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判二證違也非長行直說者釋除契經及非因緣者。
釋除諸戒律。
為他以偈等者。
除上所雲二分。
為利他有情。
以四句或六句偈說法名為諷誦。
舊雲伽陀以此涅槃等者。
明涅槃經亦有别相修多羅以此等者。
意謂以如上引除修多羅。
涅槃經中亦自知有别相修多羅。
亦言亦通相修多羅。
通相契經如前已明不爾等者。
立理意言。
若不爾涅槃經唯有通相修多羅。
則從如是我聞至作禮而去。
是修多羅。
雲何除修多羅耶。
故涅槃經中。
亦有别相修多羅雲除之顯然知。
少句至二下。
會上明顯揚·對法所說諷誦。
自二句至六句以上。
亦涅槃經以四句一頌文名為諷誦之相違。
先初舉顯揚·對法諷誦少句者極少分諷誦。
自二句雲至二多句無量者。
多分句名諷誦。
至無量句。
其中間三句四句五句等。
一切皆是名諷誦。
涅槃且舉等者。
前所引諸惡莫作之四句一頌。
以指示是諷誦教。
今舉一隅舍不舉雲且也諸論舉難下。
正會顯揚·對法等。
說或以二句三句四句五句六句等為諷誦。
舉難者。
舉與長行難分不滿頌等者。
釋諸論舉難由。
凡諷誦體。
自二句至無量句。
故不滿四句一頌者。
二句或三句諷誦者。
故但至六者。
但以六句成諷誦說。
是一頌半不滿二頌者。
若唯一句下。
明唯一句不為諷誦由。
周記少有二句。
雖不滿頌。
頌與長行自易簡别。
一句即濫。
所以指明(雲雲)此與長行等者。
此謂唯有一句。
諷誦與長行一句如何可分。
故唯一句不名諷誦舉一頌半下。
明論說六句等意。
五句七句皆得名諷誦。
五句七句諷誦少分有多無。
故不說也。
【章】自說相者(至)義理同也鈔曰。
五明自說别相。
此有二文。
初舉三證指事以明。
後設兩重問答明。
今即初也。
舊雲優陀耶經。
新雲自說教。
瑜伽等雲下。
第一證。
舉無請自說之證。
等言等顯揚六。
瑜伽論二十五文于是中者。
于如來所說經有許多中也。
餘文易知對法論雲下。
第二證。
此亦無請自說。
論第十一文。
此佛為令下。
章主申三論無請自說意也涅槃經說下。
第三證。
舉無問自說之證。
經第十五文。
乃至者。
由經說為諸天衆。
廣說法要時。
諸比丘各作是念。
如來今者為何所作。
有如是二十四字。
今略雲乃至也。
餘文易了如是諸經下章主文指事雖殊等者。
初瑜伽·顯揚二。
指為正法教久住不請而說之事。
明無情自說。
次對法指示佛勸勇猛精進修行偈頌。
明自說相後涅槃經。
指佛晡時入定。
明旦出定。
以他心智說法事。
雖如是指事殊。
明無問自說全相同也。
【章】問曰何故(至)無言非請鈔曰。
此下設兩重問答。
明自說相。
此即初重問答。
此問以默答例無問難。
此問意。
言對如來發言問。
如來默然無言。
雖無言自得益。
是許默答。
今以是翻成。
問者無言心起請念。
此問意也。
答中一心念者。
無言但心念請二口宣者。
口宣者心念請也口宣動業下。
明心念不為請。
動業謂第三動發勝思。
動身語為殷勤深重之表誠故。
口宣成請但心念輕者。
心念口無請身無敬。
決定思初念。
不成業道為輕業。
故但心念不為請也答亦有二等下。
明以答不可例問但令生解下。
意言凡答言。
不簡默與語。
但令生解名為答。
不拘輕重。
不與問有輕重同日之論也。
又諸經中下。
彰無言非請。
諸經中者。
示處處經說為證佛智其念等者。
佛以他心智知心念請。
雖無言請即為說法亦名為請者。
亦口宣請。
心念請亦名請。
要彰語重等者。
意謂雖心念亦名為請。
然彰語請殷重。
于口喧與請名。
無言非請也。
【章】又問既有(至)自說經也鈔曰。
第二重問答。
此問以有問無答例難。
意謂十二分教中。
立無問自說經。
何故翻不立有問無答經耶。
答曰下。
意言縱無問有答有說。
必得成經。
無答無說。
無說雲何名經。
故無答為經不成。
然理而言下。
以理無答。
攝無問自說。
諸置答者等者。
亦言亦無問自說。
同無問自說。
舍置記答。
即默答名為經置答者舍置記答。
即默答也。
對法疏五具明。
周記曰。
諸置答者。
雖無言。
然非答彼所問之事故為無答(雲雲)又香積佛國下。
成他方土無說成經。
而翻成此土無答不作經。
二種俱無者。
無問自說經。
與有問無答經二種俱無。
不以聲說法。
但香為佛事故。
如維摩經佛國品說。
周記曰。
香積佛國二種俱無者。
今助一釋二種俱有。
既許依香立名句。
句字依香問答又何夾理也。
若不許香積佛土應不說法(雲雲)今雲。
周記助釋雖有道理。
與章主意不同。
今文雲二種俱無者。
無如此土以聲為說論有說無說。
以香論有無說。
亦此土所無故。
次章文。
雲此土如來。
聲為佛事。
是故無答不得成經又香為佛事無說者。
意言自如此土以聲為佛事見。
則即無說成經。
由是自知。
此土無以聲說法。
不得成經不以有問答下。
舉十二分教為要處結成無問自說經。
意言不拘有問無問。
說法即名為經。
彰雖無問佛發言說皆名經。
雲立無問自說經也。
【章】緣起相者(至)義理周圓鈔曰。
六明緣起别相。
此亦有二。
初明三義具名緣起經。
後明三義不具亦名緣起。
舊雲尼陀那經。
此雲緣起。
八十一說下。
明三義具名緣起。
三義者。
贊十二分章曰。
緣起有三相。
壹因請而說。
二因犯制戒。
三因事說法(雲雲)此等明三義說。
今所引八十一說為本謂依有請等者。
倫六曰。
因請而說。
即一切經律。
但是有請而說者。
一切皆名因緣經(雲雲)如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