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吩咐道:“我設下一計,看你造化如何。
你歸家,三日後再來聽計。
”興福叩頭而去。
包公令趙虎将騾牽入馬房,三日不與草料,餓得那騾叫聲嘶鬧。
過了三日,隻見興福來見包公。
包公令牽出那騾,喚興福出城,張龍押後,吩咐依計而行,令牽從原路拐編之處引上路頭,放缰任走,但逢草地,二人攔擋沖咄,那騾徑奔歸路,不用加鞭。
跟至四十裡路外,有地名黃浪村。
隻見村裡一所瓦房一扇茅屋,那騾遂奔其家,直入茅屋嘶叫。
洪出看見自家騾回,暗喜不勝。
當時張龍同興福就于近邊鄰人家探訪,那黃洪昂然牽着一匹騾馬,竟去放在山中看養。
龍随即帶興福去認,興福見馬即走向前,勒馬牽過,洪正欲來奪,就被張龍一把扭住,連人帶馬押了,迤逦而行,往府中見包公。
包公發怒道:“你這厮狼心虎膽,不曉我包某麼?诓騙路上行人馬匹,該當何罪?”
洪事實理虧,難以抵對。
包公吩咐張龍将重刑責打,枷号示衆,罰其騾于官,杖七十趕出。
興福不該與之試馬,亦量情責罰,當官領馬回去。
遂批道:審得黃洪,以無賴子見馬欺心,自負于伯樂之顧;興福以無知豎逢人托意,不思量趙氏之奸。
豈知有馬不借人,徑被以騾而駁去。
既不及追其人,又未經識其地。
幸物類之有知,借路途以相逐。
罪有斯得,名法莫逃,合行重究,從公處罰,昭示後人,休學騙馬。