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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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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血

作者:杜鲁门·卡波特

分類:現代

狀態:已完結

更新:2025-07-08 17:00

最新:第四章 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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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九六〇年一月,住在警長公寓裡的不是警長一家,而是副警長溫德爾和他的妻子約瑟芬·邁耶(“約茜”)。邁耶夫婦結婚已經二十多年了,兩個人外貌非常相似:高大魁梧的身材,寬寬的手掌,方形面龐,安詳,和善——這最後一項特征在邁耶太太的身上體現得最明顯,她是位性格直率、講究實際的女人,然而卻有一種不易捉摸的平和從容,令她光彩照人。作為副警長的助手,她每日的工作時間可謂漫長:早晨五點鐘起床讀一章《聖經》,晚上十點鐘上床睡覺,這期間她要為犯人們洗衣做飯、縫縫補補,要精心照顧丈夫起居,還要打掃五個房間的公寓。室内的擺設都是從舊家具店東拼西湊來的,軟軟的椅子、鼓鼓囊囊的坐墊和乳白色的絲織窗簾。邁耶夫婦有個女兒,是他們唯一的孩子,已經結婚,住在堪薩斯城,因此這套公寓裡就隻住着他們,拿邁耶太太的話來說更确切:“除非女牢裡碰巧關了犯人,否則就隻有我們了。”   監獄共有六間牢房,第六間專門是用來關女囚的,與其他牢房分開。這間屋子在警長公寓旁——實際上,它就緊鄰着邁耶夫婦的廚房。“但是,”約茜·邁耶說,“我并不擔心。我很願意有個伴兒,這樣我在廚房幹活兒時也能有人聊聊天。大多數女囚隻會令你為她們感到難過,都是和丈夫或情人之間的問題。但希科克和史密斯就不同了。據我所知,佩裡·史密斯是第一個住進女牢裡的男人。原因在于警長希望在審判之前把他和希科克隔開。他們被帶進監獄的那天下午,我做了六個蘋果派,烤了一些面包,一面烤,一面注視着廣場上的情況。我廚房的窗戶正好可以俯瞰廣場,你找不到比那兒更好的視角了。我不知道到底聚集了多少人,但是我猜幾百人還是有的,等着看殺害了克拉特一家的兇手。我從未與克拉特家的人打過交道,但從我聽到的一切看,他們一定是非常好的人。發生在他們身上的事是很難被寬恕的,我知道溫德爾擔心人們看到希科克和史密斯時會有所舉動,他擔心有人會攻擊他們。所以當我看見車隊到達時,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兒;我看見所有的記者都在跑着、推搡着,但是那時已經過了六點,天黑了,有點兒冷,有一半人已經放棄,回家去了。留下來的人連噓聲都沒有,隻是直勾勾地盯着看。   “後來,當他們把兩個年輕人帶上樓時,我第一個看見的是希科克。他穿着一條薄薄的夏天褲子和一件舊的棉布襯衫。想想看那天有多冷,他沒得肺炎真叫人吃驚。他看起來完全是一副病歪歪的樣子,臉色蒼白得像個鬼魂。哦,那當然夠他受的了:被一群陌生人盯着,不得不在他們中間走過,而他們知道你是誰,幹了什麼。接着他們帶上來史密斯。我已經給他們在牢房裡準備好晚餐:熱湯、咖啡、三明治和蘋果派。通常我們每天隻提供兩頓飯,七點半早餐,下午四點半主餐。但是我不想讓他們空着肚子上床;在我看來,不吃飯就睡覺一定會令他們感覺很糟糕。但是,當我用托盤給史密斯送去晚飯時,他說他不餓。他當時正透過女牢的窗戶向外張望,背對着我。從那扇窗戶看到的景象和我從廚房窗戶看到的一樣:樹木、廣場和屋頂。我對他說:‘喝點兒湯吧,是蔬菜湯,不是用罐頭做的,我親手做的,派也是我親手做的。’大概一個小時後,我回去取托盤時發現他一口也沒吃。他仍舊站在窗戶前,好像一直沒有動過似的。外面正下着雪,我記得我告訴他那是今年的第一場雪,在此之前,我們剛好過了一個漫長而美好的秋天。而現在雪來了。後來,我問他有沒有什麼特别愛吃的,第二天我會試着替他做。他終于轉過身來,看着我,一副懷疑的表情,好像我是在尋他開心。然後他說起了一部電影,聲音很低,簡直像說悄悄話似的。他想知道我看沒看過那部電影。我忘了叫什麼名字,反正我沒看過,我一向很少看電影的。他說那部電影是《聖經》上的故事,有一幕場景是一個男人被人從陽台上扔下去,一群狂暴的男人和女人把他撕成了碎片。他說那就是當他看見法院廣場上的人群時腦子裡想到的場面。這也可能發生在他身上,他說這吓得他胃疼,這就是他不能吃飯的原因。當然他錯了,我對他說,盡管他幹出了那種事,但沒有人想傷害他,這兒的人是不會那麼做的。   “我們談了一會兒,他很腼腆,但是過了一會兒他說:‘有一樣東西我最喜歡吃,西班牙米飯。’