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能治法藏。
俱服謂十億。
洛叉謂十萬如宗輪疏者。
現流宗輪疏。
不見八萬四千釋義。
對法論十一明乘數。
如次下引總是第二等二句。
結第二門竟。
【章】第三辨廢(至)非宗所明鈔曰。
自下當章十門之中。
第三辨廢立門。
此中大分為三。
初标牒。
次廢小乘。
後立大乘。
今即初次也。
【章】于大乘中(至)萬四千等鈔曰。
此下大文後立大乘。
此中大分二文。
初總明。
二别明。
此即初也。
唯立二藏者。
下上二藏。
二種三藏者。
經律論三。
聲緣菩三。
六藏者。
大小乘各三藏。
問。
廢小立大中。
雲何舉聲緣二及舉小乘三藏耶。
答。
此中廢小廢小乘傳說四藏。
唯立大乘教所說藏。
此所舉二藏。
天親攝論所說。
二種二藏。
諸大乘教處處所說。
六藏八萬四千等。
亦如前明。
大乘經論所說。
故今舉此等雲立大乘。
【章】天親菩薩(至)唯說二藏鈔曰。
此下二别明。
此中有四。
初明二藏。
二明二種二藏。
三明六藏八萬四千藏。
四總明大乘不共說結。
今即初也。
如是三藏者。
經律論三藏。
下乘上乘等者。
乘謂能運載(教理行果)所運載(所被機根)下謂下劣(機根)不遍(所修所益)不盡(所斷所證)故上謂(上根)遍(所修觀行所益二利)盡(所斷我法二執所證佛果圓滿)故。
如是能運(行等)所運(機根)有差别故。
能诠教攝所诠亦立下乘藏上乘藏。
此意說言下章主文。
明雖有中根獨覺攝入下乘之由又如力中等下。
舉例示力。
謂智力即十智力。
十智力中有根上下智力。
不雲中智力。
若雲有上下力。
自知相形有中。
故但雲下上或上或下者。
或謂不定之辭。
于上品中稍近下是應中。
亦于下中品。
其中稍近上亦是應中。
故雖雲中。
在上下間不說中力。
今亦複爾。
但以下上一往相形不言中乘。
根劣業淺下。
明一往形獨覺攝下乘由。
獨覺雖中根品。
以勝劣分為劣。
意業亦雖勝聲聞。
以淺深分為淺。
所以何者。
獨覺所斷亦唯人執。
不斷法執盡故。
所證果亦生空。
不證法空盡故。
所修行亦十二因緣。
不修不共佛法二空真如。
不廣大故。
所利益之亦唯自利。
不利有情。
不廣大故。
一往相形。
與聲聞同。
唯立二藏不别立也。
【章】普曜等經(至)不增不減鈔曰。
此下别明中二明二種二藏此中亦二。
初第一種三藏。
後第二種三藏。
今即初也。
等言等阿阇世王。
經以兔馬象譬喻。
立聲緣菩三藏。
随機上中下三行。
有淺深能乘教示亦有淺深。
立此三藏不可增不可減。
【章】又立素呾(至)非增減者鈔曰。
此下後第二種三藏。
此中三文。
初标牒。
次以四釋十義辨三藏不增不減。
後結釋三藏不增不減。
今即初也。
一素呾纜藏。
二毗奈耶藏。
三阿毗達磨藏。
如次經律論三。
此三不可增亦不可減也。
【章】天親菩薩(至)與對法同鈔曰。
第二種三藏中。
第二以四釋十義辨三藏不增不減。
此有二文。
初标天親攝論有四釋中。
含拾義以辨。
二正以十義辨。
其四釋者。
一由九緣立三藏。
二開示三學立三藏。
三由說滿決擇法義立三藏。
四以四故立三藏。
此四釋中。
攝論所說三複次。
如對法第十一(四丁)廣明。
四釋與十義相攝如何。
謂第一義。
以四故立三藏。
第二第三義由說故立。
第九十義由滿故立。
第八義由決擇故立。
第四義開示三學故立。
