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二乘俱說經律論三藏。
二明說聲緣菩三藏。
然大乘中下初文。
如毗婆沙者。
新論第一(三丁)舊論一(四紙)大乘教者。
教謂教示即藏也。
前緣起門出之故略普曜經等下第二文。
普曜經者。
全有八卷。
竺法護譯。
經一(二十丁)以兔馬白象渡水喻。
說聲緣菩三機不同。
機别教異。
故說有三藏也。
阿阇世至者未考前以行等下。
會前說二藏不說獨覺。
今據機果下。
明今說獨覺為三機者聲聞下根。
獨覺中根。
果者聲聞随他教證。
獨覺自悟證。
行者聲聞四谛觀行獨覺十二緣起觀。
如是有少分殊。
别開今為三也。
【章】或說四藏(至)廣解四别。
鈔曰。
當門七科中。
第三示四藏名字。
此中大分二。
初明大衆部四藏。
後明犢子部四藏。
初中二文初由本說明。
後由傳說明。
即初也。
僧祗律者。
四十二(十紙)分别功德經者。
失譯人名附後漢錄。
有三卷八十四紙。
名分别功德論。
上卷(九紙)申四藏同大衆部等者。
與窟外結集大衆部四藏。
律及功德經說四藏全同。
謂但诠定等下。
明藏外立雜藏由。
【章】集藏傳說(至)不能煩引鈔曰。
明大衆部四藏中。
後由傳說明。
此亦分三。
初明傳說。
次别釋雜藏名。
後章主評釋。
今即初也迦旃延造竟等下。
釋大法名此衆經明者。
此謂大法。
衆多經之破癡益世明燈故名大法。
有二複次等者。
分别功德論中委說。
故雲不能煩引。
【章】佛說宿緣(至)是名雜藏鈔曰。
明傳說中。
次别釋雜藏名。
佛說宿緣下。
約能說人交雜。
釋雜之言。
周記曰。
天魔外道等者。
此天魔等。
由佛加故亦說衆因(雲雲)于中有多偈頌等者。
約所說相别能證智彼彼證。
釋雜之言。
周記曰。
問。
十二緣此各異者。
問答此十二因緣。
十二一一别相而智證故雲異入。
于中者。
于雜藏中有多偈頌。
現章文多脫落。
異入者别别悟入也。
【章】今觀北傳(至)彼傳第二鈔曰。
明傳說中。
後章主評釋。
此傳者集藏傳也。
初釋之意者。
雲前約能說人交雜名雜藏。
第二釋意等者。
雲後約于一法相各各智解證别悟入交雜名雜藏。
章主意。
此第二釋。
智解交雜為诠惠學。
今此初解等者。
會合本說與傳說違。
今此初解者。
指前本說合二(戒定。
或定惠等)合三诠名雜藏。
當彼傳第二者。
當次傳說後解。
智解交雜。
兼有解戒惠有。
又有解定惠者故名雜藏也。
【章】複次犢子(至)非此能诠鈔曰。
明四藏中。
後明犢子部四藏名數。
此中文二亦說四藏下。
正今明四藏。
其三世無名下簡濫。
五法藏約所诠雲藏。
今明四藏。
約能诠教有别立為四藏。
此章所明諸藏皆爾。
【章】法藏部中(至)及菩薩說鈔曰。
當門七科中。
第四示五藏名數。
此亦有二。
即于此四下。
初正明法藏部五藏。
此四者。
前所舉犢子部四藏。
一經·二律·三對法·四明咒·五菩薩戒成實論中下。
後明成實者五藏。
此于大衆部加菩薩藏。
【章】然大乘中(至)可分成九鈔曰。
當門七科中。
第五示六藏七藏名數。
此亦有二。
初示六藏。
後示七藏。
此即初也。
瑜伽者。
論二十五(七紙)顯揚者。
六(八紙)對法者。
論十一(初丁)攝論者。
唐譯一(五丁)法華經言下。
明菩薩聲聞各有三藏。
證經安樂行品。
