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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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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都是題外話。

    我寫第一本書時,還很年輕。機緣巧合,引起人們的注意,不少人想認識我。

    剛剛被引入倫敦文學界,我既膽怯又興奮,現在想來,不無憂慮。我很久沒去倫敦了,假如現在的小說描寫完全屬實,倫敦一定變化很大。昔日文人聚會之處,早已不再。切爾西注17和布魯姆斯伯裡注18,取代了漢普斯特德、諾丁山大門、高街和肯辛頓。過去不到四十歲的人物就很了不起,現在二十五歲已顯得可笑。我想,在過去的那些日子,我們都羞于表達,因為怕人嘲笑,所以盡量約束自己,不讓人覺得驕傲自大。我不相信當年風流不羁的文人會潔身自好,但真想不起,文藝界那時有這麼多風流韻事。我們為自己荒誕不經的行為,蒙上一層體面的緘默,并不覺得虛僞。我們講話得體,直言不諱。女性那時還沒有取得自主地位。

    我住在維多利亞車站附近,記得去一些熱情的文藝家庭做客,要坐很長時間的公交車。因為膽怯害羞,我會在街道上徘徊很久,最終鼓起勇氣去敲門;之後,誠惶誠恐,被帶進擠滿各色人物的房間。我被介紹給這位大師,那位名人,他們對我的拙作所說的溢美之詞讓我坐立不安。我知道,他們等我說些佳句妙語,可直到聚會結束,我一句也想不起來。為了掩飾自己的尴尬,我隻好假裝沏茶倒水,把切得淩亂的黃油面包遞到客人們手裡。我希望誰也别注意我,這樣我就可以放心地去觀察這些名人,聽他們妙語連珠。

    我記得,我見過不少身材高大、腰杆筆挺的女人,她們長着巨大的鼻子,貪婪的眼睛,身上的衣服好似甲胄;我也看到許多小老鼠似的老處女,骨瘦如柴,說話柔聲細氣,眼珠滴溜溜亂轉。她們戴着手套吃黃油面包時的毛病真是好笑,以為沒有人看見,就偷偷在椅背上抹抹,擦手指頭,這讓我十分欽佩。這麼幹,對主人家的家具肯定不好,不過我想,輪到主人到她們家去,肯定也會如此報複。這些女人,有的衣着時尚,她們說,反正搞不明白,為什麼一個人為寫一本小說,非要穿得寒酸?如果你身材苗條,就該盡情展現,俊俏的小腳穿上時髦的鞋子,不會妨礙編輯采用你的“東西”。但也有人認為,這很輕浮,所以她們穿着“藝術範兒的絲織品”,戴着未經打磨的珠寶首飾。男人們的衣着都不奇怪。他們盡量不讓人看出自己是個作家。無論走到哪裡,人們都能将他們當作大公司的高管。看上去,他們總是有點兒累。我以前從未接觸過作家,現在發現他們非常奇怪,但并不認為,他們就該像我看到的這樣不真實。

    我還記得,他們話鋒機智,他們中的一個剛剛轉身,立馬被批得體無完膚,我經常為他們的嬉笑怒罵感到驚訝。藝術家,和别的行當不同,他們不僅可以譏諷同行的外表和性格,還能嘲笑他們的作品。他們有理有據,滔滔不絕,我真是望塵莫及。那時候,談話依然被看作有教養的藝術,巧妙的對答比熱鍋下噼裡啪啦的荊棘注19更受人賞識。那時,格言警句還沒有完全被笨拙的人拿來附庸風雅,交談中突然冒出幾句,立刻顯得妙趣橫生。遺憾的是,這些妙語我一點兒也想不起來。我隻記得,他們談起文藝行業的另一面——作品銷售的一些細節,讓我感覺舒适順暢。在評判完一部新作的好壞之後,自然會談及這本書能賣多少本,可以拿多少錢,預支也好總數也罷。後來,我們會談到這個那個出版商,比較一下誰慷慨誰吝啬。我們還争辯,是把作品交給支付稿酬高的,還是交給會宣傳會推銷的。有的出版商不善推廣,有的精于此道。有的恪守教條,有的順應潮流。再後來,我們還會談論一些代理人和他們為作家找到的門路。我們還會談論編輯,他們歡迎什麼樣的作品,千字多少錢,是很快付清,還是拖泥帶水。這一切,對我而言都很浪漫,讓我有一種神秘兮兮的兄弟會成員的親密感。

    注17切爾西(Chelsea),倫敦自治城市,文藝界人士聚居地。

    注18布魯姆斯伯裡(Bloomsbury),倫敦市中心文藝人士聚集地。

    注19荊棘(thorns),《聖經·舊約·傳道書》第七章:“愚昧人的笑聲,好像鍋下燒荊棘的爆聲,這也是虛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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