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今天的散文多數是用白話寫的。
按說,這就不應當有多少困難。
可是,我們差不多天天可以看到不很好的散文。
這說明了散文雖然是用白話寫的,到底還有困難。
現在,我願就我自己寫散文的經驗,提出幾點意見,也許對還沒能把散文寫好的人們有些幫助。
一、散文是用加過工的語言組織成篇的。
我們先說為什麼要用加過工的語言:散文雖然是用白話寫的,可并不與我們日常說話相同。
我們每天要說許多的話。
假若一天裡我們的每一句話都有過準備,想好了再說,恐怕到不了晚上,我們就已經疲乏不堪了。
事實上,我們平常的話語多半是順口搭音說出的,并不字字推敲,語語斟酌。
假若暗中有人用錄音機把我們一日之間的話語都紀錄下來,然後播放給我們聽,我們必定會驚異自己是多麼不會講話的人。
聽吧:這一句隻說了半句,那一句根本沒說明白;這一句重複了兩回,那一句用錯了三個字;還有,說着說着沒有了聲音,原來是我們隻端了端肩膀,或吐了吐舌頭。
想想看,要是寫散文完全和咱們平常說話一個樣,行嗎?一定不行。
寫在紙上的白話必須加工細制,把我們平常說話的那些毛病去掉。
我們要注意。
二、散文中的每個字都要用得适當。
在我們平日說話的時候,因為沒有什麼準備,我們往往用錯了字。
寫散文,應當字字都須想過,不能“大筆一揮”,随它去吧。
散文中的用字必求适當。
所謂适當者,就是順着思路與語氣,該俗就俗,該文就文,該土就土,該野就野。
要記住:字是死的,散文是活的,都看我們怎麼去選擇運用。
“他媽的”用在适當的地方就好,用在不适當的地方就不好,它不永遠是好的。
“檢讨”、“澄清”、“擁護”……也都如是。
字的本身沒有高低好壞之分,全憑我們怎給它找個最适當的地方,使它發生最大的效用。
就拿“澄清”來說吧,我看見過這麼一句:“太陽探出頭來,霧慢慢給澄清了。
”“澄清”本身原無過錯,可是用在這裡就出了岔子。
霧會由濃而薄,由聚而散,可不會澄清。
我猜:寫這句話的人可能是未加思索,随便抓到“澄清”就用上去,也可能是心中早就喜愛“澄清”,遇機會便非用上不可。
前者是犯了馬虎的毛病,後者是犯了溺愛的毛病;二者都不對。
一句中不單重要的字要斟酌,就是次要的字也要費心想一想,甚至于用一個符号也要留神。
寫散文是件勞苦的事;信口開河必定失敗。
三、選擇詞與字是為造好了句子。
可是,有了适當的字,未必就有好句子。
一句話的本身須是一個完整的單位;同時,它必須與上下鄰句發生相成相助的關系。
有了這兩重關系,造句的困難就不僅是精選好字所能克服的了。
你看,就拿:“為了便于統制,就又奴役了知識分子。
”這一句來說吧,它所用的字都不錯啊,可不能算是好句子——它的本身不完整,不能獨立地自成一單位。
到底是“誰”為了便于統制,“誰”又奴役了知識分子啊?作者既沒交代清楚,我們就須去猜測,散文可就變成謎語了!
句子必須完整。
完整的句子才能使人明白說的是什麼。
句子要簡單,可是因為力求簡單而使它有頭無尾,或有尾無頭,也行不通。
簡而整才是好句子。
造句和插花兒似的,單獨的一句雖好,可是若與鄰句配合不好,還是不會美滿;我們把幾朵花插入瓶中,不是要擺弄半天,才能滿意麼?上句不接下句是個大毛病。
因此,我們不要為得到了一句好句子,便拍案叫絕,自居為才子。
假若這一好句并不能和上下句作好鄰居,它也許發生很壞的效果。
我們寫作的時候雖然是寫完一句再寫一句,可不妨在下筆之前,想出一整段兒來。
胸有成竹必定比東一筆西一筆亂畫好的多。
即使這麼作了,等到一段寫完之後,我們還須再加工,把每句都再細看一遍,看看每句是不是都足以幫助說明這一段所要傳達的思想與事實,看看在情調上是不是一緻,好教這全段有一定的氣氛。
不管句子怎麼好,隻要它在全段中不發生作用,就是廢話,必須狠心删去。
肯删改自己的文字的必有出息。
長句子容易出毛病。
把一句長的分為兩三句短的,也許是個好辦法。
長句即使不出毛病,也有把筆力弄弱的危險,我們須多留神。
還有,句子本無須拖長,但作者不知語言之美,或醉心歐化的文法,硬把它寫得長長的,好像不寫長句,便不足以表現文才似的。
這是個錯誤。
一個作家必須會運用他的本國的語言,而且會從語言中創造出精美的散文來。
假若我們把下邊的這長句:
不隻是掠奪了人民的财富,一種物質上的掠奪;此外,更還掠奪了人民的精神上的食糧。
改為:
不隻掠奪了人民的物質财富,而且搶奪了人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