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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則 遼東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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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嫁人。

    ”軍人忽然淚下道:“要見陳某,我便是也。

    ” 姑大驚。

    即入内與惇娘說知。

    惇娘不信。

    出見陳龍問及當初事情,陳龍将前事說了一遍,方信是真,二人相抱而哭。

    二軍夥聞其故,齊歡喜道:“此千裡之緣,豈偶然哉!我二人帶來盤費若幹,即與陳某今宵畢姻。

    ”于是整各酒席,二軍待之舍外,陳龍、惇娘并姑三人飲于舍内。

    酒罷人散,陳龍與惇娘進入居中,解衣就寝,訴其衷情,不勝凄楚。

    次日,二軍夥對陳龍道:“君初婚不可輕離,待我二人自去投文書,回來相邀,與惇娘同往遼東,永結魚水之歡。

    ”言畢徑去。

    于是陳龍留此舍中。

     與惇娘成親才二十日,黃寬知覺陳某回來,恐他親事不成,即遣仆人到舍中誘之至家,以逃軍殺之。

    密令将屍身藏在瓦窯之中。

    次日,令人來逼惇娘過門。

    惇娘憂思無計,及聞丈夫被寬所害,就于房中自缢。

    姑見救之,說道:“想陳郎與你隻有幾日姻緣,今已死矣,亦當絕念嫁與貴公子便了,何用自苦如此。

    ”惇娘道:“女兒務要報夫之仇,與他同死,怎肯再嫁仇人?”其姑勸之不從。

    正沒奈何,忽驿卒報,開封府包大尹委任本府之職,今晚來到任上,準備迎接。

    惇娘聞之,謝天謝地,即具狀迎包公馬頭呈告。

     包公帶進府衙審實惇娘口詞,惇娘悲哭,将前情之事逐一訴知。

    包公即差公牌拘黃寬到衙根究,黃寬不肯招認。

    包公想道:“既謀死人,須得屍首為證,彼方肯服;若無此對證,怎得明白?”正在疑惑間,忽案前一陣狂風過,包公見風起得怪異,遂喝一聲道:“若是冤枉,可随公牌去。

    ”道罷,那陣風從包公座前複繞三回,那值堂公牌張龍、趙虎,即随風出城二十裡,直旋入瓦窯裡而沒。

    張龍、趙虎入窯中看時,有一男子屍首,面色未變,乃回報包公。

    包公令人擡得入衙來,令惇娘認之,惇娘一見,認得丈夫屍身,痛哭起來。

    驗身上傷痕,乃是被黃寬捉去打死之傷。

    包公再提嚴審,黃寬不能隐,遂招服焉。

    疊成文卷,問寬償命,追錢殡葬,付惇娘收管;複根究出邵秀買囑吏胥陷害之情,決配遠方充軍;将惇娘令親人收領,每月官給庫銀若幹贍養度日,以便養活,終身守節,以全其烈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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