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誕感奠定了荒誕概念的基礎,僅此而已。
前者并未歸納在後者之中,隻作瞬息停留,便對世界作出自己的判斷,而後繼續向前,越走越遠。
荒誕感是活潑鮮亮的,就是說,要麼活該死亡,要麼名揚四海。
就這樣我們彙集了上述的一些主題。
但再說一遍,我感興趣的,不是什麼著作或什麼智者,因為批評他們及其著作需要另一種形式和另一個範疇,而是發現他們的結論所具有的共同點。
他們的思想也許從來沒有這樣分歧過。
然而他們備受震蕩的精神風貌,我們卻承認是相同的。
同樣,他們盡管各自經曆了如此不相像的學科,但在結束曆程時的呐喊卻以相同的方式回響。
我們明顯感到剛才提到的智者們具有一種共同的精神氛圍。
硬說這種氛圍是玩命的,那差不多就是玩弄字眼。
生活在這種令人窒息的天空下,迫使人要麼出走,要麼留下。
問題是要知道,在第一種情況下如何出走,在第二種情況下為何留下。
我就這樣來界定自殺的問題以及可能對存在哲學的結論所給予的關注。
我想事先偏離一下正道。
到目前為止,我們做到了從外部劃出荒誕的範圍。
但我們可以考量這個概念所包含清晰的東西,可以試圖通過直接分析法,一則認出這個概念的含義,再則發現這個概念所帶來的後果。
假如我指控一個無辜者犯下滔天大罪,假如我向一位謙謙君子斷言他對自己的親姐妹懷有非分之想,他将反駁我說這是荒誕的。
這種憤慨有其滑稽的一面,但也有深刻的道理。
謙謙君子以這種反駁表明,我強加于他的行為與他畢生遵循的原則之間存在着明顯的二律背反。
“這是荒誕的”,意味着“這是不可能的”,也意味着“這是矛盾的”。
假如我看見一位持白刃武器的人攻擊一個持機關槍的人,我将斷定他的行為是荒誕的。
說他的行為荒誕,是根據他的動機和等待着他的現實之間的不成比例來斷定的,是根據我看出他的實際力量和他企圖達到的目标之間的矛盾來斷定的。
同樣,通過荒誕進行論證來作對比,即用這種推理的後果與要建立的邏輯現實來作比較。
總而言之,從最簡單的到最複雜的,荒誕性越來越強,因為我作各項比較的差距越來越大啦。
世間存在着荒誕的婚姻、荒誕的挑戰、荒誕的怨恨、荒誕的沉默、荒誕的戰争和荒誕的和平。
其中任何一種荒誕性都産生于比較。
所以我有理由說,對荒誕性的感覺并非産生于對一個事實或一個印象簡單的考察,而凸顯于某事實的狀态和某現實之間的比較,凸顯于一個行動和超越此行動的環境之間的比較。
荒誕本質上是一種分離,不屬于相比因素的任何一方,而産生于相比因素的對峙。
從智力上看問題,我可以說荒誕不在于人(如果這樣的隐喻有意義的話),也不在于世界,而在于兩者的共同存在。
眼下,荒誕是統合兩者的唯一聯系。
假如我想停留在顯而易見的道理上,我知道人需要什麼,我知道世界給他奉獻什麼,而現在可以說我還知道是什麼統合了他們。
我無需更深挖掘了。
探索者隻需堅信就足夠了。
問題僅僅在于把一切後果弄個水落石出。
直接後果同時也是一種方法準則。
奇特的三位一體,
但具有與經驗的數據相通的東西,既非常簡單又非常複雜。
這方面的第一個特征就是不可分割性。
破壞其中一項,便破壞其整體。
人類精神之外,不可能有荒誕。
因此,荒誕如同萬物必以死亡告終。
但在這個世界之外,也不可能有荒誕。
有鑒于這一基本準則,我斷定荒誕的概念是本質的,這在我的真情實況中可列為第一位。
上述方法的準則在這裡露頭了。
假如我斷定一件事情是真實的,我就應當加以維護;假如我介入解決一個問題,至少不應該用解決問題本身去回避問題的某一項。
對我而言,唯一的已知數是荒誕。
問題在于如何擺脫荒誕,在于是否從這種荒誕中推論出應當自殺。
第一個條件,其實是我研究的唯一條件,就是維護壓得我喘不過氣的東西,就是必然尊重我斷定其自身具有的那種本質的東西。
我剛才是将其當做一種對峙和一種不息的鬥争來下定義的。
把這種荒誕邏輯推至極限時,我應當承認,這種鬥争意味着徹底缺乏希望(跟絕望毫不相幹),意味着不斷的拒絕(不應與棄絕相混淆)以及意識到的不滿足(不要聯想到青春不安)。
一切破壞、回避或縮小這些要求的(首先是贊同取消分離),都有損于荒誕并貶低了由此可能提建議的态度。
隻有在不贊同荒誕的條件下,荒誕才有意義。
現有一種顯而易見的事實,似乎完全是精神上的,那就是一個人始終是自己真情實況的受難者。
這些真情實況一旦被承認,他就難以擺脫了。
付出點兒代價在所難免。
人一旦意識到荒誕,就永遠與荒誕綁在一起了。
一個人沒有希望,并意識到沒有希望,就不再屬于未來了。
這是天意。
但世人竭力逃脫自己創造的世界,也是天意呀。
在此之前的一切,恰恰隻在考量這種悖論時才有意義。
世人從批判唯理主義出發去承認荒誕氛圍,從而推廣他們所得的結果,在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