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姓?……”
“敝姓錢。”
“哦,久仰久仰!還沒有請教台甫……”
“草字闊亭。”
“高雅高雅。貴處是……?”
“就是上海……”
“哦哦,那好極了,這真是……”
誰覺得奇怪呢?但若寫在小說裡,人們可就會另眼相看了,恐怕大概要被算作諷刺。有好些直寫事實的作者,就這樣的被蒙上了“諷刺家”——很難說是好是壞——的頭銜。例如在中國,則《金瓶梅》寫蔡禦史的自謙和恭維西門慶道:“恐我不如安石之才,而君有王右軍之高緻矣!”還有《
人大抵願意有名,活的時候做自傳,死了想有人分訃文,做行實,甚而至于還“宣付國史館立傳”。人也并不全不自知其醜,然而他不願意改正,隻希望随時消掉,不留痕迹,剩下的單是美點,如曾經施粥赈饑之類,卻不是全般。“高雅高雅”,他其實何嘗不知道有些肉麻,不過他又知道說過就完,“本傳”裡決不會有,于是也就放心的“高雅”下去。如果有人記了下來,不給它消滅,他可要不高興了。于是乎挖空心思的來一個反攻,說這些乃是“諷刺”,向作者抹一臉泥,來掩藏自己的真相。但我們也每不免來不及思索,跟着說,“這些乃是諷刺呀!”上當真可是不淺得很。
同一例子的還有所謂“罵人”。假如你到四馬路去,看見雉妓在拖住人,倘大聲說:“野雞在拉客”,那就會被她罵你是“罵人”。罵人是惡德,于是你先就被判定在壞的一方面了;你壞,對方可就好。但事實呢,卻的确是“野雞在拉客”,不過隻可心裡知道,說不得,在萬不得已時,也隻能說“姑娘勒浪做生意”,恰如對于那些彎腰拱手之輩,做起文章來,是要改作“謙以待人,虛以接物”的。——這才不是罵人,這才不是諷刺。
其實,現在的所謂諷刺作品,大抵倒是寫實。非寫實決不能成為所謂“諷刺”;非寫實的諷刺,即使能有這樣的東西,也不過是造謠和誣蔑而已。
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