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可怕。”我們走在街上,他說。
看得出,他和我一起出來,就是為了和我繼續談論這件事——他和他小姨子已經談了好幾個小時。
“我們不清楚是哪個女人,你知道,”他說,“反正那個渾蛋跑巴黎去了。”
“我還以為,他們感情很好。”
“是啊。你進來之前,艾米還說,他們結婚這麼多年,沒吵過一次嘴。你了解艾米。世上再沒有比她好的女人了。”
既然他把這些秘密和盤托出,那我不妨繼續問問。
“你是說,她根本沒起過疑心?”
“哪有。八月他和她還有孩子,在諾福克度假,和平日裡沒什麼兩樣。我也去待了兩三天,是和我妻子,我還和他打過高爾夫。九月,他回到城裡,去替換他的合夥人。艾米依然待在鄉下。他們在那兒的房子租了六個星期,快到期了,她給他寫信,告訴他自己哪天回倫敦。可他是從巴黎回的信。說,已經決定不和她過了。”
“他怎樣解釋的?”
“沒有解釋,夥計。那封信我看了。寥寥數語,不到十行。”
“真是奇怪。”
說到這裡,車來車往,打斷了我們的談話;我們正要穿過馬路。麥克安德魯說這些,聽起來難以置信,我懷疑斯特裡克蘭夫人一定有苦難言,有一些事瞞着他。很明顯,一個人和妻子好好生活了十七年,都沒離開,肯定有什麼蹊跷。這也使她懷疑,兩人的生活并不美滿。我正想着,上校趕了上來。
“當然,除了說自己跟個女人跑了,他沒辦法解釋這事兒。我想,他認為早晚她會自己搞明白。這家夥就是這樣個人。”
“斯特裡克蘭夫人打算怎麼辦?”
“嗯,首先是找到證據。我要親自去巴黎走一趟。”
“那他的生意呢?”
“這正是他的狡猾之處。一年來他的買賣越做越小。”
“他要走,對他的合夥人說了嗎?”
“隻字未提。”
麥克安德魯上校對證券交易一知半解,我更是一竅不通,所以我不太清楚,斯特裡克蘭是在什麼情況下退出了他的生意。我聽說,他的合夥人氣急敗壞,揚言要告他。看來,要搞定這一切,他的腰包要少四五百英鎊。
“幸好房子裡的全部家當都在艾米名下。她至少還有這些。”
“剛才你說,他一分錢也沒給她留下,是真的?”
“當然。她手頭隻有兩三百英鎊,和那些家具。”
“那她怎樣生活?”
“天知道。”
事情變得更加複雜,上校怒火中燒,罵罵咧咧,颠三倒四,似乎并不是為了告訴我什麼,隻圖發洩。謝天謝地,當他看到陸海軍商店上面的大鐘,忽然想起約好了要去俱樂部打牌。于是,他和我分手,穿過聖詹姆斯公園,自己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