第五六七義。
由九緣故立。
【章】第一義雲(至)作證所由鈔曰。
此下二正立十義辨有十文。
即十義。
二邊行者。
着苦樂二邊行。
在家着欲樂。
外道着苦行等初不肯修者。
多疑惑者不信三寶。
因不如教修習。
說契經對治此疑失。
次修颠倒者。
耽着苦行樂行者。
因着修習漸增颠倒。
由戒律知開遮得中行後解非真者。
自見取者正智不生。
由論藏決斷簡擇。
明了照諸法相。
惠解令真為對治故者。
四故第一故。
為對治此等三失故。
如次說經律論三藏。
此總舉故經中為彼等者。
四故中第一故。
彼謂彼疑惑事世親攝論曰謂為對治疑惑立素呾濫藏。
若于彼彼義中有疑惑者。
即為決定宜說彼彼義故(雲雲)對法論亦同說。
令其趣入者。
由疑信不決者。
令聽契經決趣入真實律中開許等者。
世親攝論曰。
為對治二邊受用立毗奈耶藏。
謂遮有罪着欲樂邊受用故。
及開無罪不自苦邊受用故(雲雲)對法論曰。
為欲對治受用二邊随惑故。
建立毗奈耶藏。
二邊者。
謂欲樂行邊自苦行邊。
對治受用者。
遮彼畜積等故。
開彼受用百千如法衣服等故(雲雲)一百一具故者。
如法衣服等也(四故中第三故)令處中行者。
不苦不樂行雲處中行也論中顯照等者(四故中第四故)論藏問答決擇諸法性相。
破邪顯正故。
破自見取令生真樂。
此中即是等者。
謂此第一義中。
即是對治未入佛法疑惑說經。
對治已入者着苦樂二邊行說律。
為對治自見取以正智作證說論。
所由謂故(即四故之故也)
【章】第二又約(至)即戒取故鈔曰。
此第二義。
四教中第三一分約說立三。
三藏能治。
疑·邊行·見取所對治也。
此所治三。
初無漏見道所斷。
三共分别起故。
就見道斷。
說經律論能治立三藏名二邊行等者。
苦樂二邊行非惑故。
是雲見斷所治。
難了故别設。
釋惑中戒禁取見攝故。
是見道斷。
【章】第三又依(至)唯說三藏鈔曰。
此第三義四釋中同前障入道者。
障悟入真理無漏道(道謂上智也)諸惑業所對治三藏能對治。
此總舉惑業也。
一切煩惱下别明。
初舉惑二類者。
攝一切煩惱相。
今為二類。
一者獨預疑惑為本。
一切惑起以經對治。
二者決定見取執為最勝。
能得淨為首。
一切惑起以論對治雖求入道等下。
後舉業妙行者諸善行也。
為得人天果報受五欲樂。
着苦樂二邊行。
此是以律對治。
此是現在所受惑業。
為令除是。
唯說三藏不說餘也。
【章】第四又諸(至)不增不減鈔曰。
此第四義。
四釋中第二釋。
一一增上等者。
諸聖教中。
或戒學為宗說。
或定學為宗說。
慧學為宗。
三學之中。
一一增上。
對機說各不同。
多說定經。
多說慧論(阿毗達磨)多說戒律。
故唯三藏。
【章】第五又為(至)阿毗達磨鈔曰。
此第五義。
四釋中初釋由九緣立惡律儀者下表無表章明此名體。
為是者以律對治。
多散亂者以經對治。
多煩惱者以論對治。
【章】第六又為(至)次第立三鈔曰。
此第六義。
四釋中同前惡業多者以律對治。
愛多者以經對治。
見多者以論對治。
【章】第七又為(至)次第立三鈔曰。
是第七義。
四釋中同前。
五六七合為九緣立。
嗔多者以律對治。
貪多者以經治。
癡多者以論治。
【章】第八又為(至)次第立三鈔曰。
此第八義。
四釋中第三一分。
畏惡趣者以律對治。
畏欲界以經對治。
周記曰。
由欲界而修定者也。
畏三界者以論對治。
周記曰。
于修慧得離三界也。
【章】第九為得(至)得法身故。
