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意。
成無性品讓攝事品而略之。
文備師不識推攝事品雲成無性品無阿末羅識文。
可謂粗說。
是故今無相論者三無性論炳然。
新譯家中以相說性其例尤多。
雲轉識論之說不可依用。
同性經者。
大乘同性經上(有全二卷。
字文周三藏阇那耶舍共僧安譯)曰。
佛言。
楞伽王。
衆生神識無邊廣大。
無色無相不可見。
無礙無形無定處。
不可說(乃至)楞伽王。
識相清淨。
唯是無明貪着習氣業等諸客煩惱之所覆障。
楞伽王。
譬如清淨虛空之界唯有四種客塵染污何等為四所謂煙雲塵霧。
楞伽王。
識相如是。
本清淨故無邊不可捉。
無有色染。
唯是諸客煩惱之所覆染故乃至廣說(雲雲)若取真如等者。
上來所舉無相論同性經說。
立第九識名阿摩羅識。
此雲無垢。
倫記一曰。
地婆诃羅雲。
西方一解。
第六識别義名為阿末羅。
斷惑證滅有勝用故(雲雲)新羅元曉師雲。
自性清淨心名為阿末羅。
與第八賴耶識體同義别(雲雲)(今雲。
元曉師說能合同性經亦準如來功德莊嚴經意也)真俗合說故者。
真如是真谛。
識者俗谛。
今以真如為識。
故雲真俗合說也。
樞要下末曰。
依無相論及同性經。
無垢識者。
自性識心。
即真如理。
故知無垢通二種也(雲雲)又倫記一曰。
基雲。
依無相論同性經中。
彼取真如為第九識。
真一俗八。
二合說故(雲雲)基辨雲同性經說識相之言。
是約俗谛。
說本性淨是真。
無相論如上已辨。
真俗合說也。
【章】今取淨位(至)名别說故鈔曰。
四舉今家所立。
今家意言。
雲識是俗谛幻性識也。
故以真如不可釋也。
故今家淨位第八本識以為第九識也染淨本識等者。
染本識第八說。
淨本識第九識。
雖第八與第九各别說。
其體即本識也。
【章】如來功德(至)阿末羅識鈔曰。
五舉證成今家義。
此中既言下章主釋經文。
成唯識疏三末(七十九丁右)曰。
或名無垢識。
唯無漏依。
體性無垢。
先名阿末羅識。
或名阿摩羅識。
古師立為第九識者非也。
然楞伽經第九有九種識。
如上(第一卷)下(第三)會此無垢識是圓鏡智相應識名。
轉因第八心體得之(雲雲)又同疏一本曰。
楞伽經說八九種種識如水中諸波。
說有九識即是增數。
顯依他識略有三種廣唯有八離于增減。
故說唯言。
楞伽經中兼說識性。
或以第八染淨别開故言九識。
非是依他識體有九。
亦非體類别有九識。
(雲雲)
【章】故知第八(至)以為九也鈔曰。
六結今家義。
【章】或因八果(至)唯有漏故鈔曰。
此下明幻性識有五文中第二依異說辨識類。
此中有三。
初佛地論一師。
二安慧師。
三護法正義。
今即初也。
因八者因位八識。
果三者無漏六·七·八三識。
【章】或因八果(至)那唯染故鈔曰。
二安慧師義。
成唯識疏(五末)曰。
準此師計即成佛時無第七識餘七識成佛(雲雲)。
【章】或因果俱(至)正義所說鈔曰。
三護法正義。
【章】依他識中(至)謂安慧師鈔曰。
此下第三依分類明識類。
此中有五。
初标牒(依他識中四字是也)二舉一分師。
三舉二分師。
四舉三分師。
五舉四分師。
今即初·二也。
安慧論師以華嚴經三界唯心文立唯一分。
【章】或說唯二(至)分難陀師鈔曰。
三舉二分師。
此師由攝大乘說唯二依他性立唯二分義也。
【章】或說有三(至)分陳那師鈔曰。
四舉三分師。
由能量·所量·量果三量立三分義也。
【章】或說四分(至)分護法師鈔曰。
五舉四分師。
由陳那義立三分。
以三量别義加第四分。
如成唯識二說。
【章】如是所說(至)所相無故鈔曰。
此五文中第四由同異門辨識類。
此中三文。
初示上來所說約理世俗一往之論。
二辨八識非一非異示可言中道。
