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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五法記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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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兔忘蹄者。本因蹄得兔也。初忘其蹄。而得夫兔者。未有之聞矣。毗昙有門者佛法起本也。凡學法者當谙熟彼法門。而後遊廣乘之中。設不然則夫猶彼欲兔者初忘蹄也。前則身論六足後則廣說聰明。疏記章藻次起者殆乎碎軸習學人卒得其奧也說難。粗知所立法數。為之階梯則可也乎。向有七十五法名目行于世。雖便初習。而恨不善詳略。亦見為之作鈔者。未讀論疏本文故。義或不免粗矣。動也紛雜易惑。今歲餘講俱舍論。時時鈔出。編次遂成一冊。付與小子等。非敢告諸大方也。享保戊申八月十七日尾野山僧宗祯祯山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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