于是我答應給他做,他像是笑了,我立時感到,嗯,他不是我見過的最壞的年輕人。那天晚上,上床睡覺時,我對我丈夫說了我的看法。但是溫德爾嗤之以鼻。他是最早到達犯罪現場的人之一。他說要是我也在克拉特家的兇殺現場就好了,那樣就能判斷出史密斯先生和他的朋友希科克是多麼‘溫和’。他說他們在挖出你心髒的時候連眼睛都不眨一下。這倒是真的,畢竟是四條人命呢。我躺着睡不着,一直在想他們倆的良心是否會受譴責——隻要想一想那四座墳墓。”   一個月過去了,又一個月過去了。有一段時間幾乎每天下雪,大雪給褐色的麥鄉披上了銀裝,城裡的街道上也堆起了厚厚的一層,顯得那樣寂靜。   女囚室窗外有棵榆樹,樹上壓着沉沉的積雪,頂端的樹枝剛好伸到窗前。幾隻松鼠就生活在這棵榆樹上。數周來,佩裡每天用吃剩的早餐引誘它們,其中一隻終于從樹枝跳到了窗台上,通過鐵欄杆鑽入牢内。這是一隻雄性松鼠,長着一身紅褐色的毛。佩裡給它起名叫“紅”,不久紅便在牢裡住了下來,很明顯它願意分擔它朋友的牢獄生活。佩裡教會它幾個小花招:玩紙球、作揖、往佩裡肩膀上跳。所有這些都有助于打發時間,然而犯人仍然有大量的時間要消磨。他不準閱讀報紙,邁耶太太借給他的那些舊雜志——《好管家》和《麥考斯》,他已經看倦了。但他還是盡量找事做:用指甲锉修指甲,磨得指甲發出柔軟光滑的粉紅光澤;一遍又一遍地梳理他那用洗發水洗過的、散發着香味的頭發;一天刷三到四次牙,還頻繁地刮臉洗澡。他的牢房裡有一隻抽水馬桶、一個淋浴隔間、一張帆布床、一把椅子和一張桌子,他把這些物品收拾得和他一樣幹淨整潔。有一次,邁耶太太的一句贊美令他感到驕傲。“瞧!”她指着他的床鋪說,“那毯子鋪得多麼平整,簡直可以在上面滾硬币了。”不過他大部分醒着的時間還是在桌邊度過的,他在桌上吃早飯,坐在桌邊為紅畫素描、畫花、畫耶稣、畫想象中女人的面孔和身體;他也在這張桌上像記日記似的在廉價的格子紙上記下每天發生的事情。   一月七日,星期四。杜威來了,帶來幾包香煙,還帶了一份打印的供詞文件讓我簽字。我拒絕了。   這份長達七十八頁的“供詞”是由佩裡對芬尼縣法院書記官口述的,重新叙述了一遍他早先對艾爾文·杜威和克拉倫斯·鄧茨的坦白。在回憶那天與佩裡的會面時,杜威說,佩裡拒絕在供詞上簽字令他很吃驚。“但這不重要,我可以在法庭上證實他對鄧茨和我的坦白。當然,還在拉斯維加斯的時候,希科克就已經在供詞上簽字了,他的供詞裡說四個人都是史密斯殺的。不過我實很費解,我問佩裡為什麼改變了主意。他說:‘除了兩個細節,我供詞中的每一句話都是真的。如果你讓我改過來,我就簽字。’嗯,我能猜出來他指的是什麼。因為他與希科克的供詞之間唯一重大的差别就是他否認四個人全是他殺的。在那之前,他一直發誓說,希科克殺了南希和她母親。”   “果然被我猜中!他正是要承認希科克說的是真話,正是他,佩裡·史密斯,開槍殺了克拉特一家。他說之所以撒謊,用他的話說,是因為‘我想讓迪克承認他是個膽小鬼。他的膽子吓破了一地。’他之所以要把記錄改過來,倒不是他對希科克突發善心,而是考慮到希科克的父母。他說他為迪克的母親感到難過,他說:‘她的确是一個心腸很好的人。如果知道扣動扳機的不是迪克,對她而言會是個安慰。雖然沒有迪克就不會發生這件事,雖然在某種程度上這主要是他的錯,但事實是:我殺了他們。’但是我不太相信他的話,至少沒有因此準許他改變供詞。所以我說,我們并不根據史密斯的正式坦白來斷案。有沒有都一樣,我們已有足夠的證據,夠他們受十次絞刑的。”   令杜威信心大增的因素有很多:其一,他們找到了兇手從克拉特家偷走、後來在墨西哥城處理掉的收音機和望遠鏡。(堪薩斯州調查局警探哈羅德·奈特地飛赴墨西哥城,在一家典當行裡找到的。)此外,史密斯在供詞中還昭示出其他一些有效物證的所在。“我們沖上公路,向東狂奔。”在描述他和希科克逃離謀殺現場之後的經曆時,他說,“迪克開着車,快得像發了瘋似的。我想我們倆當時都非常興奮,至少我是這樣。非常興奮,同時又非常放松。我們倆都忍不住放聲大笑;突然間整件事看起來非常可笑,我不知道為什麼,反正就是如此。但是槍上還滴着血,我的衣服上也濺了血點,就連頭發裡都有。所以我們拐向一條鄉村小路,開出去大約八英裡,然後在一片能聽見狼嗥的草原上停了下來。我們抽了根煙,迪克不斷地拿剛才發生的事開玩笑。我從車裡出來,從水箱裡舀了點兒水,把血迹從槍上沖掉。我用迪克的獵刀在地上挖了個坑——我就是用這把刀殺了克拉特先生——把空彈殼和剩下的尼龍繩、膠帶都埋在裡面。此後,我們把車開上第八十三号國道,又繼續往東開往堪薩斯城和奧萊西。大概天亮前後,迪克在一處可以野餐的地方停了車,他們稱那兒是休息區,在那兒可以生火。我們生了堆火,開始燒東西。手套、襯衫什麼的。迪克說他希望能烤頭牛吃,他說自己從未這麼餓過。到達奧萊西的時候差不多已是晌午了。迪克把我送到旅館,然後開車回家和家裡人一起吃周日午飯。是的,他随身帶着那把刀,還有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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