鈔曰。
此第九義。
四釋中第三由滿立三事等者。
法身·般若·解脫。
是名大般涅槃。
大涅槃經。
【章】第十為得(至)定發通故鈔曰。
此第十義。
四釋中與第九同。
文意易了。
【章】如是差别(至)增不減故鈔曰。
此第二種三藏中。
第三結三藏不增不減。
【章】即以此義(至)第十一說鈔曰。
此别明有四中。
第三明六藏八萬四千藏。
此義者。
上所雲不增不減經律論三藏義也。
分上下乘者。
菩薩乘經律論三藏。
聲聞藏經律論三藏。
合為六藏。
前文所論外更無别義也乘此複成等者。
對法論十一(初紙以下)曰。
如是三藏。
具有八萬四千法蘊。
謂依聲聞乘。
尊者阿難常所受持。
問。
一一法蘊其量如何。
答。
十百之數是法蘊量。
十百者千數義也。
若爾何故不直說此千千數耶。
為顯建立一一法蘊千數因故。
所以者何。
初一數增以成十數。
十數複增以成百數。
千等數量。
因十百數方得成立。
謂十百名千。
百千名百千。
百百千名俱胝。
如是等一切後後數位決定。
用此十百二數随一為因。
是故此中唯總取十百兩數。
以用建立一一法蘊。
由此數量。
總計八萬四千法蘊。
成八俱胝四十洛叉(雲雲)對法疏九釋曰。
八萬四千法蘊中。
如賢劫經廣辨。
始從修習行法波羅蜜多。
乃至最後分布佛體波羅蜜多。
合三百五十度。
皆有六到彼岸。
合計二千一百。
對貪·嗔·癡·及等分煩惱。
一一皆有二千百。
四法(三毒等分雲四)乘此有八千四百。
複以此數法對四大六塵。
亦名無義所生過失。
一一皆有八千四百。
以十法(四大六塵)乘合有八萬四千。
論雲百千名百千者。
梵語雲一洛叉。
即百千也(今雲十萬也)此土大數之名。
然合計當一億。
百百千一俱服者。
俱服謂梵語。
即千萬也。
即合計是京。
就别号亦名百億。
其八萬四千法蘊。
一一以十乘之。
即八俱服四十洛叉。
計當八千四百萬。
大數乘此。
當八京四兆。
細算之可知。
論雲以千乘之。
其本但以十百二數之。
今就此言故知千也。
此如佛地論亦明(已上對法抄文)。
【章】然佛随宜(至)辨廢立也鈔曰。
此别明中第四。
總明大乘不共說結随宜者。
随宜聞者機根佛立藏名。
機根法者心上所現真善無漏聲名句文為體性。
不取聞者識上所現似無漏聲名句文為體。
今此所雲假似無漏。
實謂真善無漏取實不取假故。
是相·用别論。
佛真無漏為質。
聞者識上現似無漏。
是故真無漏質是能教相。
聞者識現似無漏相似能教用故。
取相不取用取真不取似。
是别别論。
以真教相為收體故。
雲假實殊途也。
藏是能诠收藏。
義意相同。
随其所應等者。
三性中。
能說真教是淨依他。
即圓成實。
聞者似相染依他性。
五法中真教正智如如。
似相相分别。
蘊中色行二藏。
處中色法處。
界中亦同而真收取無漏蘊處界。
似相有漏三科。
故随所應所收自知。
所引教理者。
以教理貳證成如前章說。
【章】第五釋名(至)後釋别名鈔曰。
自下當章十門之中。
第五釋名義門。
此中大分五門。
初标牒。
二分科。
三總釋藏名。
四别釋諸藏名。
五結成。
此即初二也。
【章】釋總名者(至)所應知義鈔曰。
此下當門五科之中。
三總釋藏名。
此有四文。
初标科舉證。
二章主釋。
三舉有釋。
四舉舊人說。
此即初也。
天親論者唐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