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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則 葛葉飄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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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處州府雲和縣進士羅有文,知南豐縣事有年。

    龍泉縣舉人鞠躬,與之系瓜葛之親,帶仆三人:貴十八、章三、富十,往谒有文,僅獲百金,将銀五十兩買南豐銅镏金玩器、籠金篦子,用皮箱盛貯,白銅鎖鑰。

    又值包公巡行南京,躬與相知,欲往候見之。

    貨齊,辭有文起身。

    數日,到了瑞洪,先令章三、富十,二人起早往南京,探問包公巡曆何府,約定蕪湖相會。

     次日換船,水手葛彩搬過行李上船,見其皮箱甚重,疑是金銀,乃報與家長艾虎道:“幾隻皮箱重得異常,想是金銀,決非它物。

    ”二人乃起謀心,議道:“不可再搭别人,以便中途行事。

    ” 計排已定,乃佯謂躬道:“我想相公是讀書人,決然好靜,恐搭坐客雜人同船,打擾不便。

    今不搭别人,但求相公重賞些船錢。

    ”躬道:“如此更好,到蕪湖時多與你些錢就是。

    ”二人見說,愈疑銀多。

    是日開船過了九江。

    次晚,水手将船艄在僻處,候至半夜時分,艾虎執刀向躬頭上一砍,葛彩執刀向貴十八頭上一砍,主仆二人死于非命,丢入江中,搜出鑰匙将皮箱開了,見滿箱皆是銅器,有香爐、花瓶、水壺、筆山,精緻玩器,又有篦子,皆是籠金故事,止得銀三十兩。

    彩道:“我當都是銀子,二人一場富貴在眼下,原來是這些東西。

    ”虎道:“有這樣好貨,愁無賣處?莫若再至蕪湖,沿途發賣,即是銀子。

    ”二人商議而行。

     章三、富十探得包公消息,巡視蘇州。

    徑轉蕪湖,候過半月,未見主人到來,乃讨船一路迎上來,并未曾有。

    又上九江,直抵瑞洪原店查問。

    店主道:“次日換船即行,何待如今?” 二人愕然。

    又下南京,盤費用盡,隻得典衣為路費,往蘇州尋問,及于蘇州尋訪并無消息。

    不意包公已往巡松江,二人又往松江去問,并無消息。

    欲見包公,奈衙門整肅。

    商議莫假做告狀的人,乘放告日期帶了狀子進去禀知,必有好處。

    遂各進訖。

     包公見了大驚,問道:“你相公此中途如何相别?”章三道:“小人與相公同到南豐羅爺任上,買有镏金銅器、籠金篦等貨,離南京得抵瑞洪。

    小的二人起早先往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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