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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則 葛葉飄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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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報。

    解人提到,董推官坐堂,富十、章三二人即具投狀。

    告為謀财殺命事:天網疏而不漏,人冤久而必伸,恩主鞠躬,往南豐谒戚,用價銀買得銅器、豐篦,來京叩院,中途别主,杳無蹤影。

    豈料兇惡金良、吳程,利财謀命,今幸獲原贓,投天正法,懇念缥缈之冤魂可悲,中追浮沉之白骨何在。

    泣告。

     吳程亦即訴道:“訴為平地生波事:冤頭債主,各自有故相當。

    林木池魚,亦非無因可及。

    念身守法經商,蕪湖生意。

     偶因客帶銅貨,用價掇回,當憑牙儈段克己見證。

    豈惡等飄空冒認,無端坑殺。

    設使貨自禦至,何敢開張明賣?縱有來曆不明,定須詳究根由。

    上訴。

     那時推府受詞,研審一遍收監。

    次日,牌拘段克己到,取出各犯聽審。

    推府問段克己:“你作牙行,吳程稱是憑你掇來,不知原客何名何姓?”克己道:“過來往去客多,安能久記姓名。

    ”推府道:“此一案乃包爺發來,兼且人命重事,知而不報,必與同謀。

    吳程你明白招來,免受重刑!”吳程道:“古言:‘有眼牙人無眼客’。

    當時貨憑他買。

    ”克己道:“是時你圖他貨賤,肯與他買,我不過為你解紛息争,以平其價,我豈與你盤诘奸細?”推府道:“因利而帶貨,人情也,倘不圖利,安肯乘波抵險,奔走江湖?吳程你既知貨賤賣,必是竊來的物;段克己你做牙行,延攬四方,豈不知此事?二人自相推阻,中間必有話說,從直招來!若是他人,速報名姓;若是自己,快快招明,免受刑拷。

    ”二人不招,俱各打三十,夾敲三百,仍推阻不招。

    自思道:二人受此苦刑竟不肯招,且權收監,但見忽有一片葛葉順風吹來,将門上所挂之紅彩一起帶下,飄至克己身上,不知其故。

    及退堂自思:“衙内并未栽葛,安有葛葉飛來?此事甚異,竟不能解。

    ” 次日又審,用刑不招,遂拟成疑獄,具申包公,倒文令着實查報,且委查盤儀征等縣。

    推官起馬,往蕪湖讨船,官船皆答應上司去,臨時差皂快捉船應用,偶爾捉艾虎船到。

    推府登舟問道:“你是何名?”答道:“小人名艾虎。

    ”問:“彼是何名?”艾虎應道:“水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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