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事情,我是不反對的,但也不熱心,因為我以為方塊字本身就是一個死症,吃點人參,或者想一點什麼方法,固然也許可以拖延一下,然而到底是無可挽救的,所以一向就不大注意這回事。
前幾天在《自由談》上看見陳友琴先生的《活字與死字》,才又記起了舊事來。
他在那裡提到北大招考,投考生寫了誤字,“劉半農教授作打油詩去嘲弄他,固然不應該”,但我“曲為之辯,亦可不必”。
那投考生的誤字,是以“倡明”為“昌明”,劉教授的打油詩,是解“倡”為“娼妓”,我的雜感,是說“倡”不必一定作“娼妓”解,自信還未必是“曲”說;至于“大可不必”之評,那是極有意思的,一個人的言行,從别人看來,“大可不必”之點多得很,要不然,全國的人們就好像是一個了。
我還沒有明目張膽的提倡過寫别字,假如我在做國文教員,學生寫了錯字,我是要給他改正的,但一面也知道這不過是治标之法。
至于去年的指摘劉教授,卻和保護别字微有不同。
(一)我以為既是學者或教授,年齡至少和學生差十年,不但飯菜多吃了萬來碗了,就是每天認一個字,也就要比學生多識三千六百個,比較的高明,是應該的,在考卷裡發見幾個錯字,“大可不必”飄飄然生優越之感,好像得了什麼寶貝一樣。
況且(二)現在的學校,科目繁多,和先前專攻八股的私塾,大不相同了,縱使文字不及從前,正也毫不足怪,先前的不寫錯字的書生,他知道五洲的所在,原質的名目嗎?自然,如果精通科學,又擅文章,那也很不壞,但這不能含含胡胡,責之一般的學生,假使他要學的是工程,那麼,他隻要能築堤造路,治河導淮就盡夠了,寫“昌明”為“倡明”,誤“留學”為“流學”,堤防決不會因此就倒塌的。
如果說,别國的學生對于本國的文字,決不緻鬧出這樣的大笑話,那自然可以歸罪于中國學生的偏偏不肯學,但也可以歸咎于先生的不善教,要不然,那就隻能如我所說:方塊字本身就是一個死症。
改白話以至提倡手頭字,其實也不過一點樟腦針,不能起死回生的,但這就又受着纏不清的障害,至今沒有完。
還記得提倡白話的時候,保守者對于改革者的第一彈,是說改革者不識字,不通文,所以主張用白話。
對于這些打着古文旗子的敵軍,是就用古書作“法寶”,這才打退的,以毒攻毒,反而證明了反對白話者自己的不識字,不通文。
要不然,這古文旗子恐怕至今還不倒下。
去年曹聚仁先生為别字辯護,戰法也是搬古書,弄得文人學士之自以為識得“正字”者,哭笑不得,因為那所謂“正字”就有許多是别字。
這确是轟毀舊營壘的利器。
現在已經不大有人來辯文的白不白——但“尋開心”者除外——字的别不别了,因為這會引到今文《
這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