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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須溝》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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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妻,娘子,正和許多住在龍須溝的婦女一樣,是勤苦耐勞,而且有熱心腸的。

    她和王大媽的性格雖不相同,可是都有同樣的高尚的品質,能夠用自己的勞力掙飯吃,不仰仗别人,而且遇必要時會養活别人。

    假若王大媽有個瘋丈夫,她也同樣的會負起養活他的責任的。

    盡管王大媽膽小,不願出門,可是遇必要時,她也會像娘子那樣去到街頭賣香煙去。

    她們的掙紮的力量是無窮盡的,我并沒有把她們寫成典型人物的企圖,可是我深知道,并且尊敬,她們的高貴的品質,所以我能使她們成為在舞台上站得起來的人物。

     王、程二家之外,我想出丁家。

    男的丁四是蹬三輪車的。

    我教他以蹬三輪為業,一來是好教他給臭溝作注解——一下雨,路途泥爛,無法出車,就得挨餓;二來是我可以不費多少力氣便能寫出他來——我寫過《駱駝祥子》啊。

    丁四可比祥子複雜,他可好可壞,一陣兒明白,一陣兒糊塗。

    他是生長在都市裡的人,事不順心就難免往下坡兒溜。

    這樣,他就沒法不和丁四嫂時常口角,甚至于打架。

    丁四嫂也是個“兩面人”:她的嘴很野,可是心地很好;她勤苦,可又邋遢。

    她的這些矛盾是被窮困所折磨出來的。

    這也就是我創造這個人的出發點——明白了窮人心中的委屈,才能明白他們的說話行事的矛盾。

     我給丁家安排了兩個孩子。

    在劇本中,這兩個孩子還很小,所以沒有什麼性格上的發展。

    在排演時,能被找到的兒童演員都比劇中的孩子大一點,所以導演為他們增多一點事情,以便近情近理。

     龍須溝上并沒有一個小雜院,恰好住着上述的那些人;跟我寫的一模一樣。

    他們是通過我的想象而住在一塊兒的。

    我不是要寫一篇龍須溝的社會調查報告,而是要寫一本話劇,所以我的人物必須負起戲劇的責任。

    在我想到這幾個人之前,我已閱讀了好幾篇關于龍須溝的社會調查報告;可是,這些報告并沒能攔住我去運用自己的想象。

    趕到我已想出這幾個人物,我才教他們與報告中的資料相結合。

    這就是說,我是先想出戲劇性的人物,而後才把他們變成龍須溝的人物。

    反之,假若我不折不扣的去寫實,照着龍須溝上的某一小雜院去寫,實有其地,實有其人,像照相片似的,恐怕我就沒法子找到足夠的戲劇性了。

     在上述的三家子而外,我還需要一個具有領導才能與身分的人。

    蹬三輪的,作零活兒的,都不行;他必須是個真正的工人。

    龍須溝有各行各業的工人,可是我決定用個泥瓦工,因為他時常到各城去作活,多知多懂,而且可以和挖修臭溝、添蓋廁所,有直接關系。

    就以形相來說,一般的瓦匠都講究幹淨利落,(北京俗語:幹淨瓦匠,邋遢木匠。

    )我需要這麼一個人。

    這樣,趙老頭兒就出了世。

     在龍須溝,我訪問過一位積極分子。

    他是一位七十來歲的健壯的老人,是那一區的治安委員。

    可惜,他是賣香煙與水果的,想來想去,我把他的積極與委員都放在了趙老頭兒身上,而把香煙攤子交給娘子。

     對趙老頭,我教他剛強正直勇敢,而不多加解釋。

    這是出小戲,沒法詳細的介紹每一個人的身世與心理,我以為:他既是工人,他就該起帶頭作用,領導作用;若鈎兒套圈兒的啰嗦不休,恐怕倒足以破壞了他的剛直勇敢。

     好,我湊夠了小雜院裡的人。

    除了他們不同的生活而外,我交給他們兩項任務:(一)他們與臭溝的關系,(二)他們彼此間的關系。

    前者是戲劇的任務,後者是人情的表現。

    若隻有前者,而無後者,此劇便必空洞如八股文。

     “院外”的人物,隻有劉巡長與馮狗子。

    劉巡長大緻就是《我這一輩子》中的人物,馮狗子隻是個小流氓而已。

     原劇中沒有小茶館掌櫃的,因為我覺得教他混在群衆場面裡也就夠了。

    排戲時,添加了他,的确顯着眉目清楚。

     想好了人物與他們的任務,寫起來就很快了。

    我差不多是一口氣寫完了三幕的。

    這,可就難免這裡那裡有些漏洞;經焦先生費心東安一個鋸子,西補一點油灰,它才成為完整的器皿。

    不過,我還是用原稿去印單行本,為是保存原來面貌。

    我希望北京人民藝術劇院把焦先生的舞台劇本也印出來,兩相參證,也許能給關心戲劇的人一點研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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