三舉非一非異證諸識差别者。
三能變識諸心所法相等四分法相差别。
成唯識論七說識差别相約理世俗說。
理世俗者是假施設。
故今雲一往而論也。
依成唯識雲等下論第七(十八丁)文也。
此二辨八識非一非異示可言中道。
因果性故者。
因謂第八識果謂七轉識。
互為因為果故。
定異則應非因果性。
麥種不生豆故。
因果性故非一非異。
阿毗達磨經諸法于識藏等頌文意。
無定性故者如幻事陽炎等從緣現故。
是楞伽·深密經所說意。
問。
如何八識緣起無定性耶。
答。
且二禅已上五識皆無不現。
是由業緣不現。
若生初禅眼耳身三識随緣現。
鼻舌二識由業無。
若欲界五識皆現。
或無想天及五位無心位六識俱無。
如無色界。
諸色但種子不現行。
如滅定。
染第七識一向不現。
皆随緣現無決定性。
故雲非有似有如幻假有也如水波故者。
彰無差别非無差别。
是楞伽·深密·伽五十一之所說也行相所依相應異者。
第八行相無分别現量見分。
第七行相非尋伺任運計度見分。
第六通現比非三見分。
前五唯現量見分。
随應可知。
故雲行相異也所依異者。
第八識依第七意根。
第七識依第八意根。
第六亦依第七意根。
前五依眼等五根。
故雲所依異所緣異者。
第八緣三種境。
第七緣我法相。
第六通緣一切法。
前五緣色等五境。
故雲所緣異相應異者。
第八識但五遍行無記性相應。
第七識五遍行有覆無記我癡等四煩惱八大随惑别境慧十八心所相應。
第六識若善。
五遍行善起信等善十一欲等别境善起合二十一俱。
若染五遍行染。
别境五中随染起根本惑十八大随惑中随惑二小随惑十合俱起。
若無記。
四不定亦起例可知。
前五識亦随三性别例準可知。
故雲相應異也。
起滅異故者。
八識中一滅時餘不滅。
熏習異故者。
能(七轉)所(第八)熏等(等總别報其不共相等)相各有異。
楞伽經雲等者。
舉非一非異證成唯識疏(七本)釋曰。
心意識等以理俗谛随事差别相故可說有别。
約勝義勝義真故相無别也。
第四勝義理忘言慮。
今(頌意)遮有别但說無别。
既曰離言。
何别不别。
以識自性能相無故所相亦無。
能所二性(一切法互能所)即依識立。
求不可得。
識上何者為能相所相。
謂用(四分等相用心所緣别相)為能相體(四分合識體心王取總相)為所相(若體為能用為所相)若俗谛事中有此用體真勝義中即離心言俱不可得。
故雲真故相無别。
無别者無别亦無不别也。
(雲雲)
【章】如是一切(至)名為唯識鈔曰。
五結所觀識類差别。
【章】此幻性識(至)各各證故鈔曰。
當門大段第三明能觀識類。
秋篠雲。
上明所觀識類差别。
此下明能觀智類亦别(雲雲)若加行觀者。
四加行位所修唯識觀也。
唯共非自者。
古來二家釋别。
芳野雲。
理實而言。
加行亦通自相觀也。
雖是有漏而既現量。
何都不得自相耶。
故知一往說也(雲雲)又秋篠雲。
若加行智總觀諸法皆無我性趣求所證故雲唯共非自也(雲雲)基辨評二釋雲。
釋不悉。
地前加行有漏觀故不契真如。
故雖現量但遍緣也。
故雲非自也。
秋篠釋為好。
若後得智等者。
秋篠雲。
若後得智一一依他别别知故名為自相(雲雲)上來第五門訖。
大乘法苑義林章師子吼鈔卷第八(大尾)
天明六年(丙午)十一月朔日于南都興福寺菩提院方妙光院對屋寓隐之砌再校大加删補竟。
來未三月下旬皇都京極善長寺開演之所望。
為其用意加校正了。
抑此師子吼抄安永五年之比于皇都開演之砌***之了。
其後于東武淺草亦開演之砌一校子。
其後于西京藥師寺開演。
去已辛于專寺正智院講之。
每講無不加删補。
漸今年清書了。
回向四忍法界海法相沙門基辨六十九歲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