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食糧。
一定不會教原文吃了虧。
四、一篇文字的分段不是偶然的。
一段是思想的或事實的一個自然的段落,少說點就不夠,多說點就累贅。
一句可作一段,五十句也可作一段,句子可多可少,全看應否告一段落。
寫到某處,我們會覺得已經說明了一個道理或一件事實,而且下面要改說别的了,我們就在此停住,作為一段。
假若我們的思路有條有理,我們必會這麼适可而止地、自自然然地分段。
反之,假若我們心中糊裡糊塗,分段就大不容易,而拉不斷扯不斷,不能清楚分段的文章,必是糊塗文章。
有适當的分段,文章才能清楚地有了起承轉合。
有适當的分段,文章才能眉目清楚,雖沒有逐段加上小标題,而讀者卻仿佛看見了小标題似的。
有适當的分段,讀者才能到地方喘一口氣,去消化這一段的含韫。
近來,寫文章的一個通病,就是到地方不願分段,而迷迷糊糊地寫下去。
于是,讀者就因喘不過氣來,失去線索,感到煩悶,不再往下念。
寫完了一段,或幾段,自己朗讀一遍,是最有用的辦法。
當我們在白紙上畫黑道兒的時候,我們隻顧了用心選擇字眼,用心造句;我們的心好像全放在了紙上。
及至自己朗讀剛寫好的文字的時候,我們才能發現:
(1)紙上的文字隻盡了述說的責任,而沒顧到文字的聲音之美與形象之美。
字是用對了,但是也許不大好聽;句子造完整了,但是也許太短或太長,念起來不順嘴。
字句的聲音很悅耳了,但也許沒有寫出具體的形象,使讀者不能立刻抓到我們所描寫的東西。
這些缺點是非用耳朵聽過,不能發現的。
(2)今天的寫作的人們大概都知道尊重口語。
可是,在拿起筆來的時候,大家都不知不覺地抖露出來歐化的句法,或不必要的新名詞與修辭。
經過朗讀,我們才能發現:歐化的句法是多麼不自然;不必要的新名詞與修辭是多麼沒有力量,不單沒有幫助我們使形象突出,反倒給形象罩上了一層煙霧。
經過朗讀,我們必會把不必要的形容字與虛字删去許多,因而使文字挺脫結實起來。
“然而”、“所以”、“徘徊”、“漣漪”,這類的字會因受到我們的耳朵的抗議而被删去——我們的耳朵比眼睛更不客氣些。
耳朵聽到了我們的文字,會立刻告訴我們:這個字不現成,請再想想吧。
這樣,我們就會把文字逐漸改得更現成一些。
文字現成,文章便顯着清淺活潑,使讀者感到舒服,不知不覺地受了感化。
(3)一段中的句子要有變化,不許一邊倒,老用一種結構。
這,在寫的時候,也許不大看得出來;趕到一朗讀,這個缺點即被發現。
比如:“他是個作小生意的。
他的眼睛很大。
他的嘴很小。
他不十分體面。
”讀起來便不起勁,因為句子的結構是一順邊兒,沒有變化。
假若我們把它們改成:“他是個作小生意的。
大眼睛,小嘴,他不十分體面。
”便顯出變化生動來了。
同樣的,一句之中,我們往往不經心地犯了用字重複的毛病,也能在朗讀時發現,設法矯正。
例如:“他本是本地的人。
”此語是講得通的,可是兩個“本”字究竟有點别扭,一定不如“他原是本地的人”那麼好。
以上是略為說明:散文為什麼要用加過工的語言和怎樣加工。
以下就要說,怎麼去組織一篇文字了。
五、無論是寫一部小說,還是一篇雜文,都須有組織。
有組織的文字才能成為文藝作品。
因此,無論是寫一部小說,還是一篇短的雜文,我們都須事先詳細計劃一番,作出個提綱。
寫了一段,臨時現去想下段,是很危險的。
最好是一寫頭一段的時候,就已經計劃好末一段說什麼。
有了全盤的計劃,我們才曉得對題發言,不東一句西一句地瞎扯。
有了全盤的計劃,我們才能決定選用什麼樣的語言。
要寫一篇會務報告,我們就用清淺明确的文字;要寫一篇浪漫的小說,就用極帶感情的文字。
我們的文字是與文體相配備的。
寫信跟父母要錢,我們頂好老老實實地陳說;假若給他老人家寫一些散文詩去,會減少了要到錢的希望的。
有了全盤的計劃,我們才會就着這計劃去想:怎樣把這篇東西寫得最簡練而最有效果。
文藝的手法貴在經濟。
我看見過不少這樣的文章:内容、思想,都好;可是,寫得太冗太多,使人讀不下去。
這毛病是在文章組織得不夠精細。
“多想少寫”是個值得推薦的辦法。
散文并不真是“散”的。
這樣,總結起來說,要把散文寫好,須在字上,句上,段上,篇上,都多多加工;這也就是說,在寫一篇散文的時候,我們須先在思想上加工,決定教一字不苟,一字不冗。
文章是寫給大家看的。
寫得亂七八糟,便是自己偷了懶,而耽誤了别人的工夫;那對不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