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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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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兒吧?”我問。

     “三十二号,六樓。

    ” 我大吃一驚,一時說不出話來。

     “他在嗎?” 侍者看了看小房子裡的一塊木闆。

     “他的鑰匙不在這兒。

    自己上去看吧。

    ” 我想,不妨再投石問路。

     “夫人在嗎?” “隻有先生。

    ” 上樓梯時,侍者一直用懷疑的目光打量我。

    樓梯昏暗不堪,污濁的氣味撲鼻而來。

    走到三樓,一扇門開了,一個女人穿着睡衣、披頭散發,默默地看着我。

    終于,走到六樓,我敲了敲三十二号房門。

    屋子裡響動了一下,門打開了一條縫。

    查爾斯·斯特裡克蘭出現在我面前。

    他一言不發,分明沒認出我來。

     我自報家門,盡量顯出非常輕松的樣子。

     “你不記得我了?去年七月我在你家吃過飯。

    ” “進來吧,”他愉快地說,“很高興見到你。

    坐吧。

    ” 我走了進去。

    這是一個很小的房間,被幾件所謂法國路易·菲利浦式樣的家具擠滿了。

    一張大木床,上面堆着鼓囊囊的大紅鴨絨被,一個大衣櫃,一張圓桌,一個很小的臉盆架,兩把軟座椅子,裹着紅色棱形平紋布。

    一切都又髒又舊。

    麥克安德魯上校煞有介事描述的那種浪蕩浮華,連個影子也沒有。

    斯特裡克蘭把椅子上胡亂堆放的衣服扔到地上,讓我坐下。

     “有什麼事嗎?”他問。

     在這個小房間裡,他顯得比我印象中的更加高大。

    他穿着一件破舊的諾福克夾克注28,胡子拉碴,好多天沒刮。

    我上次見他,他整潔一新,可看上去并不自在;現在,他這般邋遢,卻神态自若。

    我不知道,他聽了我要講的一番話後,會作何反應。

     “我是代你妻子來看你的。

    ” “晚餐前我要出去喝一杯。

    來得正好。

    喜歡苦艾酒嗎?” “還可以。

    ” “那走吧。

    ” 他戴上圓頂禮帽——這個也早該洗洗了。

     “我們可以一起吃飯。

    你還欠我一頓飯呢。

    ” “當然。

    就你一個人嗎?” 我真是聰明,這麼重要的問題,我居然能問得不着痕迹。

     “哦,是的。

    說真的,我已經三天沒有說話了。

    我的法文不夠地道。

    ” 當我走在前面,下了樓梯,我想起茶點店的那位姑娘來,不知道她怎樣了。

    是他們吵架分手了,還是他的熱乎勁兒已經過了?看起來,似乎不大可能:他謀劃了一年,就是為了讓自己陷入絕境。

     我們走到克裡希林蔭路,在一家大咖啡館露天的桌子中找了一張,坐了下來。

     注27摩納街(RueDesMoines),巴黎第17區,議會宮-凱旋門地區. 注28諾福克夾克(Norfolkjacket),一種衣長齊臀,寬松舒适,帶腰帶的單排扣外套,通常以格子呢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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