亦有三藏者。
亦小乘三藏。
獨覺教少下。
申不立獨覺三藏由。
【章】義可有七(至)然無别文鈔曰。
此後示七藏名數小乘說四者。
以大衆部等說四藏小乘。
對大乘三藏。
義可雲七藏。
彰無所據教雲義成無文。
【章】又胎藏經(至)各有四故鈔曰。
當門七科中。
第六示八藏九藏名數。
此說有二。
初八藏後九藏。
今即初也胎藏經者。
菩薩處胎經。
有一部五卷。
姚泰竺佛念譯經五說八藏雲。
一胎化藏。
二中陰藏。
三摩诃衍方等藏。
四戒律藏。
五十住菩薩藏。
六雜藏。
七金剛藏。
八佛藏也(雲雲)大衆部又說下。
如前所說四藏。
于菩薩聲聞說之。
各四合成八藏。
【章】或可說九(至)故義立九鈔曰。
此後立九藏。
普曜等經者。
經第一說三獸渡水喻。
以有聲緣菩三種機等言等阿阇王經。
聲緣菩三。
各有經律論故。
義立九藏。
【章】或為八萬(至)名數增減鈔曰。
當門七科中。
第七示餘藏結當門已八萬四千法藏者。
即八萬四千法蘊。
小乘說如婆沙七十四(十七丁)俱舍界品。
若大乘說。
大集經十五·賢劫經·佛地經論。
無性攝論八·智度論五十九·對法論十一·對法疏九具釋。
今大小乘合說。
當明八萬四千聚集相。
俱舍界品一說。
如實說者。
所化有情有貪嗔癡等八萬别。
對治彼八萬行故。
世尊宜說八萬法蘊(文)光記(一之餘四十九丁)曰。
依大數說但言八萬。
若具足說。
有八萬四千。
真谛師解曰。
十随眠為十。
一一各有九随眠為方便。
一一具十成一百(此現在當念者也。
貪為主九随為伴。
嗔為主餘九為伴等。
餘準應知)此有前分一百後分一百(加行已起者雲前分。
猶雲前念。
後念未起者雲後分也)合成三百。
置本一百(置謂舍置也。
本一百者。
現在當念起一百雲本也)就前分一百。
一一皆以九随眠為方便成一千。
後分一百。
亦以九随眠為方便。
複成一千(問。
何故舍置現在當念本一百。
但于前後念一百。
雲以九随眠為方便耶。
答。
孔目章雲。
現在一百。
時促不論相助。
于過未二百。
亦各以一使為首。
九使為助。
共成二百也)兼本一百成二千一百。
已起有二千一百(上來所雲本一百前後二分合今雲已起。
已起上前後分故)未起有二千一百(此上所雲之餘後念将起者。
于此上亦有前後分相助故。
雲二千一百也)足滿四千二百。
約多貪多瞋多癡(偏增者雲多也)着我(此亦偏增非無餘)思覺(疑惑散亂此亦偏增)此五人。
一一有四千二百。
合二萬一千。
更就貪嗔癡等分四人。
以配一一。
有二萬一千。
遂成八萬四千(雲雲)(上來由光記文難解。
以圓晖頌疏中。
由光記住文。
間加私意解釋之已)問。
此中所雲三毒等分四人者雲何差别耶。
答。
此有二說。
一雲。
三毒之等分依主釋。
俱舍本義鈔(東大寺尊勝院宗性僧正撰述)曰。
此依主得名義有四。
一者貪與嗔等分起一人。
二者貪與癡等分起一人。
三者瞋與癡等分起一人。
四者三毒等分起一人。
合雲四人也。
此意由智度論五十九卷(十四紙)說(波論曰。
般若能除八萬四千病。
貪嗔癡等分淫欲病分二萬一千。
瞋恚愚癡各二萬一千。
三毒等分二萬一千也雲雲)第二說雲。
三毒及等分四人相違釋。
一多貪二多嗔三多癡四等分。
合為四人。
多貪者。
于上上品境多生染着也。
嗔與癡自應準知。
等分有二解。
一雲。
一切有情。
平等有貪嗔癡三法名等分。
