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二号,六樓。
” 我大吃一驚,一時說不出話來。
“他在嗎?” 侍者看了看小房子裡的一塊木闆。
“他的鑰匙不在這兒。
自己上去看吧。
” 我想,不妨再投石問路。
“夫人在嗎?” “隻有先生。
” 上樓梯時,侍者一直用懷疑的目光打量我。
樓梯昏暗不堪,污濁的氣味撲鼻而來。
走到三樓,一扇門開了,一個女人穿着睡衣、披頭散發,默默地看着我。
終于,走到六樓,我敲了敲三十二号房門。
屋子裡響動了一下,門打開了一條縫。
查爾斯·斯特裡克蘭出現在我面前。
他一言不發,分明沒認出我來。
我自報家門,盡量顯出非常輕松的樣子。
“你不記得我了?去年七月我在你家吃過飯。
” “進來吧,”他愉快地說,“很高興見到你。
坐吧。
” 我走了進去。
這是一個很小的房間,被幾件所謂法國路易·菲利浦式樣的家具擠滿了。
一張大木床,上面堆着鼓囊囊的大紅鴨絨被,一個大衣櫃,一張圓桌,一個很小的臉盆架,兩把軟座椅子,裹着紅色棱形平紋布。
一切都又髒又舊。
麥克安德魯上校煞有介事描述的那種浪蕩浮華,連個影子也沒有。
斯特裡克蘭把椅子上胡亂堆放的衣服扔到地上,讓我坐下。
“有什麼事嗎?”他問。
在這個小房間裡,他顯得比我印象中的更加高大。
他穿着一件破舊的諾福克夾克
我上次見他,他整潔一新,可看上去并不自在;現在,他這般邋遢,卻神态自若。
我不知道,他聽了我要講的一番話後,會作何反應。
“我是代你妻子來看你的。
” “晚餐前我要出去喝一杯。
來得正好。
喜歡苦艾酒嗎?” “還可以。
” “那走吧。
” 他戴上圓頂禮帽——這個也早該洗洗了。
“我們可以一起吃飯。
你還欠我一頓飯呢。
” “當然。
就你一個人嗎?” 我真是聰明,這麼重要的問題,我居然能問得不着痕迹。
“哦,是的。
說真的,我已經三天沒有說話了。
我的法文不夠地道。
” 當我走在前面,下了樓梯,我想起茶點店的那位姑娘來,不知道她怎樣了。
是他們吵架分手了,還是他的熱乎勁兒已經過了?看起來,似乎不大可能:他謀劃了一年,就是為了讓自己陷入絕境。
我們走到克裡希林蔭路,在一家大咖啡館露天的桌子中找了一張,坐了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