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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回 擲棋盤太子行兇 退奏折相公嘔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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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說丞相張蒼等奉诏之後,議定刑律,條議上聞。

    原來漢律規定肉刑分為三種:一種謂之黠刑,就是臉上刺字;一種謂之劓刑,就是割鼻;一種謂之斷左右趾刑,就是截去足趾。

    這三種刑罰,不論男女少壯,一經受着,身體既是殘毀,還要為人類所不齒。

    雖欲改過自新,但是已受刑傷,無從恢複,成了終身之辱。

    當下所改定的是:黥刑改充苦工,即城旦舂之罰;劓刑改笞三百;趾刑改笞五百。

    笞臀雖是不脫肉刑,究竟受刑之後,有衣遮體,不為人見,除查案才能知道外,旁人可以瞞過。

    漢朝第一代皇後呂雉,即受過此刑。

    總而言之,一個人不犯刑罰才好。

    刑餘之人,就是輕些,也不過百步與五十步的比較。

    當時這樣的一改,面子上雖是文帝的仁政,其實還賴孝女缇萦那句:“刑者不可複屬”的一語,雖知自從改輕肉刑之後,不到兩年,天下方慶文帝的聖德,宮中太子,又犯了刑章。

     先是齊王劉襄,助誅諸呂,收兵回國,未幾棄世。

    其中劉則,嗣立為王,至文帝十五年,又複病逝,後無子嗣,竟緻絕封。

    文帝不忘前功,未忍撤消齊國。

    但記起賈誼的遺言,曾有國小力弱的主張,乃分齊地為六國,盡封悼惠王劉肥六子為王:長子劉将闾,仍使王齊;次子劉志為濟北王;三子劉賢為菑川王;四子劉雄渠為膠東王;五子劉印為膠西王;六子劉卬光為濟南王。

    六王同日受封,悉令就鎮。

    惟有吳王劉劓,鎮守東南,曆年已久,勢力充足。

    又因既得銅山鑄錢複煮海水為鹽,壟斷厚利,國愈富強。

    文帝在位,已十數年,劉濞并未入朝一次。

    是年遺子吳太子賢入觐,就與皇太子啟,遊戲相争,自取禍殃。

    皇太子啟與吳太子賢本為再從堂兄弟,素無仇怨,那時又奉父皇之命,陪同吳太子賢遊宴,自然格外謙抑。

    起初幾日,并無事端發生。

    盤桓漸狎,彼此就熟不知禮起來。

     一日,吳太子賢喝得大醉,要與皇太子啟賭棋為樂。

    皇太子啟原是東道主人,哪有拒客所請之理,當下擺上棋盤,二人東西向地對坐。

    吳太子賢入宮時候帶有一位師傅,出入相随,頃刻不離左右。

    于是吳太子賢的師傅,站在左邊,東宮侍官,站在右邊。

    各人心理,都望自己主子占勝,雖屬遊玩小事,倒也忠心為主,參贊指導,不肯一絲放松。

    兩位太子,那時也凝神注意的,各在方罫中間,各圈地點,互相争勝。

    皇太子啟不知怎的錯下一子,事後忙想翻悔改下。

    吳太子賢認為生死關頭,哪肯通融。

    弄得一個要悔,一個不許的時候,吳太子賢的師傅,又是楚人,秉性強悍,自然幫着他的主子力争。

    還有同來的一班太監,更是沒有腦筋的,大家竟将一件遊戲消遣之事,當作争城奪地地大舉起來。

    你一言,我一語,硬說皇太子啟理曲,一味頂撞,全無禮節。

    皇太了啟究是儲君,從來沒有受這這般委屈,一時怒從心上起,惡向膽邊生,說時遲,那時快,皇太子啟,順手提起棋盤,就向吳太子賢的腦門之上擲去。

    吳太子賢一時躲讓不及,當下隻聽得“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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