二雲等分者。
于中品境上起中品貪名等分貪。
嗔與癡類是知(雲雲)此是賢愚經所說意(圭夆華嚴經行願品抄第三十八丁引賢愚經成此義。
已上本義抄)此第二說中。
于中品境者。
雜集論十三雲。
等分行者。
遠離猛劣住平等位諸煩惱故。
随境界勢力煩惱行故(文)(已上基辨私注加之)問二說之中以何為正邪。
答。
前說為勝。
後說濫偏增者故。
前既雲約多貪多嗔多癡。
以舉偏增者竟。
所以今雲前說為勝也(已上本義抄)基辨評二說雲。
必但說前不可為勝。
後說亦有道理。
前說約能迷智分四人也。
後說約所迷境。
有上中品多貪等為四人。
由境差别分人故。
與偏增不同。
故後說亦為有道理。
基辨雲。
今問。
大乘經中說三毒等分經證如何。
答。
大集經十五雲。
一一衆生有八萬四千諸行皆能了知。
所謂貪欲行二萬一千。
瞋恚行二萬一千。
愚癡行二萬一千。
等分行二萬一千。
是為八萬四千諸行(雲雲)又賢愚經雲無極品說。
八萬四千法門者。
從成道始至涅槃終。
都三百五十度大會說法。
度者遍也。
始從第一修習度。
第二名光曜度(乃至)第三百五十名論布舍利度。
一一說法皆具六度。
即三百度各有六。
故成三六一千八百。
更五十度亦成五六三百。
總合成三千一百。
将是對治多貪嗔癡等分四人也。
即對治有情心行八千四百。
除伏四大種。
及六無義所生過失。
十轉合數八萬四千。
修習此故。
複得成就八萬四千陀羅尼門三摩地等(雲雲)佛地論·智度論·無性攝論八。
亦引此經具明。
今雲。
菩薩藏經無量義經曰。
聲聞八萬。
緣覺九萬。
菩薩十億(雲雲)又悲華經雲。
聲聞有八萬四千法聚。
緣覺九億。
大乘法藏有十億法聚(雲雲)由是應知。
雲八萬法蘊。
雲八萬四千法門。
且約聲聞說。
如雜集論十一說。
如是三藏。
具有八萬四千法蘊。
謂是依聲聞乘。
尊者阿難常所受持(雲雲)又本業璎珞經下曰。
攝善法藏。
所謂八萬四千法門。
又曰。
菩薩十重有八萬四千威儀。
十重有犯無悔。
得使重受戒。
八萬四千威儀戒盡名輕。
有犯得使悔過對首悔滅(雲雲)由是應知。
梵網經所說八萬威儀者。
是八萬四千威儀。
今準上所說計是。
十戒一一各有九戒為方便。
一一具十成一百。
此有前分一百後分一百。
合有三百。
置本一百。
就前分一百。
一一皆以九戒為方便成一千。
後分一百。
亦以九戒為方便。
複成一千。
合本一百。
成二千一百。
已起十重有二千一百。
未起十種有二千一百。
合上成四千二百。
約事·意·樂·方便·煩惱·究竟之五相。
一一有四千二百。
合成二萬一千。
更就因·緣·法·業之四。
以配一一有二萬一千。
遂合成八萬四千威儀也。
傍論已竟。
如此增減等者。
如是之言承上。
猶雲上來。
七異者七差别也。
次所雲二三四五等也。
差别說有者。
若不拘上來所說增減。
而别約對治有情心行差别。
說法藏數。
為八萬四千法藏乘此廣說者。
次下廢立門終雲。
八萬四千随所治惑不增不減乘。
此複成八百萬億諸法藏也。
如對法論十一說(雲雲)由此教見今文。
乘此者乘所對治十數。
十數謂前所引賢愚經說。
對治四大種及六塵所生過失之十數也。
乘此十數計八四千心行。
則成八十億四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