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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則 妓飾無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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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揚州離城五裡,地名吉安鄉,有一人姓謝名景,頗有些根基。

    養一子名謝幼安,娶得城裡蘇明之女為媳。

    蘇氏過門後甚是賢慧,大稱姑意。

     忽一日,蘇氏有房侄蘇宜來其家探親,謝幼安以為無賴之徒,頗怠慢之,宜懷恨而去。

    未過半月間,幼安往東鄉看管耕種,路遠不能回家。

    是夜,有賊李強聞知幼安不在家,乘黃昏入蘇氏房中躲伏。

    将及半夜,盜取其婦首飾,正待開門走出,被蘇氏知覺,急忙喊叫有賊。

    李強懼怕被捉,抽出一把尖刀,刺死蘇氏而去。

    比及天明,謝景夫婦起來,見媳婦房門未閉,乃問:“今日尚早,緣何就開了房門?”喚聲不應,其姑進房問之,見死屍倒在地下,血污滿身,大叫道:“禍哉!誰人入房中殺死媳婦,偷取首飾而去。

    ”謝景聽了,慌張無措,正不知賊是誰人。

     及幼安莊上回來,不勝悲哀,父子根勘殺人者,十數周不見下落,鄉裡亦疑此事。

    蘇家不明,隻道婿家自有緣故,假指被盜所殺。

    蘇宜深恨往日慢他之仇,陳告于劉大尹處,直告謝某欲淫其媳,不從,殺之以滅口。

    劉大尹拘得謝景來衙勘之,謝某直訴以被盜殺死奪去首飾之情。

    及劉大尹再審鄰裡,都道此事未必是盜殺。

    劉大尹又問謝景道:“甯有盜殺人而婦不喊,内外并無一人知覺?此必是你謀死,早早招認,免受刑法。

    ” 謝景不能辯白,惟叫冤枉而已。

    劉大尹用長枷監于獄中根究,謝景受刑不過,隻得誣服,雖則案卷已成而終未決。

     将近一年,适包公按行郡邑,來到揚州,審決獄囚。

    幼安首陳告父之枉情。

    包公複卷再問,謝景所訴與前情無異,知其不明,吩咐禁卒散疏謝景之獄,三五日當究下落。

     卻說李強既殺謝家之婦,得其首飾,隐埋未露,惡心未休。

     在城有姓江名佐者,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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