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我可以肯定地說,婚後頭兩年,我與妻子的關系很和美。
我是想說,那兩年之中,我們深厚和融洽的感情帶有某種朦胧的色彩。
說得直白一點,在那種處境中的人,頭腦比較簡單,對任何事情都不做分析判斷,對所愛的人隻是一味地愛,顧不上加以品評。
總而言之,當時埃米麗亞在我眼裡是十全十美的,我覺得我在她眼裡也是這樣。
或許是我看到了她的缺點,她也同樣看到了我的缺點,但由于愛情産生的某種神秘的嬗變力量,雙方的缺點在對方的眼裡不僅是可以寬容的,甚至是可愛的,缺點也成了優點了,盡管那是一種極為特殊的優點。
不管怎麼說,我們相互都沒有什麼看法:因為我們彼此相愛。
故事發生的時候,我還一如既往地愛着埃米麗亞,對她沒有任何成見,可是她卻發現了,或者說是自以為發現了我的某些缺點,因而就開始對我有了成見,不再愛我了。
人越是不計較幸福,就越是感到幸福。
說來也怪,那兩年,有時候我甚至都覺得膩煩了。
自然,那時候我并不覺得自己有多麼幸福。
我覺得我做的跟大家沒有什麼兩樣:愛自己的妻子,并被妻子所愛;我覺得這種愛是普通而又正常的事,就是說,一點也沒什麼稀罕的;猶如人們呼吸的空氣,有的時候不知道珍惜,隻有在缺少空氣時才覺得空氣之珍貴。
那個時候,要是有人說我是幸福的,我甚至會覺得詫異;我很可能會回答說我并不幸福,因為盡管我愛我妻子,而且我妻子也愛我,我卻無法保證将來的日子會怎樣。
确實,當時我們隻是勉強能夠維持生計。
我在一家不起眼的報社裡寫影評,另外還幹一些記者的工作;我們租了一間帶家具的房間,與房東合住一套;可買可不買的東西我們常常買不起,有時候連起碼的生活用品也買不起。
這樣的生活怎麼談得上幸福呢?不過,對此我倒是從來沒有抱怨過什麼,而且我後來才發現,其實,在那段日子裡我恰恰是一個真正徹底幸福的人。
結婚兩年之後,我們的生活條件得到了改善,因為我結識了一位電影制片人,他的名字叫巴蒂斯塔。
我為他寫了我的第一部電影劇本,開始時我隻把它視為臨時性的工作,因為我在文學上曾有過很大的抱負,可我不曾料到後來編寫電影劇本竟成了我的職業。
與此同時,我與埃米麗亞的關系卻越來越糟。
我的故事就從我開始從事電影編劇,以及我與我妻子關系開始惡化講起,這兩件事幾乎是同時開始的,它們之間又有着直接的關聯,這一點以後可以看得很清楚。
回想起來,我仍隐約地記得一件事,在當時看來,這事并不起眼,可後來卻變得至關重要。
一天,在市中心一條大街上,埃米麗亞、巴蒂斯塔和我在一家餐廳吃了晚飯,巴蒂斯塔提議到他家去玩玩,我們接受了他的邀請。
随後我們三個人都來到了巴蒂斯塔的小汽車跟前,那是一輛紅色的豪華小轎車,體積不大,隻能坐兩個人。
巴蒂斯塔已坐在駕駛座上,他打開了車窗,從汽車的那一邊探出頭來說:“很抱歉,隻有一個位子。
莫爾泰尼,您得自己想辦法……除非您願意在這兒等我,我再開回來接您。
”埃米麗亞站在我身邊,穿着一件敞領無袖的黑色絲綢晚禮服,這是她唯一的晚禮服,手臂上搭着皮質鬥篷:雖說已是十月份,但天氣還挺暖和的。
我望着她,她很美,但不知為什麼,我發覺平時安詳而又娴靜的她,那天晚上表現出從未有過的不安和煩躁。
我高興地說道:“埃米麗亞,你就先跟巴蒂斯塔走吧……我叫輛出租車在後邊跟着你們。
”埃米麗亞看着我,然後,遲疑而又慢吞吞地回答道:“讓巴蒂斯塔先走一步,我們倆一起乘出租車去不更好嗎?”這時,巴蒂斯塔把頭伸出車窗外,開玩笑似的大聲說道:“好哇,您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