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開封府南鄉有一大戶,姓富名仁,家蓄上等騾馬一匹。
一日,騎馬上莊收租,到莊遂遣家人興福騎轉回家。
走到中途,下馬歇息。
有一漢子姓黃名洪,說自南鄉來,乘着瘦騾一匹,見了興福,亦下騾兒停息,遂近前道:“大哥何來?”興福道:“我送東人往莊上收租來。
”二人遂草坐叙話,不覺良久。
洪忽心生一計道:“大哥你此馬倒好個膘腴。
”興福道:“客官識馬麼?”洪道:“曾販馬來。
”福道:“我東人不久用高價買得此馬。
”洪道:“大哥不棄,願借一試。
”興福不疑其歹,遂與之乘。
洪須臾跨上雕鞍,出馬半裡,并不回缰。
興福心驚,連忙追馬。
洪見趕來,加鞭策馬如飛,望捷路便走。
那一匹好馬平空被刁棍拐騙而去。
興福愕然無奈,自悔不及,隻得乘着老騾轉莊,報主領罪。
仁大怒,将福痛責一番,命牽騾往府中徑告。
時包公正坐公座,興福進告。
包公問:“何處人氏?”福道:“小人名興福,南鄉人,富仁家奴仆,有狀告上。
告為半路拐馬事:潑遭無賴,駕言買馬,騎試半裡,加鞭不知去向,止留伊騎原騾相抵。
馬上郎不知誰氏之子,清平世豈容脫騙之奸。
乞追上告。
包公問那個棍徒姓名,福道:“途遇一面,不知名姓。
”包公責道:“鄉民好不知事,既無對頭下落,怎生來告狀?”興福哀告道:“久仰天台善斷無頭冤訟,小民故此申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