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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則 包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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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甯波府定海縣佥事高科、侍郎夏正二人同鄉,常相交厚,兩家内眷俱有孕,因指腹為親。

    後夏得男名昌時,高得女名季玉,夏正遂央媒議親,将金钗二股為聘,高科慨然受了,回他玉簪一對。

    但夏正為官清廉,家無羨餘,一旦死在京城,高科助其資用奔柩歸喪。

    高科尋亦罷官歸家,資财巨萬。

    昌時雖會讀書,一貧如洗,十六歲以案首入學,托人去高嶽丈家求親。

    高嫌其貧,有退親之意,故意作難道:“須備六禮,方可成婚。

    今空言完親,我不能許。

    他若不能備禮,不如早早退親,我多送些禮銀與他另娶吧。

    ”又延過三年,其女嘗谏父母不當負義,父辄道:“彼有百兩聘禮,任你去矣,不然,難為非禮之婚。

    ”季玉乃竊取父之銀兩及己之镯、钿、寶钗、金粉盒等,頗有百餘兩,密令侍女秋香往約夏昌時道:“小姐命我拜上公子。

    我家老爺嫌公子家貧,意欲退親,小姐堅不肯從,日與父母争辯。

    今老相公道,公子若有聘金百兩,便與成親。

    小姐已收拾銀兩钗钿約值百兩以上,約你明日夜間到後花園來,千萬莫誤。

    ”昌時聞言不勝歡喜,便與極相好友李善輔說知。

    善輔遂生一計道:“兄有此好事。

    我備一壺酒與兄作賀禮。

    ”至晚,加毒酒中,将昌時昏倒。

    善輔抽身徑往高佥事花園,見後門半開,至花亭果見侍女持一包袱在手。

    輔接道:“銀子可與我。

    ” 侍女在月下認道:“你非夏公子。

    ”輔道:“我正是。

    秋香密約我來。

    ”侍女再又詳認道:“你果不是夏公子。

    是賊也。

    ” 輔遂拾起石頭一塊,将侍女劈頭打死,急拿包袱回來。

    昌時尚未醒。

    輔亦佯睡其傍。

    少頃,昌時醒來對善輔道:“我今晚要去接物矣。

    ”輔道:“兄可謂不善飲酒,我等兄不醒,不覺亦睡。

    此時入靜,可即去矣。

    ”昌時直至高宅花園,四顧寂然,至花亭見侍女在地道:“莫非睡着了嗎?”以手扶起,手足俱冷,呼之不應,細看又無餘物,吃了一驚,逃回家去。

     次日,高佥事家不見侍女,四下尋覓,見被打死在後花園亭中,不知何故,一家驚異。

    季玉乃出認道:“秋香是我命送銀兩钗钿與夏昌時,令他備禮來聘我。

    豈料此人狠心将她打死,必無娶我的心了。

    ”高科聞言大怒,遂命家人往府衙急告:告為謀财害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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