店、眼鏡店、鮮花店、房屋中介公司、手工做鞋和賣鞋的小鋪面;它們除了方便于居民,可以說毫無負面的環境影響。
我經常去的兩家打印社,主人都是農村來的。
他們的鋪面月租金五六千元,而據他們說,每年還有五六萬的純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